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县人民武装部开始正规化建设,建立健全了“ 六室”(值班室、作战室、动员资料室、预备役军官资料室 、保密室、微机传真室)、“四库”(战备器材库、训练器 材库、通信器材库、征兵器材库)。后勤工作实现了“五有 ”,即干部有住房、吃饭有食堂、接待有条件、医疗有保障 、管理有规章。2000年,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共同条令》 和济南军区《关于县(市、区)人民武装部正规化建设实施 细则》,制定了《宁阳县人民武装部正规化建设若干规定》 ,修订了《党委议事规则》等十几项规章制度,达到了工作 条令化、生活制度化的要求。年底,县武装部被山东省委宣 传部、山东省军区政治部、山东省委精神文明办公室确定为 民兵带头参加精神文明建设示范点。2001年6月,县武装部 被山东省军区评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 至1989年,民兵武器装备管理曾连续25年无事故,受到 济南军区的表彰。1994年,完成民兵武器装备仓库搬迁和民 兵训练基地建设。2001年3月,民兵武器装备管理曾连续36 年无事故,受到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的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