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教育宗旨 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 ,废除科举制,兴办学堂,但“养成贤才,以供朝 廷之用”的宗旨未变。早在1902年,《钦定学堂章程》即提出“中学为体,西学为用”, 但仍“以忠孝为敷教之本, 以礼法为训俗之本”①。时,文登高等小学堂“上午声光 化电, 下午子曰诗云”;毕业时,仍到孔庙行大礼。能入塾或入学堂的,均为富户 豪门子弟,占90%以上的劳动群众极少有读书的机会。 民国教育方针 1912年9月,经蔡元培修订的教育宗旨为“注重道德教育,以实利教育,军、国、 民教育辅之;更以美感教育完成其道德”。1915年1月,袁世凯颁布的教育宗旨为:“ 注重道德、实利、尚武,以道德为经,实利尚武为纬。”“宜尊孔孟以端其基而致其 用。” 1929年4月,国民党南京政府规定教育宗旨为:“中华民国之教育,根据三民主 义,以充实人民生活,扶持社会生存,发展国民生计,延续民族生命为目的;务期 民族独立, 民权普遍,民生发展,以促进世界大同。”这一教育宗旨,反映了中国 民族资产阶级的政治目的。这一时期,文登小学堂增多了,但能读完小学的,仍是 少数儿童;入中学的,一般为富农以上人家子弟。 根据地内教育方针 1941年, 胶东行政联合办事处颁布《胶东战时小学规程》提出:“小学教育以 增进儿童抗战建国知识,提高儿童政治文化水平,奠定新民主义之教育基础为宗旨。 ”1945年9月,胶东行政公署颁布《胶东区中等教育暂行规程(草案)》中提出教育 方针为:培养大批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丰富的科学知识、为人民服务、有劳 动观念的人材,参加建国工作。遵循这些方针,文、昆两县根据地内的中小学及师 范教育,紧密联系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及根据地建设需要,培养大批人材。 建国后的教育方针 中央人民政府根据《共同纲领》提出“教育为国家建设服务,学校为工农开门” 的方针,废除为反动统治阶级政治服务的、封建的、买办的法西斯主义的教育;建 立民主的、大众的、科学的、新民主义的教育。1954年,教育部颁布“智、德、体、 美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1957年2月,毛泽东主席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 的问题》 中提出:“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 都得到发展, 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1958年,党中央、国务院 进一步提出“教育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方针。直到1966 年“文化大革命”以前,在这一教育方针指导下,文登的教育事业虽有起伏曲折,但 基本上是健康的。 1966年5月7日,毛主席强调:“学制要缩短,教育要革命,资产 阶级知识分子统治我们学校的现象, 再也不能继续下去了。”由此开始,否定建国 17年的教育工作,以批判所谓资产阶级为纲,致全县教育混乱,学生德智体几方面 损失严重。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 中,恢复了正确的教育方针。1983年9月10日,邓小平为北京景山学校题词:“教育 要面向现代化, 面向世界, 面向未来。 ”指明了我国社会主义教育的战略方向。 1990年12月,党的十三届七中全会提出和七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中阐述教育方针为:教育必须为社会 主义现代化服务,必须同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社会主义建设 者和接班人。使教育方针与党和国家奋斗目标紧密结合起来。 注解:①见清廷《学务纲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