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以协议出让方式扩大了对商业、商品房屋和金融企业用地实行有偿使用的范 围。由单一对国有企事业单位建设项目出让扩展到对乡镇、村办工副业、个体工商业户建设 用地进行出让。1994年5月,市政府发布实施了《肥城市建设用地实行“五统一”管理的 暂行规定》,实现了建设用地统一规划、统一征地、统一开发、统一出让和统一管理。1995 年,各项建设用地实行“出让”单轨制。5年共出让建设用地312宗、134. 9公顷,收取出 让金531. 73万元;盘活存量土地25宗,16. 4公顷。划拨土地使用权由无偿使用改为有偿使 用。1997年12月,将石横电厂170. 6公顷原行政划拨土地使用权收回,以21年合同期出 让6. 3公顷,租赁164. 3公顷。1993年5月,建立了市地产咨询中心,对进入市场的土地 评估价值量。5年中,接受委托完成地价评估业务222宗、677. 6公顷.评估价值6. 79亿元。 (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