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 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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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 生

【概况】 2006年,市直医疗卫生机构有市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卫生防疫站、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结核病防治所、市皮肤病防治所、市红十字会血站8处。2008年8月市第三人民医院划归市直单位管理;11月,市红十字会血站由泰安市红十字会中心血站托管。2009年8月,市卫生防疫站更名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加挂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牌子。至2010年,市直医疗卫生机构共有9处,共有医疗卫生人员1633人。

2009
年5月,新汶街道卫生院、青云街道卫生院分别更名为新汶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青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将新汶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整建制划入市二院,将西周卫生院、北师卫生院整建制划入青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大东庄卫生院整建制划入天宝中心卫生院。
至2010年,全市共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处,乡镇卫生院17处,精神病医院一处,即:青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汶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翟镇中心卫生院、泉沟镇卫生院、羊流中心卫生院、果都镇卫生院、西张庄镇卫生院、天宝中心卫生院、宫里镇卫生院、谷里镇卫生院、禹村镇卫生院、石莱镇卫生院、放城中心卫生院、刘杜中心卫生院、岳家庄乡卫生院、小协镇卫生院、东都镇卫生院、汶南中心卫生院、龙廷中心卫生院、市精神病院,共有医疗卫生人员973人。

截至2010年,全市共有村卫生室580处,有乡村医生
2362
人。

截至2010年,全市共有厂矿企事业单位卫生室(所)58处,有医疗卫生人员193人。

截至2010年,全市共有个体医疗诊所 34处,医疗卫生人员48人。有民营医院8处,医疗卫生人员162人。

2010
年,全市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中,共有医疗卫生人员4523人,有万元以上医疗器械 2120台(件)、救护车32辆、床位3828张。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2004年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新汶、翟镇、小协三个乡镇试点,2005年在全市全面展开。是年5月,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挂牌成立,各乡镇街道亦设立相应的管理机构,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组织网络体系全面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初步形成。资金筹集以每人每年缴纳10元,各级财政逐年增加的方式予以补助。至2009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筹集个人缴费由每人每年10元增加至20元,各级财政人均补助80元。是年,全市参合农民850715人,共筹集资金 8507.15万元。全年共为167.8万门诊人次和5.1万例住院病人报销医药费8567.8万元。2009年9月以后,结合群众医疗实际,较大幅度调整提高了报销比例。定点村卫生室由原来的100元以上按65%比例报销提高到按75%报销,实行乡镇卫生院门诊报销不封顶;在市级医院住院由原来的400元至一万元按40%比例报销上调到55%比例报销,一万元以上部分由原来的按50%比例报销上调到60%。为进一步扩大参合农民用药报销范围,卫生室用药由原来的269种增加至331种,乡镇卫生院用药由原来的526种增加至747种,市级医院用药由原来的713种增加至1052种,基本满足了群众的就医需要,有效缓解了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基本杜绝了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同时,加大定点村卫生室设置工作力度,全市设置435处定点村卫生室。努力抓好新农合信息网络化建设,不断提升系统化、科学化管理水平,提高基金使用的安全性,在全市实行新农合“一证通”和“即时结报制度”,真正让参合农民享受到就近便捷的医疗服务。
2010年,全市共有941807人参合,按照农民个人缴纳20元,各级财政补助100元的标准,共筹集新农合资金12243.49万元。全年共为250余万门诊人次和6.6万住院病人报销医药费13849.88万元,占当年筹集资金的113.12%。新农合受益农民共2572328人次,受益率272.45%。
对家庭困难的低保户、五保户采取民政救助的方式,由市财政代为缴纳;对计划生育独女领证户和双女绝育户由计生部门会同各乡镇街道予以补助。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而当年未参加报销的参合人员,以乡镇街道为单位进行健康查体,共有30余万人受益。

严格执行《山东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务制度》,将基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基金支出监管,对所有医药费报销凭证实行乡、市两级审核,对定点村卫生室认真落实报销审核监控、报表分析监控和重点审查监控制度,每月一公示全市医药费报销情况,做到市公示到乡、乡公示到村、村公示到人,并设立举报信箱,接受社会监督。全面推行新农合微机化管理,实现目录外药品自动识别和剔除,防止人为套取基金,确保基金使用安全。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
2010
年初,新泰市被确定为全省首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52个县市之一,在全省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座谈会后,市委、市政府立即研究部署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等相关工作,并将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列入为民所办的十件实事之一予以重点推进。自2010年3月15日起,在19个基层医疗机构实行国家基本药物零差价销售。

探索实行“先补偿后结算”的政府补偿方式,保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推动基层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根据乡镇卫生院在职人员、档案工资水平、基本运转需求等情况,结合2009年度医疗服务、药品销售收入等指标,对照基本药物实施后的药品销售情况,按照药品加成率50%测算差价额,再结合其他指标综合测算,最终核定每家卫生院每月的补偿数额。2010年3月核定补偿额97万元,4月份139万元,5月份以后按每月140万元进行预拨,截至2010年底,全市财政共补助796万元。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严格按照上级要求配备
523

基本药物,过渡期内,2010年
5
月底前库存非基本药物按照进价全部销售完毕。
制度实施以后,先行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总收入4154万元,其中药品销售金额2137万元,基本药物销售1559万元,基本药物销售额占药品销售总额的82.28
%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药品平均降价幅度45.06
%
,在基本满足群众用药的同时,较好地缓解了群众的用药负担。

2010
年,
属于推行基本药物制度过渡期,药品招标按照原方式进行。即由市卫生局药品招标办公室每月进行两次药品招标,招标的药品是国家药品目录上307种和省补充的216种,参与招标的企业有同福堂、青云、康瑞以及莱芜、蒙阴、泗水等15家药品流通企业,由中标企业给乡镇卫生院配送药品,并在60天内完成结算。

从2010年3月1日起,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山东省增补药物目录》中属于《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的甲、乙类药品,全部纳入基本医保药品目录,甲类药品全额纳入支付范围,乙类药品个人首先自负比例比其它乙类药品降低5个百分点。调整新增24种甲类目录品种,将乙类目录89个品种调整为甲类,对184种药品的个人首先自付比例调为5%。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与基本药物实现对接。新农合报销范围已覆盖全部基本药物,解决了报销政策不衔接的问题。

【基础设施建设】 以省“360工程”和“1127工程”为契机,将乡村医疗机构改貌建设列为全市为民所办的实事之一,对全市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以“增加基础设施建设,增强服务功能”为主要内容的院容院貌改貌建设。至 2010年,累计投资1000余万元,扩大建筑面积5000余平方米。按照“基调统一、布局合理、设施齐全、配置科学、功能完善、环境优美”的原则,对乡镇卫生院实施以“美化、绿化、硬化、净化、亮化”为主要内容的院容院貌升级改造。2009年,市政府制定《关于加快提升村卫生室服务能力的意见》,对村卫生室进行规范化建设,明确提出村卫生室至少要按照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上,诊断室、治疗室、观察室、药房、预防保健室、健康教育档案室、值班室七室分开的原则进行建设或改造。村卫生室改貌建设建立多方筹资、政府适当补助的多元化机制,上下联动,并将改貌建设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截至2009年11月,共建成462处省级规范化卫生室,并全部通过省卫生厅验收。

2009
~2010年,共争取到中央规划支持全市卫生建设项目11个,总投资8878.4万元,其中中央投资2668万元,地方配套资金6210.40 万元,实际落实资金6210.40 万元。截至2010年底,完成青云、翟镇、石莱、汶南、东都卫生院门诊病房楼建设工程。特别是对中央投资的建筑高度17层、建筑面积2.7万平方米的市中医院综合病房楼建设项目,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加强督导,保障工程顺利实施。自筹资金启动市人民医院医疗综合楼建设项目,计划投资1.5亿元,建筑高度23层,建筑面积5.6万平方米,截至2010年底,两个项目主体工程均已完工。中央投资1200万元、地方配套2600万元,地上12层、地下一层,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的市医院医技楼于2010年11月开工建设,2012年年底投入使用。

【医疗卫生队伍建设】
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

2006
~2010年,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大力推行以乡医聘任制、绩效工资制、养老保险制和对村卫生室实行业务、行政、药品、财务“四统一”管理为主要内容的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对乡村医生按照每500人配备一名乡村医生的比例招录,每处村卫生室不少于2人。对符合条件的女乡医优先聘用,基本上每处村卫生室配有一名女乡医。2009年,全市共设置村卫生室580处,村卫生室年诊疗病人249万人(次),业务收入4389万元。

编制核定与招录人员
2010
年,市卫生局重新核定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经泰安市编办核准,核定编制1710人,比现有实际在编人数增加700余人。2008年至2010年,经市委市政府批准,连续3年共向社会公开招录463名优秀本专科毕业生补充到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当中;2010年7月,省卫生厅考选8名全科医师到天宝、放城等8个乡镇卫生院服务。

卫生强基工程

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在全市启动“卫生强基工程”。确定26个帮扶专业,其中市直医院8个,乡镇卫生院18个。制定三年帮扶计划,计划的内容有:需帮扶的科室、需派出的人员、具体人员名单、帮扶医生坐诊的协定日期和时间、帮扶工作要完成的内容、开展工作的先后步骤、应该达到的目标等。
乡镇卫生院每年选派4名左右临床医生轮流到帮扶村卫生室坐诊,每人每年坐诊时间不少于6个月。支援单位每年为每个乡镇卫生院安排3至5名技术人员进行为期6个月的临床技能免费进修,截至2010年底共进修168名。
通过
办培训班、现场观摩、
坐诊带教、举办专题讲座等形式,为基层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加大对基层适宜卫生技术推广力度,向村卫生室和城区社区卫生服务站推广技术成熟、安全有效、操作简单、费用低廉的适宜卫生技术,提高基层卫生服务水平。

【妇幼保健】 2006~2010年,大力开展妇女病普查普治,推行新法接生,倡导住院分娩,开展预防母婴艾滋病传播,实行妇女劳动保护,建立妇女、儿童健康档案,母婴保健和疾病防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母婴保健法》法律证件管理

按照《母婴保健法》要求,对市提供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的机构和个人,进行定期培训、考核、发证,证件复核、换发为3年一次。至2010年,有31个单位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299名人员经过培训、考核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
2003
年1月1日起,按照省卫生厅的统一要求,新泰市《出生医学证明》和IC卡实行微机化管理。2009年6月1日起,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单位与泰安和省妇保所联网,实现网络化管理。2006~2010年,全市共发放《出生医学证明》107355张,IC卡 107355个,未出现任何差错。

妇幼卫生信息管理

2006
~2010年,举办妇幼卫生监测师资培训班5期,培训人员400余人,考核合格率达100%。进一步完善各种信息资料管理制度,实现资料微机化管理。作为“三项监测”省级示范区和艾滋病母婴阻断工作国家级示范区试点,开通网络专线,实现两项工作信息的网络直报。2010年,产妇总数13141人,建卡率100%;住院分娩13141人,住院分娩率99.98%;系统管理人数13047,占99.26%;高危产妇人数788,占6.03%;新生儿访视人数13085,占99.55%;母乳喂养人数12965,占99.14%。2009年“3+1”年报:活产13144人,漏报率为0;孕产妇死亡4人,死亡漏报率为0,孕产妇死亡率30.4321/10万;5岁以下儿童死亡110 人,死亡率8.37‰;新生儿死亡 64 人,死亡率4.87%。年报上报合格率为100%。

疾病筛查管理

按照《母婴保健法》要求,2007年11月,产前筛查工作全面启动。2008年7月1日起,新泰市新生儿疾病筛查(“两病”筛查:甲状腺功能低下和苯丙酮尿症)、听力筛查及产前筛查(先天愚型和开发性神经管缺陷)工作与孕产妇保健及儿童保健管理工作相结合,进一步提高了工作质量,新筛及听筛率均达到100%,推动了全市妇幼工作的开展。2006~2010年,新生儿疾病筛查 87355人;听力筛查87355 人;产前筛查 6310人。

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

2004
年,新泰市被列为全国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示范区。按照国务院《中国预防与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1998~2010)》、《全国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修订)》、《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和《新泰市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及“四免一关怀”(国家实施艾滋病自愿免费血液初筛检测;对农民和城镇经济困难人群的艾滋病病患者实行免费抗病毒治疗;对艾滋病患者遗孤实行免费就学;对孕妇实施免费艾滋病咨询、筛查和抗病毒治疗;将生活困难的艾滋病患者及其家庭纳入政府救助范围)政策的目标和要求,认真落实艾滋病母婴传播的预防措施,扩大自愿咨询检测(VCT)点至全市各医疗接生定点单位,共计26处。2006~2010年,为艾滋病母婴阻断免费自愿咨询检测单位免费提供艾滋病病毒抗体试剂条3万人份,自愿咨询率达到85%以上,检测率达到80%以上。同时,提供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咨询、产前指导、阻断、治疗、产后访视、婴儿随访和检测等服务。切实做好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医疗队伍的人员培训,共举办大型培训班10余期,先后发放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技术指导手册2000余本、教材1500余本,培训人员1500余人,培训合格率100%。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向孕产妇及家庭、婚前保健人群传递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知识和信息,提高自身和家庭成员的保健意识。

妇女病普查普治

积极开展青春期保健、更年期保健、老年妇女保健工作,做好生殖道感染、性传播疾病、宫颈癌、乳腺病的普查普治。
同时,开展孕期保健、计划生育手术、产后访视等系列服务。对妇女的一生,从生命的准备、生命的保护到老年生活质量的提高,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疾病防治】
计划免疫
2006
~2010年,实行集中式预防接种,设立预防接种门诊25处。共完成卡介苗、百白破、脊髓灰质炎、麻疹、乙肝、乙脑、流脑等疫苗的接种37.5万余人次,全市境内白喉、天花、回归热已绝迹,保持了无脊髓灰质炎状态,流脑、乙脑、麻疹、伤寒、狂犬病已基本控制。

传染病防治
2006
~2010年,市内共发生甲、乙类传染病19种1.6万余例,年平均发病率为171.19/1O万,死亡28例,病死率0.17%。肝炎9349例、痢疾946例、出血热113例、肺结核3799例、麻疹293例、百日咳10例、乙脑20例、淋病549例、流脑5例、伤寒4例、猩红热29例、狂犬病15例、艾滋病病毒感染者9例、疟疾3例、梅毒65例。2006年发病率最高,为229.04/10万;2008年最低,为107.11/10万。传染病总发病率整体上呈逐年下降趋势。

甲型H1N1流感

2009
年,针对甲流感流行趋势,防控工作本着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原则,全面落实综合性防控措施,在全市不同人群接种甲流感疫苗7.3万人,对一例甲型H1N1流感病例严格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和疫点处理,有效防止了疫情扩散,确保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地方病防治

全市先后发生过8种地方病,丝虫病、钩端螺旋体病、布鲁氏杆菌病已经消灭;碘缺乏病、地方性氟中毒、疟疾、克山病、肝吸虫病得到有效控制。2006~2010年,采取有效防治措施,进一步巩固了地方病防治成果。

艾滋病防治
2003
年8月,新泰市被确定为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工作示范区。之后,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的要求,在全市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成立市防治艾滋病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办公室,加强对娱乐场所服务人员等高危人群的艾滋病检测力度,实行自愿咨询检测、100%安全套推广使用、规范定点医院就医等制度。全市建立起政府领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艾滋病综合防治机制。完成对全市5503名既往有偿献血人员的血清学检测工作,接受自愿检测者373人,检测性病门诊病人198人。对15例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现有9例)开展关怀救助,建立家庭健康管理数据库,进行干预,实行动态管理。2006年10月,全国艾滋病防治委员会和国家卫生部在新泰举行“红丝带万里飘”预防艾滋病大型宣传教育活动。每年12月1日,结合世界艾滋病宣传日,全市组织开展以“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珍爱生命健康”为主题的宣传咨询活动,收到良好效果。

人禽流感防治

按照卫生部《突发人间禽流感疫情应急处理预案(试行)》、《山东省人间禽流感疫情监测实施方案》和全省、泰安市人间禽流感防治工作会议的要求,制定《新泰市突发人感染高致病性应急处理禽流感预案》,成立防治专家参与的各级防治预备队。落实综合协调、疾病控制、医疗救护、技术指导、后勤保障等各项防治措施,加强各级各类医务人员和餐饮业人员的知识培训,全市建起一个市级流调队、20个乡镇街道级流调队、53个监测点,组织3次人禽流感防控摸拟演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各监测点均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疫情日报告、昼报告制度,做到严密防控、积极应对、措施到位,至2010年,全市无人间禽流感病例发生。

结核病防治

以加拿大赠款结核病控制项目实施为重点,积极促进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和技术措施的应用,逐步建立健全结核病防治网络,初步形成县、乡、村防治体系。2006~2010年,全市累计检查肺结核患者4489人。其中,新发涂阳病人3096例,复发涂阳病人699例。全部得到免费治疗,总治愈率达到94.2%。

【卫生监督执法】 至2010年,全市设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核病防治所和皮肤病防治所3处县(市)级卫生防疫机构和20处乡镇街道卫生监督所,共有卫生监督员77名(市直57名,乡镇街道20名),其中副主任医师8名、主管医师38名、医师20名,均具有市人民政府核发的行政执法证。77名卫生监督员中,有综合监督员8人、食品卫生监督员21名、公共场所(含化妆品、生产饮用水)卫生监督员6人、职业(含放射)卫生监督员6人、学校卫生监督员6人、传染病监督员10人、乡镇街道卫生防疫员20人。

整顿规范医疗秩序

会同公安、工商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转发<关于在全省开展医疗市场秩序和医疗机构及其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每年平均出动执法人员400余人次,车辆120辆(次),对辖区范围内的医疗机构开展拉网式检查。2010年,
组织监督人员670人次,出动车辆220余台次,
监督检查295家医疗机构,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15家医疗单位进行行政处罚,共计责令停止执业15家,罚款3.4万元,没收药品器械价值2万余元,责令改正7家,有效地打击了各类非法行医行为,规范了医疗市场服务秩序和执业行为。取缔非法开展医疗美容业务的生活美容机构17家;取缔坐堂行医7家;集中清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清理违章摆摊设点,露天摊点和流动商贩73家。通过治理整顿,规范了医疗市场及周边秩序,保障了群众就医安全。

食品卫生监督
2006年初,把完善卫生监督体制,健全卫生监督机构,理顺执法体制,加强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等纳入《新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总体规划纲要》。市《政府工作报告》2006年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明确要求“突出抓好卫生执法监督体系建设,提高公共卫生应急能力”。市政府把开展食品放心工程卫生监督执法整治活动作为卫生监督工作的重点。积极开展各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制定全市“卫生系统2006年食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开展卫生监督执法1、2、3、5、6、7、8号行动等。

2007
年,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开展以“规范农村食品卫生许可,维护群众健康权益”为主题的农村食品卫生许可整治;以“让学生吃上放心食品”为目的的学校食堂、周边餐饮单位、生活饮用水专项整治;“加强医院食堂卫生监管,确保食品卫生安全”为主题的医院饮食卫生专项整治;以“实现三个100%,一个95%目标”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通过开展专项行动,提高了食品行业卫生整体水平。

2008
年,先后完成10项食品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开展2008年元旦、春节、五一、国庆、中秋节、党代会、人大会、政协会、高中考、“全国竞走赛”期间的食品卫生安全保障工作;开展以旅游景区、景点及农家乐为重点的农村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工作,督促业主改善卫生设施,提升全市旅游特色;开展食品安全质量兴市工作;开展奥运期间食品安全专项工作;全力投入问题奶制品的监督检查工作,开展奶站及乳制品专项整治;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卫生专项检查整治行动,会同教育部门组织两次学校卫生安全大检查,共提出整改意见179条,检查覆盖率100%;开展以加强餐饮业餐饮具消毒为主题的餐饮业专项卫生整治工作;开展“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并顺利通过验收;开展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督促和指导餐饮单位认真开展食品采购索证、进货台帐建立登记制度,食堂和县城以上城市的餐饮单位“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建立率达100%;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开展生猪定点屠宰及放心肉店专项整治工作。是年7月,在全市20个乡镇街道成立乡镇街道卫生监督所,实现卫生监管关口前移和卫生监督力量下沉。

2009
年,集中开展餐饮业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春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的食品卫生保障工作。与各餐饮单位签订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突出加强对重点人群、重点区域、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指导有关单位认真落实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督促食堂和餐饮单位做到食品原料进货查验、索证和台帐登记,使用食品添加剂做到“五专”(专店采购、专柜存放、专人负责、专用工具、专用台账)。加大对旅游景点、农家乐、农村及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餐饮经营单位的监督执法力度,加强对农村集体聚餐、流动供餐的检查,督促餐饮经营者严格遵守卫生规范,不断改善卫生设施和条件,把好食品采购源头关、操作环节责任关、人员健康体检关,有效地降低了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是年6月1日,《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在认真组织学习的基础上,依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确定的部门职能分工以及相关部门规章,积极开展监督执法工作,继续扎实做好餐饮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

2010
年,进行奶粉专项整治和学校食品卫生集中整顿,采取食品监督抽检、开展专项治理、依法查处各种违法行为、及时处理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措施,扩大监督覆盖面和监测频率,不断提高食品卫生合格率。与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配合举办食品卫生等卫生知识培训班28期,培训1200人;开展卫生专题讲座4期。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从业人员卫生法制观念和守法经营的自觉性,为卫生执法监督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组织食品卫生监督人员共3200人次,在城区及重点乡镇进行拉网式卫生检查。开展冷饮食品卫生、纯净水卫生、保健食品卫生、月饼卫生、调味品及酱腌菜卫生和国庆节、中秋节、元旦及春节前食品卫生等专项治理检查。重点查处制售危及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食品(包括肉类、食盐等产品)的行为。取缔无卫生许可证生产和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

饮用水卫生监督

2006
~2010年,贯彻《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保证居民饮水安全,加强对生活饮用水的监督检测,重点放在集中式供水单位的水源防护、饮用水消毒、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定期监测等方面。每年对全市两处市政供水单位的水源水、出厂水,分别在枯水期和丰水期进行监督监测,共监测25项指标;每月对11个管网末梢水的监测点进行一次采样分析,监测指标为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混浊度、色度、总铁和总锰,检测率为100%。对自备水源单位定期进行监督检测,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定期对供水单位负责人和供管水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五年累计培训达355人次。对涉水产品的监督工作,监督内容包括水处理器、管材、水处理剂、卫生许可批件等,对无批件的涉水产品责令停止销售。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
2006
年,全市共有公共场所经营单位239户,其中旅店业88家,美容美发业113家,体育场馆一家、商场、书店8家,候车室站2家,图书馆一家,其他行业26家。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要求,对上述场所进行卫生监督检测,实行卫生许可制度。2006~2010年,共安排7352名公共场所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培训从业人员3604名。对符合要求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发放卫生许可证,对暂时达不到要求的单位,针对不同情况,提出相应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对经多次监督指导拒不整改的单位,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学校卫生监督

对学校内影响学生学习、生活、劳动、环境等方面的卫生进行监督监测。根据《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99—86)要求,对新建学校进行卫生学调查,对学校卫生实行综合监督,把学校的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均纳入学校卫生监督的范围。2006年,通过对全市20所中小学校综合卫生学调查发现,18所学校综合评价合格。合格的主要项目是教室采光照明、课桌椅、黑板、环境噪声、生活饮用水、厕所;不合格的主要项目是教室人均面积偏低,主要原因是每班学生人数偏多,尤其是重点中小学问题更为突出。农村学校学生宿舍条件简陋,人均面积不足。

放射卫生监督

2006
年,全市应用X光机单位30个共36台,放射工作人员100名。是年,重点对36台医用诊断X光机进行防护监测;对100名放射工作人员进行职业性查体,未发现职业性疾患。配合泰安市卫生防疫站对全市放射人员进行防护知识培训,受培训人员96名。此后每两年进行一次集中培训,新上岗人员随时进行岗前培训。与泰安市卫生防疫站、新泰市公安局联合,定期对全市应用放射性同位素的单位进行大检查,对事故隐患限期整改,避免放射事故的发生。及时对全市射线装置单位进行换发证工作,换发证率100%。至2010年底,全市共有射线装置29台,放射工作单位23家,放射工作人员89名。

化妆品卫生监督

根据国务院《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要求,每年元月第一周“化妆品卫生宣传周”期间,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每年全市举办化妆品培训班,发放宣传材料,进行咨询服务和宣传车宣传。至2010年,对全市流通领域化妆品经销单位,每年均进行巡回卫生监督,对旅店化妆品连续开展专项整治,使外包装合格率由15.8%提高到95.7%。

【公共卫生服务】
加强培训督导,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规范实施。组织乡镇街道、村两级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各级业务培训,以适应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工作的深入开展。针对实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多次举办由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或分工负责人、建档具体负责人参加的居民健康档案工作培训班,为规范实施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工作奠定良好的人才基础。

按照《山东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新泰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评标准》和《新泰市建立居民健康档案考核方案》,加强
日常督导检查,
坚持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通过
首诊医生建档、集中健康体检、入户调查等方式
获取居民健康基本信息;按照循序渐进、
先个人后家庭、先重点人群后一般人群的原则,
从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慢性病人等重点人群开始建立健康档案,掌握该重点人群所在家庭其他成员的健康基本信息,逐步建立以家庭为单位的居民健康档案,
结合日常诊疗和健康、保健管理服务,把新信息及时补充到居民健康档案中,实行动态管理
。截至2010年底,全市共建立居民健康档案1227413人份,录入单机版电子档案693010人份,其中对40535名0~3岁儿童、13904名孕产妇、111368名老年人、195362名慢性病患者、4091名重性精神病患者进行健康、保健管理,发放健康教育纸质资料381126人份,接受健康教育1115340人次,规范报告管理传染病7435人,适龄儿童免疫接种54088人,报告接种率达到98%以上,广大居民健康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2008
年,在深入推进
9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同时,适时增加启动6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省级财政列支843万元,市财政配套资金1193万元,对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两癌筛查和孕妇补服叶酸等项目进行专项补助。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完成7910人。开展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工作,免费为1250名患者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

【无偿献血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颁布十多年间,全市参加无偿献血达6.8万人次,自愿无偿献血比例达到100%,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2009年4月份,市政府办公室下发《新泰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9~2011年度全市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新政办发〔2009〕33号),下达全市各乡镇街道、政府各部门及驻新各单位2009~2011年度无偿献血工作计划。是年全市共有8027人次无偿献血,献血量达321万毫升;2010年,全市共8674人次无偿献血,献血量达350万毫升,为保证市医疗机构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2010年底,全市荣获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的志愿者18名,银奖26名、铜奖48名,有一名同志获得无偿献血奉献奖特别奖。五年间,全市未发生一例因血液质量问题而引发的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

【中医药工作】
认真贯彻党的中医药政策,不断深化改革,强化投入,完善措施,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较好地满足了人民群众对中医药的需求。2009年,新泰市被评为全省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2010年,提出创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单位的工作目标,认真对照《评审细则》,层层分解创建任务,合力推进,取得阶段性成果,2010年9月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领导莅临检查并给予充分肯定。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中医工作,将其列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相继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和《关于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完善
中医药事业投入和补偿机制,根据事业发展需要,逐年增加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市财政每年设立中医药发展专项资金300万元,
对中医事业的发展实行政策倾斜。2010年,确定创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单位的工作目标后,市政府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在7月成立中医药管理局。市卫生局设立专门的创建工作办公室,抽调专人具体负责,各乡镇街道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市政府制定下发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出台《任务分解细则》,把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到各级各有关单位,做到工作目标、标准、完成时限和责任“四明确”。

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逐步构建起市、乡、村三级中医医疗服务体系。2008年,通过深入开展“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对发挥中医特色优势、人才队伍建设、临床科室建设、重点专科建设、中药药事管理、中医药文化建设等工作进行全面梳理,确定了利于中医发展的中长期发展规划。
市直综合医院针对中医药科室规模不大、专科特色不突出、服务能力不强等问题,认真分析、制定解决方法,根据实际情况,选准中医药疗效突出的优势病种进行发展,三家医院都取得较大进步。2009年,市第二人民医院申报的全省综合医院中医工作示范单位已通过省中医药管理局初评验收。
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实施院容院貌升级改造,均设立中医科、中药房、中药库、更换或添置中药厨及中医医疗设施,绝大多数配备了全自动煎药机,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就医,中医药使用率逐年增长。截至2010年底,专科、专病已发展到40多个,有5个乡镇被评为泰安市中医工作先进乡镇,应用中医药知识与技术诊疗疾病的能力得到较大提高。2010年,乡镇卫生院均成立中医管理科,担负起对村卫生室中医工作的督导、技术指导等管理工作。
市政府投资为462处省级规范化卫生室统一配备中药橱,部分乡镇统一配备中医诊疗设备。通过培训及合理配置卫生资源,每处村卫生室均有一名以上的中医或能中会西的乡村医生。多数村卫生室中药饮片达到100种以上。初步达到中医药服务全覆盖的工作目标,先后有20处卫生室被评为泰安市中医适宜技术推广示范村卫生室。

加大人才培养、引进和管理力度,中医药人才队伍素质明显增强。针对全市中医药人才结构需求情况,着重培养引进农村急需的中医药技术骨干和基层适宜人才。结合“强基工程”等项目,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先后派出20多名中医药技术人员到上级医院学习深造,并实行免费培训、带薪学习等优惠政策,鼓励专业人员提高学历层次和技术水平,督促开展中医药特色诊疗项目。建立中医人才正常补充机制,明确规定
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要配备专门的中医药管理人员,市中医医院中医药人员比例要逐步达到70%以上,新进医药人员应以中医药人员为主。20
07
~2010年,先后引进应届中医专业本专科毕业生30余名,全市中医药人才结构日趋合理。2006~2010年,先后评选出50名“新泰市名中医”、“新泰市乡村名中医”, 扩大了在当地的影响力,提高了中医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带动和促进了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和中医药应用。

【汶川地震救灾
】 2008
年5月19日
晚,按照上级要求选派第一批抗震救灾卫生监督队3名卫生监督员韩富强、王兰静、秦蒙,2名司机张淑武、付顺维驱车前往灾区四川省绵阳市平武县,主要任务是进行卫生防疫救援和卫生监督工作,保障地震灾区的食品和饮用水卫生、防控食源性和水源性疾病的发生,保护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6月8日,第二批卫生防疫人员巩涛于下午启程,6月9日下午到达绵阳安县花垓镇马安村,投入流行病学及饮用水调查等救援工作。6月28日,第三批派出驾驶员陈虹波前往四川省北川县墩上乡参加救援工作。2009年2月10日,派出于波赴北川县墩上乡,开展食品卫生和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健康教育、学校食品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指导工作、消杀知识培训及医疗机构卫生监督工作。2月10日,选拔赵娜(护士)、何松(司机)对口支援北川县墩上乡卫生院,成为山东援建北川建设队伍第八批队员。工作期间,两名同志与队友团结一致,积极配合当地卫生院及乡政府开展医疗援助工作。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和疾病预防的宣传工作,多次给居民、学校教师及学生们讲解六步洗手法、乙肝预防、水卫生等,增强了当地群众预防疾病的意识,提高了群众的健康水平;为泰山希望小学460名学生接种乙脑疫苗,有效地预防了传染病的发生;配合医生开展疾病筛查工作,并指导用药,对于疾病早发现早治疗起到了良好的效果;出诊、走访病人20余次,成功开展静脉输液治疗病人120余例;在加强沟通,赢得信任的基础上,先后对当地卫生院医务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12次。

【市直医疗卫生单位简介】
市人民医院
2010
年,医院占地面积78亩,建筑面积5.5万平方米。2010年投资1.5亿元,建设高23层,面积1.9万平方米综合大楼一座,计划2011年年底投入使用。在编在岗职工754人,其中高级职称人员124人,中级372人;硕士研究生导师3人;硕士研究生学历 50 人。开设病床728张。设有50个科室、3个研究所。全院已实现微机联网,实现电子病历书写及多媒体数字。医院拥有泰安市最先进64层螺旋CT及核磁共振、DR、数字化多功能遥控胃肠机、双定位体外碎石机、直线加速器、人工肾、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大C型臂数字减影系统等万元以上设备300余台件。其中,新购置的64层螺旋CT,扫描速度快、分辨率高、图像清晰,为同类设备中的领先机型,能开展心脏冠脉、全身血管成像及颅脑灌注技术。

医疗技术全面,能完成心、脑、肺、肝等脏器的重大手术。成功开展冠状动脉造影及支架放置术、断肢再植术、全髋关节置换术。妇科主持开展的“电视腹腔镜下子宫肌瘤挖除术”,经省科委鉴定,达到国内领先水平。耳鼻咽喉科开展的“喉癌、下咽癌切除+喉功能重建术”及“鼾症、睡眠呼吸暂停综合症的监测、手术及射频治疗”,达国内先进水平。首创的“鼻内窥镜下纸板击出性骨折复位术”,达国际先进水平;眼科主持开展的“检影验光影动原理研究”、“眼内异物微创取出方法研究”,均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医院连年被评为“泰安市文明单位”。先后荣获“山东省文明单位”、“省级卫生先进单位”、“山东省卫生系统先进集体”、“爱婴医院”、“省优质服务百佳医院”等荣誉称号,

市第二人民医院

五年间,先后完成6600平方米的门诊综合大楼改扩建、9100平方米的外科病房大楼和9200平方米的内科病房大楼建设,医疗用建筑面积达到3万余平方米。已成为集医疗、保健、教学、科研、康复于一体的现代化二级综合医院。是泰安市医疗急救服务中心之一,新泰市城镇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经山东省司法厅批准的司法鉴定单位。2009年,医院开放床位560张。有在职职工545名,其中高级职称人员51名、中级230名。

医院共设44个科室,其中儿科、神经内科、妇产科、心血管内科和普外科为该院重点专业科室,介入放射科为泰安市医药卫生特色专科,糖尿病门诊和血液透析为医院特色专科,痔漏专科与中日友好医院协作,开展安氏疗法居国内领先水平。拥有德国西门子双层螺旋CT机、菲利普彩色超声多普勒、日本东芝全自动生化分析仪、体内碎石机、耳鼻喉综合治疗仪、CR数字成像系统、数字剪影血管造影机、钴—60放射治疗仪、彩色图文病理分析系统、血液透析仪、神经外科手术显微镜、电子胃镜、宫腔镜、腹腔镜、婴儿高压氧仓等万元以上先进医疗设备120台(件)。先后获“全国十佳百姓放心医院”、“省级卫生先进单位”、“泰安市放心药房”、“泰安市文明平安卫生行业”、“泰安市文明单位”、“泰安市健康教育示范单位”等荣誉称号。

市第三人民医院

是新泰西部唯一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急救为一体的现代化综合医院,为市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泰安市卫生局首批定点接生医院、泰安市急救定点医院、山东省卫生强基工程泰医附院对口支援单位。

2010
年,医院占地面积75亩,建筑面积2万余平方米。开放床位260张,年门诊量10余万人次,年收治住院病人6000余人次,年手术量1200台次。在职职工322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86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6人,中级92人。拥有飞利浦CV20大平板血管造影介入治疗系统、德国西门子双排螺旋CT、飞利浦四维彩超、日本奥林巴斯V—70电子胃镜、美国飞利普彩超、深圳迈瑞BS—400全自动生化分析仪、500mAX光机、德国爱克法CR、DSA、骨科C型臂、耳鼻喉综合治疗仪、口腔科综合治疗仪、全自动洗胃机、麻醉呼吸机、心脏除颤仪、母婴胎心监护仪、眼科A/B超、角膜曲率计、眼科手术显微镜、德国WOLF宫腔镜、无痛人流仪、电子阴道镜、妇科微波治疗仪、脑电地形图仪、多功能颈腰熏蒸牵引床等万元以上设备122台(件)。2006年被评为“泰安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先进单位”,2009年获“省级卫生先进单位”、 “泰安市农村卫生工作一等奖”、“泰安市妇幼卫生工作一等奖”等荣誉称号。

市中医院
2010
年,医院占地40亩,建筑面积2万余平方米。开放床位220张。有职工346人,专业技术人员260人,其中高级职称16人、中级96人。有泰安市名老中医一人,泰安市名中医3人,新泰市名老中医3人,新泰市名中医5人。设有内科、外科、骨伤科、中医妇科、妇产科、小儿科、口腔科、皮肤科、理疗科、康复中心、急症科等临床科室,检验科、放射科、心电图、脑电图室、B超室、胃镜室、CT室、病理室等医技科室。并开设心脑血管病、老年病、支气管病、肝病、胃病、神经癫痫病、肿瘤、坐骨神经痛、糖尿病、肾病、骨伤等特色门诊。其中,骨伤科为泰安市中医重点专科,肿瘤科拟申报国家级中医重点专科。医院配备有日本阿洛卡a-10高档全身机彩超、美国GE公司DR数字化X线摄影系统、日本东槽免疫发光仪等万元以上设备160余台件。

2009
年,综合病房楼建设项目被列入国家《教育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09年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计划在原门诊楼址投资7000余万元,新建地上17层、地下一层,建筑面积24365 平方米综合病房楼一座,主体工程于2010年11月完工,计划2011年底投入使用。先后被评为“全国爱婴医院”、“山东省卫生先进单位”、“泰安市质量信得过医院”、“泰安市医疗质量效益先进集体”、“泰安市母婴平安医院”、“
中医药继承与创新单位


2009
年度被评为山东省十佳医疗卫生安全示范单位。

市妇幼保健院

是省卫生厅、民政厅确定的婚前健康查体定点单位;世界卫生组织列为全国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示范区;孕产妇死亡、0~5岁儿童死亡和出生缺陷三项检测工作国家级检测点。

2010
年,占地面积5亩,建筑面积5226平方米,业务用房2794平方米。开放床位30张。固定资产390万元。设有妇产科、小儿科、社保科、婚前保健科、健康教育信息科等近19个业务职能科室。有万元以上设备25台件。有职工75人,卫生技术人员69人,其中高级职称8人,中级33人。先后获“一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山东省爱婴医院”、“山东省母乳喂养指导中心”、“山东省巾帼文明岗”、 “泰安市妇幼卫生工作先进单位”、“泰安市文明单位”、“泰安市巾帼文明岗”等荣誉称号。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09
年8月,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撤销市卫生防疫站,成立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为一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全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业务指导中心,同时承担着全市各项卫生法规的贯彻执行、监督、监测和管理任务。

2010
年,中心占地面积10亩,建筑面积7240平方米,固定资产846万元。有在职职工108人,其中各类技术人员105人。设有21个科室。拥有省级达标的检验室,购置有日本日立高效液相色谱仪、气象色谱仪、奥林巴斯显微镜等仪器设备215台(件),可开展各类检验检测项目11O项。2006~2010年,中心连续被省卫生厅、省疾控中心评为“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执法先进单位”。先后被泰安市委、市政府记“集体二等功”;被评为“泰安市文明执法先进单位”;连续四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和“省级卫生先进单位”;连续两年被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评为“全省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和“艾滋病防治工作先进集体”;多次代表山东省迎接国务院、卫生部、艾滋病全球基金项目的督导考核,得到高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