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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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东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简称县工商局)内设办公室、人事政工科、财务装备科、法制科、市场合同管理科、商标广告管理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食品流通监督管理科8个科室,下设企业注册局、公平交易局2个副科级单位;辖城区、东平、彭集、银山、老湖、新湖、州城、沙河站、接山、斑鸠店、梯门、大羊、旧县、商老庄、戴庙15个工商行政管理所。2012年,全县工商系统在职干部职工269人。
2004年—2012年,县工商局围绕“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精细化监管执法、基层所升级改造”三项重点任务,以创建学习型、服务型、效率型、创新型、诚信型机关为目标,在企业个体私营登记注册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商标注册管理,广告、合同监督管理,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食品安全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与消费投诉等方面,扎扎实实地履行职能职责。加强工商行政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法治化建设,为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搞好服务。连续9年“省级文明单位”复审合格。2008年被省工商局授予“先进集体”。2007年、2010年、2011年、2012年被泰安市工商局授予“先进单位”;先后5次被县委、县政府授予“经济发展环境建设先进单位”。2006年被评为全县“十大文明诚信行业”。2011年、2012年被县委、县政府授予“集体三等功”并给予经济奖励。2011年、2012年连续两年在全县行风评议中名列行政执法类第一名。

【企业注册登记】 2004年,登记内资企业597户,注册资金4.95亿元;2005年,登记845户,注册资金7.26亿元;2006年,登记820户,注册资金8.56亿元;2007年,登记604户,注册资金5.94亿元;2008年,登记680户,注册资金9.95亿元;2009年,登记785户,注册资金13.63亿元;2010年,登记585户,注册资金7.60亿元;2011年,登记402户,注册资金14.93亿元;2012年,注册登记354户,比2004年减少367户;注册资金16.42元,比2004年增加11.47亿元,增长231.9%。其中国有企业99户,注册资金4.13亿元;集体企业55户,注册资金7736.3万元;股份合作企业26户,注册资金3126万元;公司174户,注册资本11.20亿元,实收资本11.20亿元。

【个体私营经济管理】 2004年,全县共登记个体工商户10777户,注册资金2.30亿元。2005年5月起,下放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验照和备案工作。2012年,全县共有个体工商户14806户,从业人员34600人,注册资金8.66亿元。其中,农林牧渔业603户,从业人员1042人,注册资金6479万元;采矿业229户,从业人员476人,注册资金784万元;制造业1395户,从业人员4562人,注册资金8.31亿元;批发和零售业7271户,从业人员20869人,注册资金3.74亿元;住宿和餐饮业1697户,从业人员1843人,注册资金1.49亿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837户,从业人员2244人,注册资金9518.75万元。
2004年,登记私营企业553户,注册资金3.30亿元。2006年1月,新《公司法》颁布实施,投资者可登记一人有限公司、私营有限公司。至2012年,全县累计登记私营企业1691户,注册资金35.30亿元。其中,独资企业416户,出资额3.71亿元;合伙企业87户,实缴出资额1289万元;有限责任公司1188户,注册资本31.46亿元,雇工人数17552人。从事第一产业的54户,占私营企业总数的3.5%,第二产业647户,占42.3%,第三产业830户,占54.2%。

【农民专业合作社】 2007年7月1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后,县工商局采取切实措施,为这一新兴组织的组建和发展搞好服务。当年,为斑鸠店镇、旧县乡、接山镇等乡镇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社6家,成员总数140人,其中农民成员138人,出资额790万元。2012年,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652家,同比增加18.71%;出资总额15.19亿元,同比增加24.1%,其中货币出资额为7.60亿元,非货币出资额为7.60亿元;成员总数6045人,其中农民成员5848人,比2011年增加8%,非农民成员184人,企业单位成员13户。东平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发展,一直居全市前列。对调整农业结构、推进产业化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发挥了重要作用。【市场建设与管理】 2004年,全县共有各类商品交易市场37处。至2012年增加到54处(农村期集47处,农副产品综合市场1处,农副产品专业市场3处,县城商城商场3处)。9年间,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保障市场业户业主合法经营,全力维护生产和消费者正当权益。2008年,县工商系统“两费”停征,财政保障体制变化,工商管理工作适应转轨需要,在原市场合同科的基础上,整合执法力量,成立市场监管局,配备1名副科级干部,3名精干执法人员,专职从事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节日市场专项整治 每年元旦、春节、五一等节日期间,从人民群众日常消费的水果、蔬菜、饮料、禽、蛋、肉、粮油等食品入手,加大节日市场巡查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缺斤少两等违法违章行为。旅游市场整治。适应全县旅游业蓬勃发展的需要,每年五一、十一、春节期间,组织执法人员到东平湖、白佛山、腊山、水浒影视城等旅游景点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整治,查处各类欺诈消费者的行为。“限塑”工作。2008年6月,县工商局根据《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制订《东平县工商局落实查处塑料购物袋违法行为的通知》和《东平县工商局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实施方案》,县局与各工商所共出动执法人员560人次,检查各类市场37个,检查经营户1085户次,收缴不合格塑料袋4.99万个,查办案件5个,处罚金额0.185万元。
系列市场专业执法 2004年,查获劣质奶粉500袋、假劣白酒1629瓶、化妆品360瓶,劣质钢材4.5吨。2005年,出动执法人员2100人次,检查经营门点1650户,捣毁制假窝点3处,查处无照经营31户,查获不合格乳饮料、白酒、矿泉水、葡萄酒及多种小食品价值8.7万余元。2006年,开展联手企业打假工作,全年开展帮企业打假活动11次,查处仿冒地方名牌“唐龙”酒、“东岳”轮胎、“东平湖”尿素、“洁柔纸”等假货一大宗。派人到天津、聊城等地,与当地工商部门协同,查处假冒东平名牌的产品,保护东平地产品在外地市场信誉。2007年2月,与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打假办配合,由厂家现场出具鉴定报告,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15天的打假维权行动,查获假冒“洋河”酒917箱。3月,经康师傅集团举报,县工商管理人员配合查获假劣“康师傅”矿物质水1000箱。同时,立案查处存在严重问题的加油站10家。是年,还查获倒卖香烟、烟叶等案件24起,没收假劣卷烟1000余条,罚没款10万余元。2008年,连续端掉9家植酸(小菲汀)加工窝点,取缔造假农药窝点3个、小炼钢厂3处。2009年,联合执法查处案件60起。城区片执法人员查处4个假啤酒批发窝点,查扣假啤酒4.5万瓶。与九阳豆浆机公司打假人员配合,查扣涉嫌假冒九阳豆浆机48台。2010年,专项整治“三电”和“黑网吧”。结合个体验证和企业年检,全面检查废旧金属收购点246户、网吧63家。变更废旧金属经营户26户,发放整改通知书7份;发放网吧变更通知12份,杜绝网吧无照经营,确保“三电”安全。检查红砖生产加工经营户8家,对3家无照从事红砖加工的经营户立案查处,罚没金额6.4万元。2011年,对葡萄酒,塑化剂、地沟油等事件相关的商品进行清查。对节日食品市场、电动车市场进行专项抽检,抽检食品25种,电动车品牌11个。联合“洋河”“金六福”“社汇”酒业等公司,对全县酒类市场进行检查,查处两起销售以假充真白酒案件,收缴罚没款3万余元,没收假酒100余箱。与县公安局、农业局联合,取缔银山镇某村5处农药制假窝点。2012年,有效监管商品质量,重点检测电动车、装饰材料、家电等商品质量状况,抽样检查14个品种50个样品,合格率92%以上。
开展“红盾护农”专项行动 围绕化肥、农药、种子、农膜四大类农业生产资料,规范经营主体,加强全县农资交易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督促农资经营户建立进销货台账、进销货发票和农资商品质量信誉卡、农资商品质量责任书。统一监制了账册、表格、农资商品销售信誉卡,发放到需要的经营户手中。同时,根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诚信值”,将农资经销商划类,实行级别管理,并向农民公开发布,促进经销商坚持诚信经营。在全县15个工商所分别设立假劣农资展览室,向农民传授辨别假劣农资方法。2004年—2012年,共计查处假劣化肥、农药、种子案件700余件,查获假劣化肥210吨、农药600箱、种子5吨。
建立健全网络监管档案 积极推进“山东省农资、成品油及食用农产品质量监管预警系统”和“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系统”“网络商品交易监管系统”的推广应用工作。2011年,对全县从事网络商品经营和网络服务的经营主体进行搜索、调查、摸底,及时对辖区内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搜索登记,逐户核对有无官网或网店,建立健全网络监管档案。至2012年底,对1310户网络商品经营和网络服务经营主体建立档案,搜索率和巡查率均达到100%.

【合同监督管理】 推行定单农业。9年间,积极开展合同帮农,认真落实国家总局、省市局关于合同帮农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加强同省内外科研院所和生产单位的联系与协作,采取多路出击的办法,积极寻找订单。全县以优质专用粮食、瓜菜、油料、林果、畜禽、水产、桑蚕等为主导的产业格局初步形成。在种植业方面,形成90万亩优质专用粮食、10万亩葱蒜、10万亩棉花、10万亩油料、4万亩早春瓜菜生产基地。通过发展合同农业、订单农业、建立合作经济组织等多种形式,引导农业产业化经营各利益主体之间逐步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相互依存、共同发展”的经营共同体。各重点龙头企业都采取合同定单、技术指导、保护价收购、利润返还等契约化合作,与基地农户建立起较为紧密的利益连接关系。动产抵押登记监管。县工商局坚持做到上门服务,延时服务,简化办事流程,缩短办事时限。2004年—2012年,共办理动产抵押登记480件,为企业盘活存量资产60多亿元。开展“重合同,守信用”活动。做好守重企业申报和年审工作,严格按“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的验收标准,对经营信誉良好的企业报省市工商局审批,授予“重合同,守信用”荣誉称号牌匾,鼓励企业遵循诚实守信的市场行为。瑞星集团、东顺集团等11家被评为省级守重企业,县种子公司等4家被评为市级守重企业。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2012年,确定将企业和个体经营者在其签订的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以及广告、宣传资料中设置含有免除自己责任、加重消费者的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内容的不平等格式条款列为专项整治重点,强化监督检查。检查涉及消费合同格式条款的企业和个体经营者1026户,收集各类格式条款235条,下发责改通知书64份,立案101起,结案97起,罚没款17.8万元。

【商标注册管理】 2004年,全县注册有效商标39件,其中山东省著名商标4件。2012年,全县注册有效商标720件,其中,中国驰名商标4个、山东省著名商标13个,全县农副产品注册商标已达275件,安山大米被评为国家地理标志商标。县委高度重视注册商标工作,在第十三次党代会报告中首次提出“实施商标战略,振兴东平经济”。培育扶持驰著名商标。出台《商标联络员制度暂行办法》,建立商标联络员制度,实行“保姆式”跟踪服务,为企业申报著名、驰名商标出谋划策。实行“分类指导、一企一策”,深入调研,开展企业大走访,对有市场潜力、发展前景好的企业,做好商标培育扶持。制定梯次发展规划。2012年,用3个月的时间对现有720余件商标进行分析、整理,形成了《东平县商标梯次发展规划》,建立商标“储备库”,出台措施,降低准入门槛,培育一批、储备一批、申报一批,促进企业发展。商标品牌保护。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违法印制、使用知名企业商标、包装、商品名称、装潢图案等“傍名牌”行为。9年检查经营主体1536家,查处各类商标侵权案件385起,挽回企业经济损失1000多万元。2007年,全市商广办案经验交流会在东平召开,推广东平县商标广告办案经验。至2012年,连续6年被省工商局评为“全省商标办案先进单位”。【广告管理】 9年间,县工商局查处擅自发布户外广告195户,发放《违法广告责令整改通知》96份,其中对37家房地产公司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夸大项目实际情况、虚假宣传、含有风水占卜等封建迷信内容的房地产广告进行查处。自2008年7月1日起,对广告经营者和户外广告登记建立了书式档案和电子档案。对企业不登记、擅自发布户外广告的行为进行整顿、规范。2012年,网上登记经营许可证32家,户外广告登记证767户。

【食品安全监管】 2006年,在城乡结合部、车站、医院、学校、大中型企业和商场等人群集中的地区、地点建立110个食品监控网点。2007年,抽调5名精干人员成立专门的食品监管办公室,具体负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督导、检查、协调工作。印发《东平县工商局食品安全监管实施方案》,对各个监管环节进行责任分解,绘制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分解图,并层层签订责任书。投入近10万元,购买文件橱40个、食品安全资料盒3000余个,印制各种表格、证件3000余套。印发《食品经营人员须知》《食品安全监管法规手册》《致广大食品经营户和消费者的公开信》等各类宣传材料近5万份。在各乡镇驻地印刷体广告36条,发布户外“四制”宣传广告50条,在县城和乡镇驻地悬挂横幅100幅。举办各类培训班12期,培训人员1800多人次。9年间,按照《食品安全法》《行政许可法》《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坚持依法规范食品许可证颁发工作。至2012年,全县有食品经营者3246户,其中食品经营企业165户,个体工商户3081户;乳制品经营者1537户,其中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者744户;零售经营者2922户,批发经营者35户,批零兼营经营者289户;现场制售经营者143户。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004年—2012年,县工商局切实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每年“3.15国际消费者纪念日”前后,开展纪念活动,净化市场发展环境,加大对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查处。2004年,组织开展“消费者满意单位”评选活动。创省级“消费者满意单位”5个,市级“消费者满意单位”13个。2005年受理消费者投诉案件179起,处结率98%,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4万元。2006年,加大维权网络建设,与老百姓和谐共建。12315投诉点实现“五进”(即:进乡村、进田头、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在社区、行政村(组)和企业设立12315维权站440个,聘请和培训了维权员。2010年立案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80件,案件总值30.27万元,罚款金额37.93万元。2011年,在商场、超市、市场、企业、景区设立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统一规范、协调运转。在水浒影视城设立“红盾维权岗”,延伸维权阵地。是年,受理消费者申诉案件72件,处理68件,调解成功案件65件,挽回消费者经济损失1.38万元。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15件,案件总值10.37万元,罚没金额12.77万元。2012年,推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认真抓好“一会两站”建设。全县共设红盾维权岗15个。12315维权联络站726个,覆盖率93.8%,受理消费者申诉案件36件,处理36件,调解成功案件24件,挽回消费者经济损失1.86万元。

【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 2004年,查处各类违法违章案件3309起,其中万元以上大案15起。2006年,坚持专项整治与依法查处相结合,与公安、法院、烟草、新闻媒体等单位健全部门协作机制,打击各种违法、违章行为。全年向法院移交行政执行案件134件,申请执行额43.9万元。实际执行案件119件,收缴罚没款30.8万元。对执行期拒不到庭的8人进行拘留,维护执法权威。与烟草专卖局共同查处商标侵权、倒卖香烟、烟叶、假烟窝点等案件18起,罚没款16万元。2009年,整合执法资源,实行片区联合执法。将戴庙与商老庄、梯门与大羊、旧县与斑鸠店工商所实行合署办公,设立城区、城南、城北、湖西四个经济监管片区,解决了基层所执法力量相对薄弱的问题。9年间,县工商局对医药购销企业、保险、教育、银行、交通、新华书店等行业和单位进行调查,查处商业贿赂及不正当竞争案件79件,其中5万元以下案件49件,5~10万元案件30件,使发展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根据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成立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并划定责任区,落实责任人。县工商局与县公安局联合开展打击传销宣传行动。采取倡议书和签订责任书等形式,加强对出租房、宾馆、饭店的监管,依法严肃查处为传销人员提供住宿、培训场所等违法行为。9年间,共散发宣传材料6万多份,悬挂宣传横幅120条,制作宣传展板150余块。先后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5次,出动工商执法人员275人次,公安民警150人次,执法车辆110辆次,移送公安机关处理1人次,遏止非法传销的蔓延势头,有效地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治安稳定。
(李淑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