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河乡柳村西临072省道,北靠旧(县)后(屯)公路,交通方便,来往 人员比较复杂。以往,社会治安很不稳定,劫路、盗窃、破坏案件时常发生。 1989年5月始实行传牌义务巡逻活动以来,村内治安有了明显好转,并已达到 “四无”(无刑事案件、无治安案件、无灾害事故、无犯罪人员),确保了 一方平安,被市、县授予“文明单位”称号。其做法是:①加强领导,建立 健全传牌义务巡逻领导班子和工作班子,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②组织全村 18~55周岁的男性村民,参加夜间义务轮流值班。村民组长以上的村干部实 行轮流带班,负责当班的执勤巡逻工作。③每天交接班时,要有治安主任或 党支部书记在场,亲自办理交接手续。④交班人员必须汇报本班的巡逻情况、 可疑迹象和处理结果,并做好记录。 柳村由于认真实行传牌义务巡逻活动,强化了村民的法制观念,增强了组织 纪律性和协作精神,维护了社会治安。至1993年,传牌义务巡逻已成了村民 的自觉行动,在全村形成了群防群治,自防自治,一呼百应的治安防护体系。 (马学祥邢昭振孙长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