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至1989年,兴办劳服企业,安置城镇待业青年就业。按照“公开报名,统一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为县属企业招用劳动合同制工人。1986年起,先后举办了以学习法律、法规和劳动政策为主的就业前培训班、以设专业为主的企业定向培训班、以学习劳动法规为主的劳务输出培训班,免费为下岗失业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等。为解决县直机关干部子女就业难问题,兴办劳动综合公司、劳动商贸公司两个直属网点,鼓励县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办好劳服企业,累计吞吐安置待业青年就业14890人。鼓励城镇待业青年到县外就业,县内办理招工手续,合同期满由劳动部门分配工作。1990年至1999年,按照《山东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规定,实行职业介绍中心服务,规范管理劳动力市场。2000年始,为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城镇各类失业人员、民营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劳务输出人员及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劳动事务代理服务。截止2003年12月,共为1200名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 1986?2003年东平县待业青年培训及就业情况表 年度 培训人数 就业人数 全民企业 集体企业 1986年 1288 1987年 1379 1988年 1438 1989年 1564 1990年 1335 1991年 1169 1992年 1428 1993年 1268 1994年 1360 120 110 1995年 2677 320 230 1996年 2608 370 220 1997年 2710 1260 570 1998年 1347 460 320 年度 培训人数 就业人数 全民企业 集体企业 1999年 1625 380 270 2000年 302 260 170 2001年 307 210 130 2002年 241 230 120 2003年 345 120 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