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别构成 境内人口性别, 多数年份是男多女少。据统计,1986年全市人 口116.71万人, 其中男性60.59万人,女性56.12万人,男性占总人口的51.9%, 男女比例为107.9% (女性=100) 。 1990年全市总人口131.28万人, 其中男性 67.68万人, 占总人口的51.6%,女性63.6万人,占总人口的48.4%,男女比例为 106.4%(女性=100) 。2000年全市总人口133.7658万人,其中男性68.59万人, 占总人口的51.3%, 女性人口65.18万人,占总人口的48.7%,男女比例为105.2% (女性=100)。 年龄构成 据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统计, 境内15岁以下(含15岁)的少 年、儿童389204人,占总人口的29.6%,其中男207112人,占总人口的15.8%;女 182092人, 占总人口的13.9%。 老年人口114433人, 占总人口的8.8%,其中男 (60~99岁)43803人,占总人口的3.4%;女(55~99岁)70630人,占总人口的 5.4%。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统计,境内15岁以下(含15岁)少年、儿童305230 人,占总人口的22.8%,其中男160762人,占总人口的12%;女144468人,占总人 口的10.8%。老年人口165834人,占总人口的12.3%,其中男(60~99)66311人, 占总人口的4.95%;女(55~99)99523人,占总人口的7.4%。 文化构成 据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统计, 境内12岁以下不在校儿童 182078人,占总人口的13.9%;不识字或识字很少的187986人,占14.3%;小学文 化程度的509186万人,占38.78%;初中文化程度343953人,占26.19%;高中文化 程度77089人, 占5.9%;大学6185人,占0.5%。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统计,境 内12岁以下不在校儿童76349人,占总人口的5.7%;扫盲班的21077人,占1.6%; 小学文化程度的442451人, 占32.9%;初中文化程度的521926人,占39.01%;高 中文化程度的124014人,占9.2%;大学及以上26198人,占1.9%。 民族构成 2000年, 境内有汉族、回族、满族、蒙古族、朝鲜族、壮族、 苗族、藏族、维吾尔族、彝族、布依族、白族、土家族、黎族、佤族、畲族、拉 祜族、水族、景颇族、毛南族、阿昌族、基诺族等22个民族。第四次人口普查统 计, 1990年境内有汉族129.93万人,占总人口的98.9%;少数民族1.35万人,占 总人口的1.1%。第五次人口普查统计,2000年境内有汉族132.4127万人,占总人 口的98.9%,回族有13404人,占总人口的1%。境内少数民族,大部分是1986年以 前长居的,少数是改革开放后,因工作调动、务工或经商等来新泰定居的。 职业、 行业构成 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统计,境内在业人口785456人, 占总人口的59.82%,其中男422756人,女362700人。在业人口中有各类专业技术 人员28247人,占在业人口总数的36.0%,其中男18134人,女10113人。2000年第 五次人口普查统计, 采取长表抽样方法,按10%的调查户抽取长表,在长表抽样 统计中在业人口78453人,占长表抽样总人口的60.0%,其中男43035人,女35418 人。在业人口中有专业技术人员3445人,占在业人口数的4.4%。其中男1971人, 女1474人。 新泰市2000年在业人口行业状况表 单位:人 ┏━━━━━━━━━━━━━━┯━━━━━━━━━━━━━━━━━━┓ ┃ │ 在 业 人 口 数 ┃ ┃ 行 业 ├───┬──────┬───┬───┨ ┃ │ 总数 │占在业人口的│ 男 │ 女 ┃ ┃ │ │百分比(%) │ │ ┃ ┠──────────────┼───┼──────┼───┼───┨ ┃农、林、牧、渔业 │53154 │ 67.75 │25979 │27175 ┃ ┠──────────────┼───┼──────┼───┼───┨ ┃电力、煤气、自来水生产与供应│5982 │ 7.63 │4815 │1167 ┃ ┠──────────────┼───┼──────┼───┼───┨ ┃采掘业 │431 │ 0.55 │314 │117 ┃ ┠──────────────┼───┼──────┼───┼───┨ ┃制造业 │6663 │ 8.50 │3508 │3155 ┃ ┠──────────────┼───┼──────┼───┼───┨ ┃地质、勘探普查业 │58 │ 0.08 │41 │17 ┃ ┠──────────────┼───┼──────┼───┼───┨ ┃建筑业 │2969 │ 3.78 │2568 │401 ┃ ┠──────────────┼───┼──────┼───┼───┨ ┃交通、邮电 │1390 │ 1.77 │1280 │110 ┃ ┠──────────────┼───┼──────┼───┼───┨ ┃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钦业 │3029 │ 3.86 │1587 │1442 ┃ ┠──────────────┼───┼──────┼───┼───┨ ┃金融、保险业 │265 │ 0.34 │148 │117 ┃ ┠──────────────┼───┼──────┼───┼───┨ ┃ 房地产业 │50 │ 0.06 │17 │33 ┃ ┠──────────────┼───┼──────┼───┼───┨ ┃ 社会服务业 │894 │ 1.14 │495 │399 ┃ ┠──────────────┼───┼──────┼───┼───┨ ┃ 卫生、体育、社会福利 │823 │ 1.05 │377 │446 ┃ ┠──────────────┼───┼──────┼───┼───┨ ┃ 教育、文化艺术事业 │1382 │ 1.76 │890 │491 ┃ ┠──────────────┼───┼──────┼───┼───┨ ┃ 科研综合技术业 │25 │ 0.03 │14 │11 ┃ ┠──────────────┼───┼──────┼───┼───┨ ┃ 国家机关、政党、群众团体 │1202 │ 1.53 │908 │294 ┃ ┠──────────────┼───┼──────┼───┼───┨ ┃ 其他行业 │137 │ 0.17 │94 │43 ┃ ┠──────────────┼───┼──────┼───┼───┨ ┃ 合计 │78453 │ 100.00 │43035 │3541 ┃ ┖──────────────┴───┴──────┴───┴───┚ 新泰市2000年在业人口职业状况表 单位:人 ┏━━━━━━━━━━┯━━━━━━━━━━━━━━━━━━┓ ┃ │ 在 业 人 口 数 ┃ ┃ 职 业 ├───┬──────┬───┬───┨ ┃ │ 总数 │占在业人口的│ 男 │ 女 ┃ ┃ │ │百分比(%) │ │ ┃ ┠──────────┼───┼──────┼───┼───┨ ┃国家机关、党群组织、│883 │ 1.13 │759 │124 ┃ ┃企业事业负责人 │ │ │ │ ┃ ┠──────────┼───┼──────┼───┼───┨ ┃专业技术人员 │3445 │ 4.40 │1971 │1474 ┃ ┠──────────┼───┼──────┼───┼───┨ ┃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 │1526 │ 1.96 │1142 │384 ┃ ┠──────────┼───┼──────┼───┼───┨ ┃商业、服务业工作人员│4590 │ 5.85 │2423 │2167 ┃ ┠──────────┼───┼──────┼───┼───┨ ┃农、林、牧、渔劳动者│53144 │ 67.70 │25988 │27156 ┃ ┠──────────┼───┼──────┼───┼───┨ ┃生产运输工人和有关人│14843 │ 18.93 │10736 │4107 ┃ ┠──────────┼───┼──────┼───┼───┨ ┃不便分类的其他劳动者│22 │ 0.03 │16 │6 ┃ ┠──────────┼───┼──────┼───┼───┨ ┃合计 │78453 │ 100.00 │43035 │35418 ┃ ┗━━━━━━━━━━┷━━━┷━━━━━━┷━━━┷━━━┛ 婚姻构成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统计,15岁及15岁以上人口1065487人, 占总人口的79.65%。 其中男540600人,女524887人,分别占这一年龄段的50.7% 和49.3%。 在长表抽样中, 15岁及15岁以上人口中有配偶的74350人,占长表抽样总人 口的71.9%,其中男37065人,女37285人,分别占配偶人数的49.9%和50.1%。 15~21岁男性7753人, 已婚0人,占这一年龄段男性的0%,占有配偶男性总 人数的0%;15~19岁女性5991人,已婚1人,占这一年龄段女性的0.2‰,占有配 偶女性人数的0.03‰。 22~24岁男性2228人,已婚20人,占这一年龄段男性的8.98‰,占有配偶男 性总人数的0.54‰;20~22岁的女性2272人,已婚7人,占这一年龄段女性的3.1 ‰,占有配偶女性总人数的0.2‰。 在长表抽样中,15岁及15岁以上未婚者23128人,占长表抽样总人口的22.4%。 其中男12778人,占未婚人数的55.2%;女10350人,占未婚人数的44.8%。 丧偶5468人。其中男1695人,女3773人,分别占丧偶总人数的31.0%和69.0%。 15~29岁丧偶9人,占丧偶总人数的1.6‰,其中男5人,女4人,分别占丧偶总人 数的0.9‰和0.7‰。 30岁以上丧偶者5459人,占丧偶总人数的998.4‰,其中男 1690人,女2769人,分别占丧偶总人数的30.9%和69.1%。 离婚393人。 其中男277人,女116人,分别占离婚总人数的70.5%和29.5%。 15~19岁离婚者0人,占离婚总人数的0%。30岁以上离婚者362人,占离婚总人数 的92.1%,其中,男260人,女102人,分别占离婚总人数的74.0%和26.0%。 根据长表抽样原则,第五次人口普查长表抽取15岁及15岁以上人口10339人, 占总人口的9.7%,符合抽取规则。以上婚姻构成是按此样本抽取推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