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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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事务


【基层政权建设】 从巩固基层政权,确保农村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完善机制,狠抓落实,不断深化以村委会建设为核心的村民自治工作,继续保持全国村民自治模范市的荣誉。全面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举办有关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相关知识的专题讲座,指导各乡镇、街道规范政务和村务公开工作,定期检查考核,形成长效工作机制。2009年,新泰市被民政部等八部委表彰为“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市”。圆满完成第九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难点村”治理扎实推进,通过加强村组织体系、基础设施、干部队伍和规章制度建设,对“难点村”进行根本治理,进一步夯实了农村工作平台。

【社区建设】 2007年5月新泰市被国家民政部确定为“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市”后,立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坚持居住社区、工业园区、农业产业园区同步规划、配套发展,市、乡、村三级联动,点面结合、梯次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取得突破进展。一是科学规划,合理调整完善社区布局。在“1+X”模式的基础上,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将全市916个村居调整规划为33个城市社区、13个镇区(含37个城镇社区),5个农村中心社区和70个新型农村社区,共计145个社区。初步构建起“城区—镇区—农村中心社区—新型农村社区”梯次布局、同步推进的社区规划格局。二是科学编制社区建设规划。按照生活与生产相衔接、居住和服务相配套的原则,结合全市五大产业功能区规划,超前谋划产业布局,因地制宜,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商则商,引导土地合理流转,着力集中打造养殖小区、加工小区、工业园区和农业产业园区,形成居住社区、工业园区、农业产业园区三区配套联动,城镇化与产业化协同发展的新格局。三是点面结合有序推进。2010年,全市已有54个社区先后开工建设,投资8.35亿元、建筑面积68.12万平方米的180栋回迁楼进展顺利。社区服务中心建设稳步推进,已有52个社区完成选址,29个社区完成单体规划设计,16个社区完成主体工程建设,9个社区服务中心已建成投入使用。

城市社区建设工作稳步推进。城市社区以新型和谐社区为目标,坚持以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为主要任务,以健全完善社区基础设施为重点,不断理顺管理体制,完善社区功能,发展社区经济,拓展社区服务,社区工作水平得到全面提升。相继出台《新泰市城市社区建设实施方案》、《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工作的意见》、《关于对城市社区建设工作进行考核奖惩的意见》等一系列社区建设文件,明确社区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重点、政策扶持、保障措施及相关部门的职能分工,建立科学细致的考核机制,把社区建设的目标任务量化分解到部门,考核到人头,对有效解决社区建设中“有人、有钱、有地方、办好事”的问题起到强力推动作用。充分调动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驻区单位和社区的建设积极性,形成齐抓共建的良好格局。在全市打造了一批“和谐示范社区”,培植了一批精品社区,发挥其典型带动作用,努力营造和谐社区创建氛围。鉴于部分城市社区名称沿用老村庄名,已不适应建设经济文化强市要求,2009年4月对相关城市社区名称进行规范,新名称更加真实体现新泰的文化底蕴。

新泰市部分社区新旧名称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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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社区名称 │新社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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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关社区 │青云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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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关社区 │朝阳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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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关社区 │府东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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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里社区 │新甫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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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寨社区 │平阳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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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家栗行社区 │东城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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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南社区 │秀水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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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家栗行社区 │田园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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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西社区 │新安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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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关社区 │城阳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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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关社区 │西城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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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拥”优属】 “双拥”工作以解决好“双拥”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着力点,探索出了部门拥军职能化、行业拥军专业化、社区拥军经常化、两新组织拥军广泛化的“四化”社会化拥军模式,打造了“双拥”工作新亮点,2007年、2010年连续被山东省委、省政府、省军区表彰为全省双拥模范城。
优抚政策全面得到落实,
基本解决优抚对象的“三难”问题。优待抚恤补助金得到及时足额兑现,
大幅度提高了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截至2010年农村和城镇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分别提高到2400元和2000元,
基本解决优抚对象的“生活难”问题。优抚医疗保障体系逐步健全完善,各优抚医院实行一站式服务,各种报销在网上办结、在医院一站完成,大大方便了广大优抚对象;为优抚对象免费加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在此基础上,通过优抚对象门诊补助、医疗减免、医疗报销、大病医疗救助等措施,基本解决了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在全市各乡镇街道敬老院设立光荣间,把住房困难的优抚对象优先纳入光荣间,实行优待,解决优抚对象的“住房难”问题。建立对优抚对象实行精神抚慰制度,在每年春节、“八一”和中秋节等重要节日,市各大班子领导亲自带队走访慰问优抚对象,组织专家大夫对全市复退军人精神病患者进行免费巡诊,免费发放药物,受到社会各界一致好评。
为全市在乡抗日老战士发放一次性补助53万元。

【救灾救济】 2006~2010年间,全市先后遭受干旱、洪涝、风雹、低温冷冻和雪灾等自然灾害,累计造成156.8万人次受灾,126.4万人次成灾,饮水困难人口6.2万人,紧急转移安置人口20.2万人,造成农作物受灾75050公顷,成灾49172.5公顷,绝收9892.2公顷,直接经济损失100586万元,其中农业直接经济损失82167万元,因灾倒塌居民住房5709间,有14425间民房受损。五年间,共下拨自然灾害救济款2243.7万元,其中发放救灾面粉2698.9吨,安排恢复住房款137万元,解决了59.82万人次的生活困难问题,保障了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

2008
年5月,成立由民政局牵头35个部门和单位组成的市减灾委员会,制定和下发《新泰市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坚持“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的救灾工作方针,全面落实《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各乡镇街道和行政村(社区)制定和完善了乡镇街道和行政村(社区)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初步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自然灾害预案体系。市政府设立30万元的年度救灾储备金,与青云联华超市签订救灾物资定购储备协议,加大救灾物资采购力度。

积极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活动,2009年、2010年“防灾减灾日”期间,牵头组织市直十几个部门,举办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并联合地震局、教育局等部门开展防灾紧急疏散演练,提高了人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避灾自救能力。

为适应救灾工作迅速、及时、高效、准确的要求,建立了市、乡、村三级灾害信息员队伍,人员达到943人,保证有灾情能及时上报。加大对镇村两级灾害信息员业务培训和职业鉴定工作,累计培训镇村两级灾害信息员2000余人次。2010年11月,对29名镇级灾害信息员在泰安进行了国家职业资格五级鉴定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

【汶川特大地震救助】 2008年“5·12”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全市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号召,迅速在全市掀起为地震灾区捐助活动的热潮,全市累计接收捐赠款物折款1456.88万元(募集物资折款59.24万元),全部调往四川灾区。社会各界和群众通过邮局直接汇往中国红十字会、中华慈善总会以及山东省慈善总会等账户的捐款18.6万元。全市参与捐赠的总人数超过80万人,捐赠数额列泰安6个县市第一位。

【8·17特大自然灾害救助】 2007年8月17日凌晨至18日早7时,市内连续降大暴雨,平均降雨量达到205毫米,过程总降雨量为263.2毫米。据统计,全市受灾人口58.27万人,转移人口20.03万人;失踪一人;受损房屋10915间,其中倒塌房屋5690间;农作物受灾面积1.98万公顷,绝产面积1870公顷;损坏养殖、种植大棚500多个;被洪水淹死、冲走大牲畜10860头,鸡150万只;损坏各种树木20.3万棵;冲毁桥梁259座,河坝162个;塌陷斑裂房屋1237间,转移安置197户1269人。这次受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9375万元。

灾情发生后,新泰市委、市政府紧急组织受灾群众疏散转移,安排救助。各级财政拨付救灾专款965万元:中央财政下拨550万元,省政府下拨300万元,泰安市下拨65万元救灾款,新泰市拨付50万元,紧急调拨帐蓬500顶、棉被3000床。同时,在全市开展了大规模专项捐助活动,共计381万元,全部用于救助受灾群众。另外,为做好受灾群众倒房重建工作,多方筹措资金300万元,恢复重建房屋3096间,保障受灾群众有衣穿,有饭吃,有水喝,有房住,并能在短时间内生产生活程序恢复正常。

【“五保”供养】 敬老院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全市20处敬老院全部达到省级敬老院标准。2005~2008年间,累计投资3842万元,新建敬老院16处,改扩建4处,总占地面积256亩,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共有床位2860张,专职管理服务人员357人,集中供养率由改造前的14%提高到80%。

2008
年,开展敬老院“六统一”升级改造,共投入资金1500多万元,高标准完成了20处敬老院的绿化及墙壁粉刷工作,粉刷墙壁11万平方米,为院民制作服装2660套、床单被套2660件,制作院民身份牌2660个,设计制作了敬老院院徽。探索制定了《等级敬老院管理服务制度汇编》等系列规章制度,全面推行敬老院“1688”管理服务模式,即:一个院民公约,六个服务项目(卫生服务、医疗康复服务、文化娱乐健身服务、饮食服务、呼叫服务、亲情服务),八项规章制度(学习和会议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卫生保健制度、伙食管理制度、考勤奖惩制度、治安管理制度、接待制度、院民互助制度),八项管理职责(院长职责、会计职责、出纳职责、保管员职责、炊事员职责、服务员职责、卫生员职责、院务管理委员会职责)。

全面提升敬老院管理服务水平。一是下发《新泰市敬老院工作考核评比办法》和“五保”集中供养资金管理使用指导意见,促进敬老院考核评比常态化、管理服务优质化、资金使用规范化。二是开展“敬老院管理服务年”活动,先后举办两次敬老院院长培训班,并组织20位敬老院院长对全市敬老院工作进行分季度考评,年终进行总评。三是投资98万元,对全市敬老院厨房设备进行更新及房屋维修,对敬老院冬季供暖设备进行改造,全市敬老院100%实行集中供暖。四是制定实施全市敬老院安全管理七项措施,联合市消防大队对全市20处敬老院进行为期一周的拉网式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2006
~2010年, 实行市、县(市)、乡、村四级联保的财政供养新机制,集中供养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元、分散供养标准为每人每年1200元。2008年,根据全市经济发展和物价指数情况,集中供养、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年人均2600元、1600元。依照《山东省农村五保供养办法》,从2010年1月1日起,农村“五保”供养资金由原来的市县乡村四级承担改为省市县乡四级承担,取消了村级承担部分。五年间,共发放五保供养经费3228.6万元,其中发放集中供养经费2406.6万元、分散供养经费822万元。同时,积极引导乡镇敬老院利用土地等闲置资源,发展院办经济,以副养院。在此基础上,开门办院,建立9所农村老年福利服务中心和社会救助站,设立光荣间,面向社会开展养老服务,吸纳社会上的老人到敬老院来养老,拓宽了农村养老服务的新空间。

【慈善事业】 新泰市慈善机构成立于2006年5月27日,在市民间组织管理局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成立之初为“新泰市慈善协会”,2007年5月更名为“新泰市慈善总会”。新泰市慈善总会会员单位117个,会员139人。全市20个乡镇(街道)全部成立了慈善分会,并建立了村(居)慈善工作联络站。

认真贯彻“扶贫济困、扶弱助残、安老救孤、赈灾助医、兴善助学”的慈善宗旨,充分发动社会力量,广泛募集善款,积极开展一系列的慈善捐助活动。按照“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和“党和政府最关心、困难群众最需要”的原则,大力救助社会弱势群体,卓有成效地开展救灾扶贫、安老助残、帮困助学等慈善救助活动,具体实施了8大救助项目。1、情暖万家救助项目;2、朝阳助学救助项目;3、烛光工程救助项目;4、夕阳扶老工程救助项目;5、康复助医救助项目;6、爱心助残救助项目;7、爱心复明救助项目;8、流浪乞讨救助项目。2006~2010年,共救助困难群众2万余人,发放救助金695.68万元。救助项目的实施在社会上产生了很大影响,推动了全市的社会稳定与和谐进步。

【社会救助】
为进一步帮助城乡低保对象解决就医看病难问题,分别于2005年、2006年出台
《关于建立农村医疗救助制的意见》、
《新泰市城镇居民医疗救助暂行办法》,
在全市建立以城乡低保对象为主体的惠及城乡困难群众的专项医疗救助制度。
“十一五”以来共救助城乡困难群众926人,救助资金213.57万元。
同时,对农村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及优抚对象给予资助加入新农合,2006年至2010年共资助 137479 人加入新农合,补助资金达264万元。为全市低保家庭的46名18周岁以下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和26名唇腭裂患者免费做了手术,支付医疗费用20余万元,解除了患者及其家庭的精神、经济双重负担,减轻了社会压力。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城乡低保提标扩面工作先后于2007年、2010年两次被市委市政府列为为民要办的实事。城市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由2006年的80元提高到2010年的160元,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由2006年的 17元提高到2010年的72元。经过连续的提标扩面,
城市低保标准由建制初期的月人均110元提高到2010年的月人均260元。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最初的年人均600元提高到 2010年的年人均1300元。
截至
2010
年11月底,全市共有城市低保对象23358户7870人,
月发放低保金125.4万元
。农村低保对象由2005年的4103户8726人扩大到2010年的23971户39346人,
月发放低保金 283.6万元
, 2006~2010年共发放低保金1.4亿元。

在实施城乡低保工作中,在申请、审核、审批等各个环节力求规范,全面建立了村(居)委会、乡镇街道和市民政局三级调查审核、三榜公示、民主评议(评审)制度和诚信承诺制度,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在村(居)委会建立了政策公示栏,把政策交给群众,实施阳光操作,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实行分类施保制度,对全市低保对象中老弱病残、鳏寡孤独等特困人群实行分类施保,保证最困难的人得到最大救助。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根据低保对象家庭经济状况变化和人员增减情况,及时办理停发、增发或减发低保待遇的手续,使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标准有升有降,实行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在资金管理上,财政和民政部门均建立了专门的资金管理账户,城市低保资金按月、农村低保资金按季度实行社会化发放,分别通过邮政储蓄和农村信用社涉农资金“一本通”发放到低保户手中,保证资金定期按时发放。

【退伍军人安置】 退伍军人安置工作在坚持“三公开、一监督”的基础上,按照档案考核和文化考试相结合的原则实施阳光透明安置,得到退役士兵的普遍认可。继续坚持政府指令性安置与本人自愿自谋职业相结合,创新安置办法,拓宽安置渠道,退役士兵一次就业率达到100%。积极鼓励退役士兵选择自谋职业,并发放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补助金。 五年间,共安置退伍义务兵和转业士官1420人,发放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补助金1682.5万元,待分配期间生活补助金306.6万元。

【军休干部管理】 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扎实有效,坚持服务与管理并重,积极落实老干部的两项待遇。认真做好军休人员的接收和服务管理工作,为全省退伍军人和军休干部安置工作会议提供了现场,军休所荣获“山东省星级军休所”。2009年5月份,成功举办了第五届全省军休干部象棋比赛。

【福利彩票】 围绕“公益、慈善、诚信”这一主题,积极扩大福利彩票销售,截至2010年全市福彩销售点92个,2006~2010年福彩销售17432万元;2007年4月中福在线新泰营业部正式营业,2008年、2009年停业,2010年开始营业,两年销售额2353万元。秉承“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的发行宗旨,将福利彩票和中福在线所筹集公益金,全部用于乡镇街道敬老院、市老年公寓、“星光老年之家”和未成年人流浪救助中心等社会公益设施建设,为全市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事业做出了显著贡献。

【行政区划与地名管理】 全市总面积1933平方公里,辖2个街道,18个乡镇,887个行政村,29个社区。根据省厅要求2006~2010年期间完成了新泰---莱城、莱钢、沂源、蒙阴、平邑、泗水、岱岳7个县市区勘界联检任务。2008年5月,与上述7个县市区民政局签订了《平安边界共建协议书》,
一致同意平安边界共建目标、平安边界共建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双方界线、界桩管理及维护情况。
2009
年,与莱城区民政局共同开展平安边界创建示范线活动。

建立完善“两图一责”界线管理制度。
学习落实青岛市“两图一责”管理模式,建立起以边界管理任务示意图、网络图和责任书为主要内容的“两图一责”管理模式,做到工作任务明确,管理队伍健全,责任到人、管理到位,实现界桩管理维护工作的市、乡镇、村居、界管员四级责任化,达到上情及时下达,下情及时上达,问题发现及时,协调处理及时,形成全市行政区域界线日常管理工作机制和长效制度。2010年,重新制作乡镇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网络图和界线管理示意图,把“两图一责”界线管理模式已落实到乡镇,同时签订责任书。

2006
年上半年完成7万字的“新泰千年古县”编纂工作。2007年完成新泰“老街老巷”的挖掘、搜集、求证及上报工作。2007年7月完成城区主要道路设标工作。共设置高标准标志牌53块。2009年为市开发区新设置标志牌12块。2007年出版发行“新泰市交通旅游地图”。2010年10月完成国家地名数据库建设工作,共录入地名数据2600余条。

【社会福利】 2006~2010年,根据民政部〔民办(2003)87号〕文件要求,为促进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加强社区老年社会福利服务“星光计划”建设。五年间,全市总投资1800多万元,建“星光老年之家”20处,总建筑面积2.7万平方米。为老年人购买健身器材、棋牌等娱乐设施,促进全市老年服务事业的健康发展。同时,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养老服务事业,鼓励他们兴办形式多样的养老福利机构。截至2010年11月底,全市共有老年公寓5家,总建筑面积67092平方米,床位1236张,入住人数736人,促进了全市养老服务社会化的进程。五年间,累计拨款近700余万元资助兴建的新泰市老年公寓,占地36亩,总建筑面积2.06万平方米,总投资3800万元,床位600张。是泰安市第一个占地面积最大,床位最多,服务设施最齐全,居住条件最好的老年公寓,居泰安之首,名列全省前茅,国家和省市领导多次来新泰市实地调研并给予高度评价,深受社会各界好评。

做好福利企业的认定管理工作,保障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截至2010年底,全市共有福利企业43家,从业人员4989人,安置残疾职工2100余人,固定资产1.8亿元,流动资产9600多万元,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

根据民政部、中央综治办等15部委及省民政厅、省综治办下发的《关于加强孤儿救助工作的意见》,对全市的孤儿进行走访摸底。2010年,全市共有15名14周岁以下的孤儿入住泰安儿童福利院。2010年投资300万元建成了流浪未成人年保护救助中心,通过了有关部门的验收,即将投入使用。

【烈士陵园管理】 投资700多万元在烈士陵园新建革命烈士展厅、纪念广场和烈士墓,把全市1946名散葬在各地的新泰籍烈士集中进行安葬。在全省零散烈士纪念设施集中管理工作会议上,新泰市作为唯一县市级代表作了典型发言。革命烈士资料收集整理工作顺利进行。新建革命烈士展厅布展工作全面展开,聘请专家对革命烈士展厅进行设计,积极搜集革命烈士的照片、遗物、事迹等资料。

【民间组织管理】 2006~2010年,重点培育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行业协会、农村经济协会,积极推进农村经济协会民间化,引导农村经济协会健全自律机制和内部管理制度,增强农村经济协会自我发展的动力。累计登记社团156个,登记民办非企业41个。截至2010年共有社团274家,民办非企业77家。2010年8月2日成立中共新泰市委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负责全市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

做好社会组织年检工作。2006年,年检64个社团及71个规模较大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了15个民办非企业单位, 2007年年检社团115个,其中优秀14个,合格92个,不合格9个;年检民办非企业单位42个,其中合格36个,不合格6个。对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或不参加年检的15个社团,7个民办非企业单位予以撤销登记。结合年检联合纪委纠风办对全市29个官办社团进行检查,并下发了《关于开展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收费清理工作的通知》,规范社团收费行为,防止官办社团利用职权乱收费。下发《关于加强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收费管理的通知》(新民字〔2007〕28号)。进一步加强对全市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监督管理,规范收费行为。2008年,年检加大了对财务报告的要求,年收入在3万元以上的必须提供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书,年收入3万元以下的提供财务总账、明细帐和会计凭证。通过年检,撤销了11个社团和43个民办非企业单位。2009年以农村经济协会重新登记工作为重点。涉及农业、林业、牧业、渔业、水利、科技等多个领域,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出《关于做好全市农村经济协会重新登记工作的通知》、《新泰市农村经济协会章程示范文本》、《新泰市农村经济协会重新登记普查表》。2010年,除农村经济协会外,需要参加年检的社团67家,民办非企业单位56家。通过年检,查出有问题的单位8个,下发整改通知书8份,连续两年未参加年检的社团5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个,对这6个单位予以撤销登记。2010年9月,由市纪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市社会团体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检查工作,促进了全市社团组织的健康发展。

【婚姻登记】 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的《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配备一流服务设施,营造良好工作环境,强化服务、依法登记,切实加强规范化建设。2006~2010年,全市婚姻登记共办理结婚登记64006对,离婚登记5427对,合格率达到100%。2010年,市婚姻登记处被评为“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单位”。

【殡葬管理】 2006~2010年,全市火化尸体39806具。
全市积极推进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深入
开展创建殡葬管理示范单位活动,
建成高标准公益性公墓11处、公益性骨灰堂4处,
提高了殡葬改革和管理水平,
全市火化率保持在98%以上。青云社区公益性公墓被评为全国清明节祭扫信息报送工作表现突出单位,青云社区被评为山东省清明节祭扫服务保障工作成绩突出单位。2010年10月,泰安市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管理现场会在新泰市召开,推广了新泰市在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方面的经验做法。

【收养登记】 2006~2010年,全市共办理收养登记332件,收养合格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