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全体成员会议 市政府全体成员会议由市长、 副市长和市政府组成 部门的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局长组成,必要时召开扩大会议吸收市政府序列 外直属部门和受双重领导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各乡镇乡镇长、各办事处主任参加, 邀请有关方面的领导和代表列席。会议由市长召集和主持,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 必要时由市长决定随时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 策;执行市委的决定、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关决议;总结部署市政府一个时期 的重要工作;研究分析全市改革开放和社会经济发展形势,通报重要情况;研究 决定市政府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讨论需要由市政府全体会议决定的其他事项。 市政府常务会议 市政府常务会议由市长、 副市长组成,邀请市人大、政 协、人武部负责人参加会议;市政府办公室主任、人事局局长、监察局局长列席 会议;市直部门负责人和各乡镇政府(办事处)的负责人根据需要列席会议,参 加有关问题的讨论。会议由市长主持,不定期召开,并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的主 要任务是:研究贯彻上级党委、政府以及市委、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指示、 决议等;听取市长、副市长和市政府各部门的重要工作汇报;讨论向上级政府和 市委、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重要事项的报告;讨论市政府向市人代会所作的《工作 报告》和市长的重要讲话稿;讨论通过提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的关系全市国 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城市建设规划和财政预决算草案等; 研究由市政府制定和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和重要政策性规定;讨论决定市政府各部 门和各乡镇(办事处)请示市政府的重要事项;通报和讨论市政府其他事项。自 1986年以来共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70多次,研究重大议题300多项。 市长办公会议 市长办公会议由市长、 副市长组成。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及 有关人员列席。会议由市长主持。市长办公会议主要是研究、处理市政府日常工 作中的重要问题。必要时纪要备查。平均每年召开8~10次。 市政府工作会议 市政府工作会议由市长或副市长主持。 主要是传达贯彻 上级召开的有关会议精神,分析形势,总结工作,部署任务。 凡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由乡镇长(办事处主任)和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 的全市性工作会议,一般要经市政府常务会议或市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来不及 召开会议研究的须由市长决定。以部门名义召开的业务性会议,分管市长不到会 讲话。 市政府各部门拟在年内召开的本系统、本部门的全市性会议,要在一月份将 会议内容(含会议名称、时间、会期、人数、所需经费及其来源等)报送市政府 办公室审查汇总。确需临时召开的全市性重要会议,由市长或分管市长根据情况 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