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11月22日乳政发[2000]20号) 为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促进我市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加快城市化进程,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就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我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包括商品住宅、商业服务性建设用地等),一律纳入全市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计划管理。 二、从事房地产开发的单位必须具有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否则不得从事房地产开发活动。对无证开发、借证开发和隐形开发等采取弄虚作假手段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三、加强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管理,严格项目审批程序: (一)城市规划区内新征土地开发项目,由市土地管理部门按照《乳山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办法》(乳政发[2000]15号)的规定组织招标拍卖。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开发单位向市计委提出立项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纳入年度投资计划。 (二)存量土地无论是划拨的还是出让的,凡需重新改变其用途,由市政府按规定给予补偿后收回,重新规划,招标拍卖。 (三)市土地管理局应做好全市土地拍卖年度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四)中标取得或竞得土地使用权的开发单位向市计委提出立项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列入年度投资计划。项目年度投资计划批准后,市建委通过公开招标投标确定有资质的施工企业。施工企业开工前必须先到环保部门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再按规定办理其他开工手续。 四、本意见实施后,我市城市规划区内不再审批各单位自建自用的零星住宅项目。规划区内村庄村民住宅建设纳入房地产开发建设总体规划,原则上不再安排新的平房宅基地,对按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申请宅基地的,统一规划审批楼房宅基地(其土地使用性质不变)。 规划区内村庄村民按本意见规定申请楼房宅基地的,新建、改建户由市土地管理局审核确定,拆迁安置户由市房管理局审核确定。有关部门应严格把关,搞好衔接,对瞒报虚报的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五、对违反本意见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市计委不安排年度投资计划,市建委不办理施工许可,市土地管理局不办理土地使用手续,市房管局不办理房产确权手续。 关于调整乳山市征用土地年产值 和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意见 (2000年10月16日乳政办发[2000]15号) 根据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物价局等三部门关于调整威海市市区征用土地年产值和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意见的通知》(威政办发[2000]1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征用土地年产值标准和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提出如下调整意见: 一、征用土地年产值(包括主、副产品)标准 (一)耕地 1.粮油作物地:泊地900~1000元/亩,山丘地900元/亩。 2.菜地:1200元/亩,温室、大棚补偿按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另计。 (二)园地(包括果园、桑园、茶园):参照邻近粮油作物地确定,树木补偿按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另计。 (三)鱼塘:参照邻近粮油作物地确定,土石方工程及鱼苗损失按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另计。 二、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 具体补偿标准见附表。表中未列出的: (一)苗圃苗木,根据苗木树种及培育期,移栽及损失费2000~6000元/亩。 (二)鱼塘,根据建造标准,土石方工程及鱼苗损失费4000~6000元/亩。 对在征地期间突击栽种的树木、青苗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不予补偿;在非法占用土地上建设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不予补偿。 附表 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 ┏━━┯━━┯━━━━━━━━━━━━┯━━━━━━━━━━━━━━━━┯━━━━━━━┓ ┃序号│名称│类 别 │补偿标准 │备 注 ┃ ┠──┼──┼────────────┼────────────────┼───────┨ ┃ │ │乱石基、砖石墙、钢筋混凝│220~260元/m2 │ ┃ ┃ │ │土预制或现浇平屋顶 │ │ ┃ ┃ │房 ├────────────┼────────────────┤1、表中面积系 ┃ ┃ │ │乱石基、砖石墙、木结构斜│160~220元/m2 │指建筑面积 ┃ ┃ │ │坡瓦屋顶 │ │2、旧料归原主 ┃ ┃一 │屋 │ │ │3、房屋补偿费 ┃ ┃ │ │ │ │用系指旧料损失┃ ┃ │ │ │ │、拆建人工费用┃ ┠──┼──┼────────────┼────────────────┼───────┨ ┃ │ │乱石基、砖垛、坯墙、木结│120~160元/m2 │ ┃ ┃ │ │构斜坡草和瓦屋顶 │ │ ┃ ┠──┼──┼────────────┼────────────────┼───────┨ ┃ │ │乱石基、土坯墙、木结构斜│80~120元/m2 │ ┃ ┃ │ │坡草和瓦屋顶 │ │ ┃ ┠──┼──┼────────────┼────────────────┼───────┨ ┃ │ │砖垛、苇箔、草顶简易平房│50~80元/m2 │ ┃ ┠──┼──┼────────────┼────────────────┼───────┨ ┃ │ │住宅楼 │300~500元/m2 │ ┃ ┠──┼──┼────────────┼────────────────┼───────┨ ┃ │ │办公营业楼 │400~600元/m2 │ ┃ ┠──┼──┼────────────┼────────────────┼───────┨ ┃ │ │乱石基砖墙高2.5m以上 │70~80元/m │ ┃ ┃ │围 ├────────────┼────────────────┤ ┃ ┃二 │ │乱石基砖墙高2~2.5m │60~70元/m │旧料归原主 ┃ ┃ │墙 │ │ │ ┃ ┠──┼──┼────────────┼────────────────┼───────┨ ┃ │ │乱石基砖墙高1.5~2m │50~60元/m │ ┃ ┠──┼──┼────────────┼────────────────┼───────┨ ┃ │ │乱石基土坯墙高1.5~2.5m │30~40元/m │ ┃ ┠──┼──┼────────────┼────────────────┼───────┨ ┃ │ │砖混结构 │60~100元/m2 │ ┃ ┃三 │畜禽├────────────┼────────────────┤旧料归原主 ┃ ┃ │舍 │简易结构 │30~50元/m2 │ ┃ ┠──┼──┼────────────┼────────────────┼───────┨ ┃四 │迁坟│棺木、拾骨、骨灰盒 │80~150元/座 │包括迁葬工料费┃ ┠──┼──┼────────────┼────────────────┼───────┨ ┃ │ │钢、砼骨架、玻璃顶 │40~60元/m2 │ ┃ ┃五 │温室├────────────┼────────────────┤ ┃ ┃ │ │钢、砼骨架、塑料薄膜顶 │20~40元/m2 │旧料归原主 ┃ ┠──┼──┼────────────┼────────────────┼───────┨ ┃ │ │简易塑料薄膜棚 │10~20元/m2 │ ┃ ┠──┼──┼────────────┼────────────────┼───────┨ ┃ │小 │钢筋混凝土矩形板桥 │800~1200元/m2 │ ┃ ┃六 │ ├────────────┼────────────────┤ ┃ ┃ │桥 │平坦石拱桥 │700~1000元/m2 │按桥面面积计算┃ ┠──┼──┼────────────┼────────────────┼───────┨ ┃ │ │石拱桥 │1200~1700元/m2 │ ┃ ┠──┼──┼────────────┼────────────────┼───────┨ ┃ │ │石盖板涵跨径1~2m │300~500元/m │ ┃ ┃ │涵 ├────────────┼────────────────┤ ┃ ┃七 │ │石拱涵跨径1~4m │500~1800元/m │ ┃ ┃ │洞 │ │ │ ┃ ┠──┼──┼────────────┼────────────────┼───────┨ ┃ │ │钢筋混凝土圆管涵跨径1~ │400~1500元/m │ ┃ ┃ │ │2m │ │ ┃ ┠──┼──┼────────────┼────────────────┼───────┨ ┃ │ │钢筋混凝土盖板涵跨径1.5 │600~1800元/m │ ┃ ┃ │ │~4m │ │ ┃ ┠──┼──┼────────────┼────────────────┼───────┨ ┃八 │台田│ │30~50元/m │ ┃ ┃ │石堰│ │ │ ┃ ┠─┬┴──┼────────────┼────────────────┼───────┨ ┃ │ │土筑水渠、水池 │按挖方体积4~6元/m3 │不包括田间毛渠┃ ┃ │水渠 ├────────────┼────────────────┼───────┨ ┃九│水池 │石砌水渠、水池 │30~50元/m3 │土方另计 ┃ ┃ │ ├────────────┼────────────────┤ ┃ ┃ │ │砖砌水渠、水池 │40~60元/m3 │ ┃ ┠─┼───┼────────────┼────────────────┼───────┨ ┃ │ │手压井 │10元/m │ ┃ ┃ │ ├────────────┼────────────────┤ ┃ ┃ │ │土井:直径1.2m │80~110元/m │1、水井补偿包 ┃ ┃ │ │ │ │括开凿工程、用┃ ┃ │ │ │ │料及用工等费用┃ ┃ │ │ │ │; ┃ ┃ │水井 │ │ │2、废、枯井按 ┃ ┃十│ │ │ │同类井补偿标准┃ ┃ │ │ │ │30~50%补偿; ┃ ┃ │ │ │ │3、机井按井深 ┃ ┃ │ │ │ │分段计算补偿 ┃ ┠─┼───┼────────────┼────────────────┼───────┨ ┃ │ │砖井(包括乱石井) │ │ ┃ ┃ │ │深5~10m直径1.5m │1300~3000元/m │ ┃ ┃ │ │深10~20m直径2.5m │3500~4800元/m │ ┃ ┃ │ │ │ │ ┃ ┠─┼───┼────────────┼────────────────┼───────┨ ┃ │ │下管井 │160~350元/m │ ┃ ┠─┼───┼────────────┼────────────────┼───────┨ ┃ │ │机井:深20~50m │150~200元/m │ ┃ ┃ │ │深50~100m │200~260元/m │ ┃ ┃ │ │深100~250m │260~300元/m │ ┃ ┃ │ │深250m以下 │300~360元/m │ ┃ ┃ │ │ │ │ ┃ ┠─┼───┼────────────┼────────────────┼───────┨ ┃ │ │胸径小于5cm(幼树,松柏 │移栽费1.5~3元/株 │ ┃ ┃ │ │树 │ │乔木系指用材林┃ ┃ │ │小于3cm) │ │种,沿海防护林┃ ┃ │ ├────────────┼────────────────┤基干林带、山丘┃ ┃十│ │胸径5cm~10cm(松柏树 │20~30元/株 │地区防护林乔木┃ ┃一│乔木 │3~6cm) │ │补偿标准可提高┃ ┃ │ │ │ │40~60%,特种 ┃ ┃ │ │ │ │用途林木价格另┃ ┃ │ │ │ │议;树归原主 ┃ ┠─┼───┼────────────┼────────────────┼───────┨ ┃ │ │胸径10cm~20cm(松柏树 │30~45元/株 │ ┃ ┃ │ │6~10cm) │ │ ┃ ┠─┼───┼────────────┼────────────────┼───────┨ ┃ │ │胸径大于20cm(松柏树 │45元/株 │ ┃ ┃ │ │10cm) │ │ ┃ ┃ │ │以上成材树 │ │ ┃ ┠─┼───┼────────────┼────────────────┼───────┨ ┃ │ │苗木 │移栽费1.5~3元/株 │ ┃ ┃ │ ├────────────┼────────────────┤ ┃ ┃ │ │幼龄期(区分树种) │20~40元/株 │果树包括:苹果┃ ┃ │ │ │ │、梨、桃、杏、┃ ┃十│果树 │ │ │核桃、樱桃、柿┃ ┃二│ │ │ │、枣等树种,树┃ ┃ │ │ │ │归原主 ┃ ┠─┼───┼────────────┼────────────────┼───────┨ ┃ │ │初果期(区分树种) │120~260元/株 │ ┃ ┠─┼───┼────────────┼────────────────┼───────┨ ┃ │ │盛果期(区分树种) │200~400元/株 │ ┃ ┠─┼───┼────────────┼────────────────┼───────┨ ┃ │ │衰老期(区分树种) │200~80元/株 │ ┃ ┠─┼───┼────────────┼────────────────┼───────┨ ┃ │ │葡萄(区分生长期) │5~30元/株 │ ┃ ┠─┼───┼────────────┼────────────────┼───────┨ ┃ │ │一年生以内 │2~4元/墩 │每墩出条数按10┃ ┃十│灌木 │一年生以上 │3~5元/墩 │~20根计算。桑┃ ┃三│ │ │ │树参照灌木补偿┃ ┠─┼───┼────────────┼────────────────┼───────┨ ┃ │电力通│低压线路 │900~1200元/杆 │包括电线等材料┃ ┃十│讯线路│通讯广播线路 │900~1200元/杆 │损失及拆建工费┃ ┃四│ │ │ │ ┃ ┠─┼───┼────────────┼────────────────┼───────┨ ┃ │ │18、20、22、32门轮窑 │7000~10000元/门 │包括烟囱 ┃ ┃十│砖窑 │老式土窑 │8000~30000元/座 │包括烘干室 ┃ ┃五│ │ │ │ ┃ ┗━┷━━━┷━━━━━━━━━━━━┷━━━━━━━━━━━━━━━━┷━━━━━━━┛ (市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