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城市土地管理局局长 刘学山 1993年11月,撤销土地管理局和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组建土地矿产管理局。1995 年8月,撤销市土地矿产管理局,恢复肥城市土地管理局。土管局设人秘、城乡建设用地管 理、地籍管理、法规监察4个科室和土地开发利用管理站、地产咨询中心、档案室3个股级 事业单位,行政编制14人。17个乡镇、办事处均设有村镇规划土地管理站。1997年,市、 乡两级土地管理干部、职工共152人。 1993~1997年,土管局认真贯彻基本国策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土地管理责 任目标,土地管理工作得到全面加强。(1)建设用地管理进一步强化。坚持城乡土地统一管 理,实行政府统一征地;坚持“一支笔”批地,依法规范征地行为;坚持按项目、按计划审批 用地,严格控制计划指标。5年中,全市共审批各类建设用地1923宗,面积409公顷。其 中,国家建设用地398宗、327. 13公顷,集体建设用地219宗、63. 5公顷,农民建房用地 1306户、18. 39公顷,办理采煤塌陷地征用12宗、966公顷。(2)土地市场日趋规范。扩大 了建设用地出让范围,新增建设用地实行出让单轨制。(3)土地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 1993--1997年,先后制定了《关于加强基本农田保护的决定》《小城镇个体工商户用地意见》 《城区日常地籍管理办法》等行政规章。围绕土地国情、乡情,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宣传 了《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政策法规,组织开展了“三五”普法和“六·二 五”土地日宣传活动和用地清理清查活动。共查处违法占地140宗.拆除12宗,收回土地5.95 公顷,罚款48万元,补办用地手续120宗。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100余人次。(4)土地开 发复垦成效显著。1993年以来,全市已累计开发复垦各类闲散土地资源2285. 2公顷,其中 整理复垦塌陷地800公顷。基本实现了全市耕地面积动态平衡。(5)土地管理业务基础工作 进一步加强。1993年5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通过了省土地管理局组织的技术鉴定,经 报请泰安市人民政府批准,1994年12月公布实施。1994年4月,完成了城区17平方公里 土地定级估价工作,9月通过了省城镇土地定级估价验收组的验收。1995年10月,完成划 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工作,将耕地保护工作纳人法制化、规范化管理轨道。1996年,进行了 城区变更地籍调查,新增建设用地48宗,共有1. 5平方公里的新增城区面积上图。1996年 11月,局档案室顺利通过泰安市档案考评小组的检查验收.晋升为省一级档案管理单位。1996 年、1997年分别进行了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及乡镇驻地地籍调查和土地定级估价工作。 1993年以来,共进行建设用地确权发证19. 73万宗。其中.城镇建设用地807宗,农村宅基 地19. 57万宗.集体所有土地727宗。利用日常地籍管理资料处理土地资产纠纷和权属纠纷 案52起。局档案室共收集整理土地资料2535卷,图件623份。其中.综合类206卷,建设 用地类912卷,地籍类1129宗,规划类189卷,法规监察类97卷,宣传教育2卷。有3 项工作8次荣获国家土管局、省土管局和泰安市科委科技进步奖.其中,《城区地籍测量》分 别于1993年10月和1994年10月获省土管局科技进步二等奖、国家土管局科技成果三等奖; 《塌陷地复垦试验及示范研究》1994年获省土管局科技进步二等奖,1995年5月获国家土 地管理局土地利用优秀成果二等奖.1996年6月获泰安市科技进步三等奖;《肥城市城区土地 定级估价与城镇地价预侧及效率评价研究》.分别获得省土管局科技进步一等奖、国家土管 局科技进步二等奖和泰安市科技进步三等奖. (6)现代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投资50万元, 购置了6套现代化微机设备,配齐了数字化仪、扫描仪、喷墨绘图仪等全套硬件和地理信息 系统软件。微机已开发应用于土地管理的各个方面。1997年,被确定为全省首批与国家土 管局进行点对点数据传输的15个试点单位之一。 市土地管理局连续5年被评为泰安市土地管理先进单位。1994年被评为全省土地管理 先进单位,1996年被泰安市政府授予实施1993~1995年度土地管理责任目标先进单位,1996 年被省精神文明办公室和省土管局授予“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