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 行政、司法由知州独揽。民国初,县设警察所,县知事兼所长。1928年设 公安局、法院、检察处, 标榜司法独立。1933年,撤法院、检察处,司法仍由县长独 揽。县内各区则无治安司法机构,由区长带领区丁维持治安。 1939年始,东平县抗日民主政府在根据地内推行民主法制,区抗日民主政府组织 区队武装,设立锄奸委员会,兼管地方治安。1940年开始设公安助理员,专做区内公 安工作。 1949年始设东平县公安局彭集派出所,是年撤销。1952年8月,《治安保卫 委员会暂行组织条例》公布施行,乡建立治安保卫委员会(简称治保会)。1953年区公 安助理员改称公安特派员。1966年恢复派出所,各村建立治保小组。“文化大革命” 期间派出所撤销,公社建立保卫组。1971年,恢复派出所。1979年派出所增设车辆管 理室,是年设户籍管理员。1985年,村镇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治安巡逻队, 在治保会的领导下负责夜间巡逻,维护社会秩序。1992年,镇成立综合治理办公室, 负责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 彭集镇综合治理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一览表 ┌───┬──┬───────┬────┬──────┐ │姓名 │职务│任职年月 │籍贯 │备注 │ ├───┼──┼───────┼────┼──────┤ │崔兴道│主任│1992.8-1995.11│沙河站镇│党委副书记兼│ ├───┼──┼───────┼────┼──────┤ │孙太远│主任│1995.11-1998.8│州城镇 │ │ ├───┼──┼───────┼────┼──────┤ │陈庆昕│主任│1998.8- │沙站韩圈│ │ └───┴──┴───────┴────┴──────┘ 彭集镇派出所主要负责人一览表 ┌───┬─────┬───────┬───┬──┐ │姓名 │职务 │任职年月 │籍贯 │备注│ ├───┼─────┼───────┼───┼──┤ │吕学贵│公安助理员│1940.6-1940.12│吕楼 │ │ ├───┼─────┼───────┼───┼──┤ │贾方行│公安助理员│1940.12-1941.7│彭海村│ │ ├───┼─────┼───────┼───┼──┤ │柴广进│公安助理员│1946.8-1947.2 │ │ │ ├───┼─────┼───────┼───┼──┤ │袁绪金│公安助理员│1947.3-1953 │袁海村│ │ └───┴─────┴───────┴───┴──┘ 续表 ┌───┬────────┬───────┬──────┬──┐ │姓名 │职务 │任职年月 │籍贯 │备注│ ├───┼────────┼───────┼──────┼──┤ │李孝忠│公安助理员 │1953-1955.4 │袁海村 │ │ ├───┼────────┼───────┼──────┼──┤ │郑昌东│公安特派员 │1955.5-1955.11│ │ │ ├───┼────────┼───────┼──────┼──┤ │屈玉才│公安特派员、所长│1956-1970 │ │ │ ├───┼────────┼───────┼──────┼──┤ │刘长功│所长 │1971-1972 │泰安 │ │ ├───┼────────┼───────┼──────┼──┤ │王金春│公安员 │1973-1978 │ │ │ ├───┼────────┼───────┼──────┼──┤ │王金春│公安特派员 │1978-1979 │接山乡 │ │ ├───┼────────┼───────┼──────┼──┤ │郑勤昌│公安特派员 │1978-1981.1 │州城镇 │ │ ├───┼────────┼───────┼──────┼──┤ │刘玉先│公安特派员 │1980.6-1981 │接山乡 │ │ ├───┼────────┼───────┼──────┼──┤ │刘玉先│副所长 │1982-1983 │接山乡 │ │ ├───┼────────┼───────┼──────┼──┤ │赵同珍│所长 │1982-1983 │大羊乡 │ │ ├───┼────────┼───────┼──────┼──┤ │黄贵海│所长 │1984-1985 │ │ │ ├───┼────────┼───────┼──────┼──┤ │王恒贵│所长 │1986-1992.5 │新湖乡 │ │ ├───┼────────┼───────┼──────┼──┤ │武心臣│所长 │1992.6-1998.5 │肥城县 │ │ ├───┼────────┼───────┼──────┼──┤ │王志平│所长 │1998.5- │宿城镇宿城村│ │ └───┴────────┴───────┴──────┴──┘ 注:1941年8月至1946年8月,地方治安由区队武装兼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