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副产品收购始于1951年,主要有粮、棉、花生、生猪、鲜蛋等。1954年,实行 统购统销,粮油业务和人员转入粮食部门。 1955年,生猪、鲜蛋,实行派购政策。1960年农副产品紧缺,采用工业品换购办 法。1961年实行售农副产品奖励政策,奖品有粮食、化肥、香烟、布票。1963年停止 农副产品销售奖励。1985年,只有粮、棉、油统购,其余皆放开。 境内农副产品以粮(小麦) 、花生为主。建国初期,全镇花生种植面积16995亩, 产量212.5万公斤;小麦面积45300亩,产量194.8万公斤。1985年,花生年交售量(集 市)115万公斤,小麦(包括集市)481.43万公斤。1996年起,本镇在泰安市开发的花生 市场上夺得乡镇花生产量冠军,远销天津、东北及山东各地,有的还支援了出口。 农副产品收购表 ┌──────┬────┬────┬────┬────┬──┬──┬────┬────┬──┐ │项目数量年份│干鲜果 │棉花 │大麻 │兔毛 │羊皮│牛皮│小麦 │花生 │备注│ │ │(万公斤)│(万公斤)│(万公斤)│(万公斤)│(张)│(张)│(万公斤)│(万公斤)│ │ ├──────┼────┼────┼────┼────┼──┼──┼────┼────┼──┤ │1975 │16.5 │9 │ │1295 │873 │71 │178.5 │17 │ │ ├──────┼────┼────┼────┼────┼──┼──┼────┼────┼──┤ │1980 │5 │5 │ │752.5 │497 │25 │315 │24 │ │ ├──────┼────┼────┼────┼────┼──┼──┼────┼────┼──┤ │1985 │0.1 │18 │ │38 │63 │ │240.72 │ │ │ ├──────┼────┼────┼────┼────┼──┼──┼────┼────┼──┤ │1990 │ │3.5 │ │ │ │ │ │ │ │ ├──────┼────┼────┼────┼────┼──┼──┼────┼────┼──┤ │1997 │ │9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