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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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成立全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书记任组长,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在全县各部门(单位)建立并严格实行“一岗双责”责任体系,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分析责任制落实情况,确定全县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目标。年初,县委下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细化量化廉政与反腐败工作任务,归口负责,层层分解,实行目标管理。责任书分七个层面制定签订,责任到人,落实到位。年终,县领导带队,分组考核14个乡镇(街道)和82个部门(单位),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情况及时反馈,对存在问题督促整改。考核结果直接与经济工作、业务工作、社会稳定、安全生产等考核挂钩,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案件、考核不合格的乡镇(街道)和部门(单位)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形成有效的督促和激励机制,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2007年—2012年,先后有27个单位被评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强化制度约束,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落实好领导干部议事规则及党内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述职述廉、诫勉谈话、任前廉政谈话、询问和质咨等制度,增强领导干部接受监督的自觉性。2009年,制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暂行办法》,对领导干部实行任期、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结果作为对其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促进领导干部廉政勤政。2010年,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和管理的通知》,两次对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清理规范。落实《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抓好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对象、重点时段监督检查。研究制定《关于实行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实施意见》,探索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有效措施。2012年,建立“1+100”党务公开模式,以县本级为主网站,全县14个乡镇(街道)和86个县直部门和单位为子网站,统一公开模板,规范网上公开模式,助推党务公开常态化。建立提拔任用领导干部征求同级纪委意见制度,防止干部“带病上岗”“带病提拔”。建立“五个一”长效机制,即以教育引导、制度管理、日常监督、工作创新和组织领导为主要内容,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全面实行《领导干部民情日志工作制度》,制定《一般干部管理办法》及《乡镇党委工作规范》,推行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县级领导联系乡镇、企业、重点项目、主导产业示范点制,建立部门包村责任制,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2007年,出台《东平县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成员单位职责任务。2009年,县委、县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两办印发《东平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实施细则》通知,全面推行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以乡镇为单位,成立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村级财务实行委托代理,村集体资产资源实行台账式管理。制定《关于深入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四级梯次联创”活动的意见》,开展创建“五好”勤廉支部、“八好”廉政示范村、“五好共建”廉政片区(管区)、“五好”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乡镇活动。起草制定《关于开展创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活动的实施办法》,评选农廉建设示范点,树立市、县、乡三级标杆,发挥其带动、辐射作用,整体提升农廉建设水平。2011年,下发《关于建立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的通知》,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参与村级重大事项研究、决策与落实,监督村两委权力运行、财务收支、任期目标执行和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等。2012年,制定《关于在全县村居主要负责同志中推行“三廉”监督机制的意见》,推行“三廉”监督机制,“诺廉、述廉、评廉”,建立面对面监督线。转发《关于加强全市农廉网络监管平台建设的意见》,管理好全县731个农廉网站,乡镇(街道)、村(居)建立农廉网络查询室,畅通群众网上监督渠道,确保信息及时有效。制定《关于实行“厘职清权、对点防控”村权运行监控模式的实施方案》,落实“两图一表”,即:村级民主权力运行流程图、村级民主权力运行中风险点的监控图、村级民主权力运行过程的备案表。村权运行监控模式,被市纪委纳入“123456”农廉体系,作为市纪委两项重要工作之一。

【党风廉政宣传教育】 2004年6月,县电视台开设“两个《条例》学习专栏”,《今日东平》报开设“领导干部谈《条例》”栏目,宣传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7月,举办“庆七一‘国土杯’”党内法规知识竞赛,18763名党员干部参加。征集廉政公益广告,《老者吟》电视作品,获全省最佳文案设计奖。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宣传、组织、党校、广电、文体、检察、司法、教育等部门联席会议。2005年,举办“盛世清风”反腐倡廉文艺晚会。报社、电视台开辟“廉政之声”专栏,采用反腐倡廉稿件52篇,专题39条,行风热线56期。2006年4月,邀请中央党校教授张荣臣作《学习贯彻党章,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专题辅导报告,460余名领导干部参加学习。2007年,举办“交通杯庆七一,加强作风建设促进社会和谐”演讲比赛。邀请中纪委宣教室主任李本刚、中纪委北京培训中心主任刘春锦,作廉政专题辅导,聆听报告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700余人。2008年,开展领导干部上党课活动,县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到县直部门、乡镇讲授党课26次,受教育人数4000余人。2009年,在县检察院挂牌成立东平县警示教育基地。2010年,在县委党校挂牌成立东平县廉政教育基地。县委党校举办的干部培训班中,均设置廉政党课。开通东平纪检监察网,监控、研判和处置网络舆情信息2000余件。组织51名选手参加“加强党性修养、弘扬优良作风,践行东平精神推进跨越发展”演讲比赛。2011年,举办“惠泽澜庭杯”建党90周年廉政书画展,展出书画作品84幅。2012年,开展“移动杯”廉政单幕剧、廉政之歌创作展演比赛,《清风吟》等23个原创剧目参赛。小品《钥匙 手铐》、豫剧《助廉把好家庭关》获省级优秀作品奖。组织新任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恪守从政道德,保持党性纯洁”教育知识测试,228人参加闭卷考试成绩优良。县水产局等21个单位、县供电公司等11个单位,分别被命名为县、市级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

【行政执法监察】 查处私设“小金库”。纪检监察机关牵头,财政、审计、物价等部门组成检查组,开展“收支两条线”执行及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执法监察,9年检查行政机关、事业单位100多个,2010年—2012年共查处违纪违规资金38101.6万元。监督专项资金、物资使用。2008年后,先后开展抗震救灾捐赠资金物质筹集管理使用、危房改造资金使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领域违规变更规划和调整容积率问题,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和救灾救济专项资金、水利建设基金等10多个专项执法监察活动,规范行政行为。监督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投标。政府投资重点工程、重大政府采购合同,从招标文件制定、招标单位资格审查确定,代理机构抽选、评委组成、招标或谈判过程进行监督。对不符合《招标法》《采购法》的招标和采购行为,及时提出监察建议。专项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印发《实施方案》,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县纪委书记任组长,下设办公室,抽调职能部门业务骨干,集中办公处理违规问题。至2012年,累计排查建设项目400余个,下达监察建议68份。制止、纠正了一批规避招标、擅自开工建设、挂靠借用资质、私自发包工程、擅自委托中介机构组织审计等问题。强化制度建设,长效监督重点领域、重点问题。联合有关职能部门,先后制定出台《东平县招标投标监督暂行办法》《东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东平县扩大内需调控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规范》《东平县国有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办法》《东平县城市建设项目费用减免规定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确保有章可循。

【信访举报】 县纪委、县监察局高度重视信访举报工作。开展“无越级集体访乡镇街道创建活动”。畅通“信、访、网、电、舆”五大举报平台,开通绿色邮政和12388全国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电话,在县政府网上专设“廉政之窗”等,方便群众举报。2008年—2011年,协助县领导接访116次3456人次,处理业务内信访举报78件次。健全完善信访问题排查、调处、督办和责任追究机制,制定《信访举报工作目标管理百分考评标准》《纪委常委轮流接访制度》《信访举报工作程序》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实行信访举报动态月通报制度,强化跟踪督办,严格责任追究,完善报审结案制度。2012年4月起,开展“矛盾纠纷排查、积案化解活动”(简称“百日会战”),筛查矛盾隐患30余起,早介入、早处理,有效遏制矛盾激化。对9起多年积案,采取查处、化解、稳控分类化解的方法,妥善处置。2012年10月,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赵明东肯定此方法并作出批示,在全市纪检信访系统推广东平经验。至2012年底,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293起,均及时、有效处理。

【违纪案件检查审理】 2004年—2012年,县纪委、县监察局办理案件初核969件,查处审理处结721件,落实党政纪处分721人。其中大要案200件,涉及乡科级干部54人。这些案件包括党员干部贪污贿赂、失职渎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违反财经纪律等方面,遏制了腐败案件在一些领域滋生易发势头。2008年12月,县纪委审理室主任被评为“全国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先进个人”;2009年7月,县纪委被评为“2004—2008年度全省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先进单位”;2010年11月,中央纪委审理室领导专程到东平调研,对东平县案件审理给予高度评价。
案件查处。把案件查处作为纪检监察工作基本职能,成立县反腐败协调小组,发挥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健全完善查办案件的协调机制和工作制度,形成查办案件整体合力。案件审理。建立完善《纪检监察案件查处工作程序》等52项规章制度,涵盖审理全过程。乡案县审。实行“一次谈话、两次审议、多次协商”步骤,建立“承办人审理、审理室审议、审理小组集体审议、分管领导签字”四级审理制度。2004年,东平“乡案县审”经验在全省审理工作会议上介绍。此做法坚持7年后,又在全国基层案件审理工作会议上介绍经验。2005年6月、2007年9月,东平实行公开型审理、辩护型审理方式,保障被审理人合法权益的做法,在全省审理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介绍。2008年4月,实行互助型审理、监督型审理、自主型审理,增强案件处理公信力、被审理人选择权、案件审理工作透明度的做法,在全省审理助辩西片现场观摩会上受到好评。涉刑案件处理。至2012年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刑案件8件,先期处分涉刑案件6件。创立特色审理工作方式45项。2009年8月,东平《探索推行审理方式改革 增强执纪办案综合效果》经验在全省审理工作会议上介绍。2012年4月,《突出特色 锐意创新 切实保障和提高案件审理质量》在全国部分省区市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座谈会上介绍。处分执行。建立处分执行联席会议制度,与组织人社部门联合制定《关于处分执行中有关问题的规定》。处分决定下发时,受处分人所在单位负责人签订《执行到位保证书》。制定《关于对评先树优实行纪律处分“一票否决”制度的意见》,取消43人、65个单位的评先树优资格。实行“关爱式”回访教育。有计划地对受处分人员进行回访教育854人次。9年中全县未出现一起申诉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

【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县纪委、监察局注重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严格管理与关心爱护并重。2008年制订14项机关管理制度。2009年,县委出台《关于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意见》。2010年,印发《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实施意见》,规范业务流程,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是年增设干部室,县纪委内设机构达到12个;设立6个纪工委(监察分局),选配6名纪工委书记(监察分局长),12名副书记(副局长),选调24名35岁以下年轻公务员充实到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来。县纪委常委按正科级领导职务配备。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拔非中共人士担任县监察局副局长。加强干部交流,选派年轻干部到市纪委、乡镇挂职锻炼。2009年,建立“正风110”,独立办公,全面负责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组织协调、投诉受理、检查调度和考核评估工作。调剂安排纪工委集中办公场所36间,配全办公设备,确保派驻机构正常运行。加大干部交流使用力度。开展学习型机关活动,采取讲课、辅导、座谈、经验介绍和走出去、请进来等形式,提高机关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至2012年,组织干部参加中央、省、市纪检业务培训30余次。组织干部参加义务献血、图书馆捐书、党员植树、机关演讲比赛等活动,提高纪检监察干部责任、公仆、自律意识。9年间,纪委机关先后提拔26人,重用10人,交流15人,激发了干部干事创业激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