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至元十二年(1275年),将平阴县的辛镇、沙沟等5镇,孝德等5乡划归肥城县所辖。 时有地亩2521顷9分2厘4毫(折25219市亩)。 1920年据《山东省各县乡土调查录》载:“肥城县面积5000方里(折合1250平方 公里)有奇。” 1940年4月,将肥城县八区(广里)、九区(马集)所辖的119个村,分别划归长清、 平阴县、茌平县所辖。时有面积约900平方公里。 1943年春,将肥城县四区的丁屯、柳滩、龙洼、沙岭、二虎庙、后店子、刘家所 7个村划归平阴县所辖。 1945年9月,将平阴县境东部的北大留、南大留、查庄、桥头、国庄、小中泉、 西铺7个村划肥城县所辖。 1948年春,将肥城县七区的陈屯、邱林、王家园3个村划归平阴县所辖。 1949年6月,泰西县撤销,将其原辖的一区(安驾庄)、二区(高淤)、三区(边院) 共286个村、约400平方公里土地划归肥城县所辖。时有面积1300平方公里。 1951年,将肥城县一区的上营、王先庄、代家河、杨家庄、侯家庄、李家峪6个 村划归长清县所辖。 1958年3月,将肥城县石横乡的段家天井、铁山、荒场3个村划归平阴县所辖。时 有面积约1263平方公里。 1959年10月10日,长清县撤销后,将其原辖的双泉、马山、五峰3个人民公社的 175个村、约273平方公里的土地划归肥城县所辖。时有面积约1563平方公里。 1961年5月,长清县复建后,又将双泉、马山、五峰3个人民公社的175个村、约 273平方公里的土地划归长清县所辖。时有面积约1263平方公里。之后,肥城境域稳 定。1995年,境域面积统计公报为1277.3平方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