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8月, 市法院设立法警中队, 担负着押解人犯、 协助执行案件、处 理突发事件等任务。 1997年6月,撤销法警中队,成立法警大队。法警职责扩展 到值庭,参与民事、经济、行政案件的执行,执行死刑等任务。市法院一方面重 视法警物质装备建设,配置了警车、电话、手机、枪支弹药等装备。另一方面进 行业务技术建设,认真开展了以提高司法警察政治、业务素质为内容的岗位练兵 和业务培训活动,制订、完善一系列法警工作管理制度,有重点地搞好训练,进 行了7次封闭训练, 实行军事化、命令化管理,及时应付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常 年坚持夜间巡逻,保卫机关的财产安全及宿舍区安全。1988~2000年,执行拘留 262人,拘传17人,罚款8人,承担执行死刑任务4次,执行死刑犯1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