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法院机关设刑事审判一庭、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庭、经济审判 庭、执行庭、办公室、政工科、信访科、纪检组;下设12处派出法庭。1987年, 增设8处派出法庭。1988年3月,设政策研究室,同时增设8处派出法庭。1989年, 设立行政审判庭。1990年,撤销刑事审判二庭、信访科,设立告诉申诉庭;同年 12月后,寨子法庭划归莱芜市钢城区。1991年6月,设监察室、法医室。1993年3 月,设工会。1995年8月,设法警中队。1997年3月,设立案庭、审判监督庭,同 时撤销告诉申诉庭设技术室, 合并原来的法医室;6月,将法警中队改为法警大 队。2000年3月,设立执行局、审委会办公室。至2000年底,法院设刑事审判庭、 民事审判庭、经济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下设执行局办公室、执行一庭、 执行二庭、执行三庭)、审判监督庭、立案庭、办公室、政工科、政策研究室、 纪检组、监察室、技术室、法警大队共18个部门科室,下设城区、新汶、西周、 汶南、 泉沟、 羊流、果都、楼德、宫里、岳家庄10处派出法庭,共有干部职工 188名。 院 长 李万田 1986.1~1993.2 潘玉书 1993.2~1996.2 李 宏 1996.2~ 副院长 王希纯 1986.1~1997.11 孟宪水 1986.1~1999.8 武希德 1986.1~1992.5 吴新安 1992.8~ 张广福 1993.12~1997.4 李 宏 1994.12~1996.2 柏钦水 1996.2~ 徐桂香(女)1998.1~ 赵西厚 1998.1~ 于 刚 1998.1~ 协理员 鲍升昌 1986.1~1993.12 柏钦水 1993.12~1996.2 党组书记 李万田 1986.1~1993.4 潘玉书 1993.4~1996.4 李 宏 1996.4~ 副书记 王希纯 1986.1~1997.11 李 宏 1994.12~1996.4 吴新安 2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