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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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至1998年末,乳山市财政局内设14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预算科、预算外处、行财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基建科、政工科、社会保障科、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工交商贸财务管理所、农财所、国有资产管理局、税收物价财务大检查办公室、会计师事务所。业务下辖16个镇财政所及金岭经济技术开发区、银滩旅游度假区财税局。全市财政系统干部职工197人,其中财政局81人。
    1996~1998年,市财政局通过深化改革,硬化预算约束,规范预算追加,大力推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强宏观调控和预算管理,大力开展增收节支,各项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至1998年底,乳山市连续12年实现财政收支平衡,并略有结余。市财政局被山东省人事厅、山东省财政厅授予“全省财政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财政收入】  1996年以来,财政收入继续实行“分税制”,其主要特点是:以税种划分中央和地方收入。中央收入税种主要有增值税(75%)和消费税;地方收入的税种主要有增值税(25%)、工商各税、企业所得税、农业“四税”(农业税、农业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契税)、专项收入和其它收入。
    1996~1998年,预算内收入年均递增23.1%。其中企业税收年均递增20.4%,农业“四税”年均递增12.8%,工商各税年均递增23.3%。财政总收入中按新体制规定上缴增值税(75%)和消费税,三年总额分别为4481万元、5324万元、5919万元。地方财政收入三年分别为13204万元、16801万元、20018万元。
    财政直接管理的预算外资金收入的主要来源为各项附加,三年分别为17675万元、13352万元、10335万元。
    1996~1998年乳山市地方财政收入明细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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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     目           │1996年      │1997年    │1998年    │年均递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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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收入总计         │       13204│     16801│     20018│            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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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工商税收 │   绝对数   │        5739│      6004│      8726│            23.3┃
┃    │          ├──────┼──────┼─────┼─────┼────────┨
┃    │          │ 比例(%)  │       43.47│     35.74│     4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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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税收 │   绝对数   │        4623│      7717│      6724│            20.4┃
┃    │          ├──────┼──────┼─────┼─────┼────────┨
┃    │          │ 比例(%)  │       35.01│     45.93│     3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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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业四税 │   绝对数   │        2114│      2219│      2692│            12.8┃
┃    │          ├──────┼──────┼─────┼─────┼────────┨
┃    │          │ 比例(%)  │       16.01│     13.21│     1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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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专项收入 │   绝对数   │         497│       494│       633│            12.9┃
┃    │          ├──────┼──────┼─────┼─────┼────────┨
┃    │          │ 比例(%)  │        3.76│      2.94│      3.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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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它收入 │   绝对数   │         231│       367│      1243│           131.9┃
┃    │          ├──────┼──────┼─────┼─────┼────────┨
┃    │          │ 比例(%)  │        1.75│      2.18│      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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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75%)和 │   绝对数   │        4481│      5324│      5919│            14.9┃
┃消费税          ├──────┼──────┼─────┼─────┼────────┨
┃                │ 比例(%)  │       33.94│     31.69│     29.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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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支出】  三年预算内支出分别为13772万元、17159万元、20617万元,年均递增19.59%。从分项所占比重看,文教卫生事业费(主要是教育费)比重最高,为33.66%~40.24%。从年均递增速度看,其它支出速度最快,达52.4%,另外,公检法支出递增速度达到29.55%。
    预算外支出三年分别为16388万元、14143万元、10102万元,年均支出13544万元。


1996~1998年乳山市地方财政支出明细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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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     目           │1996年      │1997年    │1998年    │年均递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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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支出总计         │       13772│     17159│     20617│           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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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生产建设性支│  绝对数  │        1291│      1790│      1644│           12.85┃
┃    │出          ├─────┼──────┼─────┼─────┼────────┨
┃    │            │比例(%) │        9.37│     10.43│      7.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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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农及农林水│  绝对数  │         928│      1063│      1179│           12.72┃
┃    │事业费      ├─────┼──────┼─────┼─────┼────────┨
┃    │            │比例(%) │        6.70│      6.20│      5.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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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教卫生事业│  绝对数  │        5542│      6535│      6939│           11.90┃
┃    │费          ├─────┼──────┼─────┼─────┼────────┨
┃    │            │比例(%) │       40.24│     38.09│     33.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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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  │教育│  绝对数  │        4441│      5165│      5311│            9.36┃
┃    │      │    ├─────┼──────┼─────┼─────┼────────┨
┃    │      │    │比例(%) │       32.25│     30.10│     25.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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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管理费  │  绝对数  │        2339│      2704│      2823│            9.86┃
┃    │            ├─────┼──────┼─────┼─────┼────────┨
┃    │            │比例(%) │       16.98│     15.76│     13.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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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检法支出  │  绝对数  │         771│      1227│      1294│           29.55┃
┃    │            ├─────┼──────┼─────┼─────┼────────┨
┃    │            │比例(%) │        5.60│      7.15│      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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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它支出    │  绝对数  │        2901│      3840│      6738│           52.40┃
┃    │            ├─────┼──────┼─────┼─────┼────────┨
┃    │            │比例(%) │       21.06│     22.38│     32.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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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管理】
    预算内资金管理  三年中,坚持量财办事、增收保平衡的原则,严格控制预算开支,实行分管市长一支笔审批制度。财政支出重点是保工资、正常经费(包括国家和各级政府出台的政策性个人调资、增加各种补贴、工资改革等)、支农、教育和保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压缩“人、车、会”和办公自动化的超常支出。严格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特别是控制购买小汽车,凡申请购车者,实行由单位主管部门和银行、审计、税务、财政等部门签字盖章,市长审批制度;对行政机关实行“经费包干,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办法;对全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年度预算实行“核定定额,包干使用,结余留用,超支不补”的办法;对有收入的全额事业单位,其收入纳入预算管理,逐步向差额管理单位过渡;对实行差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首先以收入抵顶支出,力求达到经费自给,暂时达不到自给的单位,按事业发展规模、工作任务和费用定额核定预算,增人不增费,减人不减费,采取少量定额补助的办法。三年中,对预算内资金的管理还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主要是实行公费医疗改革和住房制度改革。使公费医疗制度更趋于合理,有利于节约支出和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另外还进一步解决了粮食企业长期政策性亏损挂帐的问题等。
    预算外资金管理  对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外资金管理,实行财政专户储存、“收支两条线”管理与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相结合,形成以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为龙头的管理形式。即在各单位办理专户储存拨款时,财政部门要审查其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情况,凡使用专用票据收取的资金,一律交存财政专户,否则,不予拨款。同时,各行政事业单位领用专用票据时,也要审查其专户储存情况,凡使用票据收取资金未交存专户的,不予发放专用票据。
    对国有企业和主管部门的预算外资金管理,采取“计划引导,财政审批,银行监督”的办法。财政部门联合审计部门进行定期、不定期地检查,对全市纳入代管单位的预算外收入情况和银行开户情况进行清理摸底,对未按规定上交的资金,全部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收费收入全部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对有关收费单位的票据进行检查清理,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有效地加强了预算外资金收入的管理。
    预算外资金的支出,坚持计划管理的原则,严格把握支出审批关,对滥发奖金、实物、违犯规定购买专控商品、资金无着落盲目建设、扩大集团和个人消费的支出项目坚持杜绝。同时,对全市各镇计划生育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普查,对支农周转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清查,对部分特产税税源进行了清理摸底。


【资金运筹】  为缓解全市社会资金紧张的矛盾,保证各项改革顺利进行,促进各项事业稳步发展,财政部门广开融资渠道,努力扩大资金总量。在加大征管力度、扩大预算外资金管理范围的同时,主要通过预算间歇资金、预算外集中代管资金、外部借入资金和财政自身积累的周转金等渠道积极筹措资金。三年间,全市共争取资金12617万元,其中无偿资金8643万元。代管资金余额达到3100万元。在积极筹措资金的同时,围绕全市工作重点,科学运筹资金,除保证正常支出外,主要是挤出财力,着力解决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点及热点问题,保证各项事业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需要。三年中主要是加大了科技和教育投入,加强了基础设施投入,增加了保稳定投入。


【地方财源建设】  三年间,全市把地方财源建设作为夯实财政基础的一个重要措施来抓,坚持以财源建设来引导、规范经济运行,大力推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树立“经济发展看效益,效益大小看贡献,贡献大小看上缴(税金),实力强弱看财力”的经济工作指导思想,注重利用资金、政策和改革手段,加大对财源的培植力度,有力地促进了财源生效、财政增收。1996年财政部门在调整资金投向和投量方面,做了有益探索,投入财政支农周转金360多万元用于开发农业财源;按照“扶优限劣”的原则,投入技改资金6100万元,壮大工业财源;投入建设资金4100万元,优化投资环境。同时,财税部门还积极争取政策,为财源建设创造条件,全年争取涉外企业出口退税1370万元,企业所得税先征后返694万元。1997年,共向经济领域投放流动资金8470万元。1998年,重点向创税农业、骨干企业、科技进步项目和改善投资环境方面倾斜,全年投入重点工程及基础设施资金3089万元。同时制定各种优惠政策,致力于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由于三年间不断大量投入资金建设财源,确保了全市财政总收入以23.1%的速度递增。
(高波 兰东 唐维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