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村首创“传牌义务巡逻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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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河乡柳村西临072省道,北靠旧(县)后(屯)公路,交通方便,来往
人员比较复杂。以往,社会治安很不稳定,劫路、盗窃、破坏案件时常发生。
1989年5月始实行传牌义务巡逻活动以来,村内治安有了明显好转,并已达到
“四无”(无刑事案件、无治安案件、无灾害事故、无犯罪人员),确保了
一方平安,被市、县授予“文明单位”称号。其做法是:①加强领导,建立
健全传牌义务巡逻领导班子和工作班子,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②组织全村
18~55周岁的男性村民,参加夜间义务轮流值班。村民组长以上的村干部实
行轮流带班,负责当班的执勤巡逻工作。③每天交接班时,要有治安主任或
党支部书记在场,亲自办理交接手续。④交班人员必须汇报本班的巡逻情况、
可疑迹象和处理结果,并做好记录。
柳村由于认真实行传牌义务巡逻活动,强化了村民的法制观念,增强了组织
纪律性和协作精神,维护了社会治安。至1993年,传牌义务巡逻已成了村民
的自觉行动,在全村形成了群防群治,自防自治,一呼百应的治安防护体系。
(马学祥邢昭振孙长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