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城市人民法院院长张长远 1997年,市人民法院共有庭、室、科、队30个,干警134名1993年以来,市人民法 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拓宽服务领域,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拱了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司 法保障。5年间,共审结各类案件2.42万件,平均每年递增26%.5年迈出5大步,年年都 上新台阶。1993年;2月,被最高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一等功;1995年10月,荣获全省维权先 进单位称号,被评为泰安市“二五”普法、“一五”依法治市先进单位。1993年汶阳法庭被 评为全省“十佳法庭”。同年,汶阳法庭、新城法庭被评为泰安市.“十佳法庭”。全国有20 个省市280多个县市区的人大、政法委、法院来肥城参观学习,给予很高的评价。 1、中心意识转变大。强化了服务“中心”的观念,克服了就案办案、孤立办案的单纯 业务观点,为经济建设竭诚服务。开展依法清欠活动。5年共协助企业清回欠款5. 5亿元, 成功地创造了指导单位清、协助系统清、法院立案清“三位一体”做法,缓解了企业资金紧 张的矛盾,促进了经济的健康发展。在清欠的同时,提出司法建议,受到了企业的欢迎。实 施了“双百理顺工程”,针对企业和农村热点、难点问题,提出了每年理顺100个企业、100 个村的5年系统工程。通过依法理顺企业,讲解法律知识,提供司法建议.增强了企业法律 意识,加强了内部经营管理,完善了各类合同,预防和减少了经济纠纷。通过依法理顺,排 查各类子盾纠纷,增强了群众法制观念,强化了基层政权建设,推进了农村民主、法制化管 理。这一成功做法,得到省院充分肯定,并作为服务大局中的典范在全省推广。 2、审判方式改革全面推开。1993年以来,以保障裁判公正为目的,以公开审判为重点, 以强化庭审功能为内容,进行审判方式改革。实现了由“纠问式”向“控辩式”的转变,增 强了案件审理的公开性、民主性和公正性,使所审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 序合法。民事、经济审判推行了“一步到庭”审判方式改革。当事人有证举在法庭,有理讲 在法庭,是非曲直辩论在法庭,做到了事实清、道理明、裁判公。使旁听者清清楚楚,胜诉 者堂堂正正,败诉者心服口服。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全院承办案件的能力比前5年提高 50%。 3、改革创新成效显著。创办“新生学校”。将被判处缓刑、管制、免刑的人犯定期召集 起来,上法制课,回访考察,实现了帮教改一体化。5年间,共办学22期,学员累计320 人,无一人重新犯罪,1994年省电视台进行了专题报道。创办“离婚前教育学校”。运用办 学的方式,对离婚诉讼当事人进行道德、伦理、法制观念等方面教育,促进家庭和睦,消除 不安定因素。5年共办班64期,1800多对夫妻参加了学习,有的文明分手,有的和好如初, 此举受到省市领导表彰。创办“经济司法联络员培训中心”。从全市企业、农村中选聘1350 名经济司法联络员为培训对象,把使用与培训有机结合起来。5年共培训48期,形成法院 —系统(乡镇)—企业(农村)三级经济司法服务网络。这支带不走的“编外法官”成为企业、 农村“法律明白人”.市法院创办的“两校一中心”得到市政法委、省高院肯定,作为参与 综合治理的经验予以推广。 4、队伍建设成绩大。干警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有了较大提高。经过思想教育、业务 培训和争先创优活动,涌现出一批公正廉洁、无私奉献、苦干实干的模范人物和先进集体。 5年来,96名干警.31个(次)庭室科队受到记功、晋级、授予荣誉称号奖励。1995年底,市 人大组织部分省和泰安市驻肥人大代表及肥城市390名人大代表对法院及法庭工作进行评 议,法庭均获得代表的信任票49名省市人大代表对法院的工作,完全信任的46人,基本信 任的3人,综合评价为“市法院一流班子,带出了一流队伍,干出一流业绩,开创了新的局 面”。 5、物质装备建设得到加强。1997年投资100余万元对审判庭进行改造,建成能容纳大、 中型8个审判团,配套齐全、标准较高的审判区,在全省居领先水平。5年建成6栋宿舍楼, 在全省第一家一次性解决包括乡镇法庭在内的所有干警住房问题。增设了程控电话交换机, 安装电话120多部,实现户户通电话,庭庭通电话。新增警车30多辆,摩托车40余辆,交 通工具逐步适应了工作需要。17处法庭全部达到标准化,办公自动化水平有了较大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