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88年12月起,全县17个乡镇先后建立了政协工作联络办公室。为了 使乡镇政协工作经常化、 制度化、 规范化,县政协二届九次常委会通过了 《关于乡镇政协联络办公室工作的暂行规定》,县委以东发[1989]25号文 件及时批转了这个《暂行规定》,要求各乡镇党委一定要重视和支持政协联 络办公室的工作。 为加强乡镇政协工作联络办公室的指导,县政协主席、副主席和机关委室的 负责同志,经常深入到乡镇进行走访座谈,及时提出指导性意见,多次采取 “以会代训”的形式,召开乡镇政协工作联络办公室主任会议,进行学习。 同时,县乡镇政协工作联络办公室的同志分别参加了市、县政协举办的培训 班,赴胶东进行参观学习。通过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对人民政协性质、 任务、地位和作用的认识。 (肖兴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