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产权产籍 全县通过住房制度改革和房地产评估、交易共办理房屋所有权证16608户,建筑面积268万平方米。 二、房屋拆迁 由县房屋拆迁办公室依法管理城市房屋的拆迁工作。自1998年4月成立以来至2003年,共拆迁房屋772户,面积10.44万平方米。 三、住房制度改革 1994年,由房改办起草,报请县政府同意下发了东政发[1994]40号文件《东平县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东政发[1994]41号文《东平县公有住房出售暂行办法》,《东平县公有住房出售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和《东平县公有住房售后维修服务管理办法》,住房制度改革步入规范化的轨道。2000年下发了东政办发[2000]45号文《关于印发东平县职工住房货币化分配实施细则的通知》,职工购买的公有住房由标准价过渡到成本价,住户由享有房屋部分产权过渡到享有全部产权。 2003年下发了[2003]18号文《东平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放开住房二级市场的意见》,从而放开了住房二级市场。1994年至2003年,共办理已购公有住房套改8935户、面积67万平方米,归集房改资金2300万元。 1994年至1996年,在佛山住宅小区投资570万元,解决职工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开发建设了1.1万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 四、城市建设综合开发 从1991年8月到2003年,县城的房地产开发先后建成了佛山住宅小区、清河住宅小区、平湖住宅小区,对县城东山路、西山路和东出口主要路段进行综合开发建设。2003年,启动银山住宅小区建设,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 1990?2003年东平县房地产开发情况表 年 度 竣工面积(m2) 其 中 完成投资(万元) 公共建筑(m2) 住 宅(m2) 1990年 14000 2000 12000 700 1991年 15000 2000 13000 750 1992年 16000 2100 13900 800 1993年 17000 2200 14800 850 1994年 18000 2300 15700 900 1995年 19000 2150 16850 950 1996年 19500 2250 17250 975 1997年 19000 2350 16650 950 1998年 19100 2400 16700 955 1999年 19600 2500 17100 980 2000年 19800 2700 17100 990 年 度 竣工面积(m2) 其 中 完成投资(万元) 公共建筑(m2) 住 宅(m2) 2001年 28000 2800 25200 1400 2002年 21564 3000 18564 1078.2 2003年 30000 3135 26865 1821.8 合 计 275564 33885 241679 14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