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以来,全县纪检信访组织不断充实加强,特别是1989年在全县推 广实行“纪检信访工作责任合同制”以来,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完善,广大纪 检信访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普遍提高,信访结案率一直稳定在98%以上。 据统计,全县纪检部门查处的各类违纪案件中,通过信访渠道提供的案件线 索就有77%以上。这些信访线索,大体分为控告和申诉两大类,其中控告案 件占92%,申诉案件占35%。控告案件中属于反映党员干部以权谋私的占22 %;贪污受贿、侵占集体财物等经济问题的占20%;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占32 %;打击报复、失职渎职官僚主义、欺压群众的占2%;腐化堕落违反社会主 义道德的占15%。1986~1993年底全县纪检系统共受理人民群众控告、申诉 等来信来访3679件(次),处结率为99%。其中县纪委受理1761件(次),已 处结1743件(次),处结率为99%。全县初信初访一次结案率由1986年前的93 %上升到1993年的99%。纪检系统越级信访明显减少,1990~1993年,全县未 出现一起进京赴省的越级信访案件。自1989年实行“纪检信访工作责任合同 制”和贯彻实施中纪委下发的《控申工作条件》以来,全县有17个乡镇,675 个行政村达到了无重信重访、 无越级信访、 无信访积案的“三无” 要求。 1993年,纪检监察合署后,全县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又上了一个新台阶。 (侯绪江苏树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