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以前,纪律检查工作由县委直接负责。 1950年12月,文登、昆嵛两县均成立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1955年11月,改称 县委监察委员会。 1967年2月1日,监察委员会停止活动。1979年5月18日,恢复中 共文登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1984年4月8日,称中共文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副县 级。1988年11月,纪委始设办公室、信访室、控申室、检查室、审理室,共21人, 同时,按比例配制副科级检查员。于新明、王文华、侯征选先后任书记。 1952年,在“三反”运动中,纪委对党员干部中的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进行监 督检查,文登县25名党员受到党纪处分。1954年,对违反粮食统购统销政策的党员 干部进行检查处理。1956年,完成中央监察委员会规定的四项任务:清除一切混进 党内的反革命分子、坏分子和反动地主、富农分子;反对和制止共产党员的资本主 义剥削行为以及对抗和破坏农业社会主义改造行为;反对贪污盗窃、腐化堕落及其 他违法乱纪行为; 反对破坏党的团结、压制民主、打击报复行为。全县783名党员 受到审查,其中51名受到纪律处分。1957年,贯彻中央第二次监察会议精神,对落 实“四项任务”中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1958年, 在“反右派”和“大跃进”运动中, 受“左”的影响,检查处理各种案件 1070件, 有985名党员受到纪律处分,其中,开除党籍403人,留党察看203人,撤 销党内职务44人,严重警告179人,警告156人,其“错误性质”名目繁多:混入党内 的反革命分子、坏分子、右派分子、严重右倾、丧失阶级立场、蜕化变质分子、严 重资产阶级个人主义、隐瞒政治历史、破坏团结、打击报复、本位主义、分散主义、 官僚主义失职、严重违法乱纪、侵犯人权强迫命令、违反统购统销政策,坚持资本 主义道路、贪污盗窃、违反国家法令制度、弄虚作假、违反劳动纪律、乱搞两性关 系等。1962年以后,大部分案件经过甄别平反。1963年进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时 称“小四清”,县、社98名主要领导干部均“洗手洗澡”,有23名党员被定为有问题。 其实, 主要问题是个别党员多吃多占,铺张浪费问题。1965~1966年,清政治、清 组织、清思想、清经济的“四清”运动中,大批党员定为“四不清干部”,全县2484名 党员被劝退、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不予登记或开除出党,占党员总数的10.29%,受 其他党纪处分的483人。这些案件1984~1985年作了甄别纠正。 “文化大革命”期间,县委监察委员会被迫停止工作。1979年,纪律检查委员会 恢复后,遵照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首先对“四清”和“文化大革命”中受党纪处分 的冤、假、错案进行纠正。在“文化大革命”中被开除党籍的61人中,有37人恢复党 籍,11人改变原处分结论,但处分不变;在受一般党纪处分的348人中,258人撤销 处分,37人减轻处分。对在“四清”运动中开除党籍的213人,103人恢复党籍,给55 人减轻处分。对同期受一般党纪处分的512人,为104人撤销处分,给8人减轻处分。 对在“整风反右”运动中,定为右派分子的518人(包括外地转入8人),全部给予改 正。 1979年5月后, 县纪委认真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把 保障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作为纪检工作的根本指导思想,查处违纪案件,协助县委 抓党风建设。1980年,纪委广泛宣传贯彻《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1981 年,举办贯彻《准则》学习班56期,训练党员3.8万多人,占全县党员总数的90%; 同时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46名党员给予纪律处分。1982年,对以权谋私,侵占国 家、集体财物建私房的不正之风进行通报批评。1983年初,召开各公社党委委员、 县直机关干部、县属厂矿企业负责人会议,贯彻中央4号、5号文件,加强党员教育, 纠正行业不正之风。1985年,宣传邹家床村党支部自觉端正党风和口子乡共产党员 王吉振热心帮助群众致富的事迹及高村镇党委端正党风,刹住吃喝风的做法;编写 出《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的大问题》和《在新形势下加强党的 纪律》的党课教材,对全县中共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 1986~1990年,纪检工作重点是端正党风、惩治腐败。除正面加强教育外,5年 查处党内违纪案件364起, 处分党员252人。其中109人受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 1986年, 制定端正党风规划和责任制,聘请110名党风义务信息员,全县各党委均 建立端正党风领导小组,抓党风建设。1987年,制定了《关于党内监督的试行意见》, 发出4个通告, 清退非法向城区迁转户口682户1961人,查出在城区违纪建私房131 户, 收缴应交费、罚款及物料折款62.5万多元,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1人。同时, 在全县党员中,开展“新时期共产党员如何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大讨论。1990年, 贯彻六中全会精神,积极开展反腐败斗争,制定了《基层纪委党风党纪教育工作制 度》 ,查处党内违纪案件60起,其中贪污受贿等经济违法案件52起,占86.6%,处 分党员90人,其中开除党籍7人,留党察看30人,撤销党内职务5人,严重警告24人, 警告24人。同年,市纪委被山东省纪委评为“全省先进纪检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