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共审结各类申诉案件126件,处理人民来信760件,人民来访1340人次,处理上 级部门及市委、人大、有关部门要结果的案件86件。在工作中,以强化审判监督措施和落 实错案追究制为突破口,逐步实现了告申统管型、监管型、综合型新机制。1996年底,将 告申庭分设为立案庭和审判监督庭,并在全市率先实行“院长公开接待日”制度。院长、副 院长挂牌办公,面对面倾听群众意见,当场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受到了群众普遍欢迎。在 香港回归、“十五大”召开期间.针对审判环节中出现涉法信访案件,实行“四定一包”办案 责任制。将案号、承办庭、承办人、领导分工,打印成表发至全院,逐案做教育疏导工作, 保持了社会稳定。市委对此做法给予高度评价并在全市推广。 (陈胜民 王宏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