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2004年政府法制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政府法制部 门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 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 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不断提 升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和行政干部队伍素质;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层级监督和 备案审查监督;注重对相对集中处罚权、行政许可和仲裁工作的指导;做好政府职能 转变和领导学法的服务;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努力建设法治政府。两年来,主要工作 如下: 一、政府法制基础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重点加强了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有效发挥了法制工作机构在政府法制建设 和依法行政中的参谋、助手作用。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高度重视政府法制工作,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 公会议多次专题研究依法行政和行政许可法的贯彻落实等工作;市政府领导经常听取 法制工作汇报,紧扣形势及时做出指示,切实从有利于开展工作着想,帮助解决工作 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市政府坚持每年召开一次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专题会议,总 结经验,表彰先进,部署任务。特别是对上级召开的政府法制工作会议,市政府高度 重视,及时召开会议传达贯彻。 二是加强法制机构队伍建设。市政府法制机构设置健全,在原有五名工作人员的 基础上,2004年又考选一名工作人员充实力量,法制机构规格为正科级行政单位,政 府办公室副主任兼任法制办主任,领导班子团结协调,同心同德,工作责任心强,为 法制工作开展创造了良好条件。 三是建立健全了各种制度,强化信息调研工作。政府法制机构建立健全了相关的 理论学习制度、工作制度、会议制度、调研制度和廉洁勤政制度,使各项工作有制度 保障,严格按照制度办事。同时在各种刊物上积极宣传政府法制工作,及时向上级政 府报告信息,认真办理上级交办的各项事务。 二、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高 大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规范行政行为,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提高了 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制定出台了一批高质量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济宁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 件制定程序规定》,从文件的制定、起草、签发、备案等每个环节严格把关;对市政 府文件,由法制办一个“漏斗”向下,增强了文件的计划性、科学性、适应性。认真 贯彻落实实施《法规规章备案条例》,扩大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进一步 健全了对市直部门和各镇街报送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制度。 二是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两年来市政府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64起,诉讼 案件15起,全部依法进行了审理,并将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实践检验的铁 案。严格按照《行政复议法》和《山东省行政复议条例》的规定,努力提高办案质量, 重事实,重证据,重程序、重时效,集思广益,坚持原则,公正廉洁、公正作出行政 复议决定,坚决纠正违法、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 合法权益。坚持民本思想,积极探索行政复议工作的新形式、新方法。妥善解决行政 争议,坚决纠正违法、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 益。加强对行政复议、应诉、赔偿制度的学习宣传和案件的综合分析。同时,在实际 工作中注重引入行政争议协调机制,通过卓有成效地调解,有效化解矛盾,维护争议 双方的合法权益。强化对全市行政复议工作的具体指导,及时总结经验,推动行政复 议工作的健康开展,努力提高全市复议应诉人员的法律素质和应诉水平,树立政府依 法行政的良好形象。 三是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行了行政执法责任 制。进一步明确执法权限、层层分解落实执法目标和任务,做到执法任务、范围、权 限和程序明确。实施行之有效的评议考核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对执法过程中出现重 大失误的在法制工作年度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并建议有关部门及时进行处理,充分 体现“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从而有效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严格做到合法行政、 合理行政。 三、加大政府法制宣传力度,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一是认真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工作。重点抓好对行政 许可规定、行政许可实施主体、行政许可收费的清理工作,组织《行政许可法》的宣 传培训,同时加强行政许可实施配套制度建设,强化行政许可监督与责任制度的落实 工作。 市政府以邹政发〔2004〕9号文件的形式下发了全市贯彻实施的通知,并制定 了详细的工作配档表,并分期分批对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将行政许可 法的学习纳入公务员岗前培训的内容和“四五”普法计划,积极采取通过编印宣传材 料、与新闻单位联合等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广泛宣传,在原《邹城新闻》和《政务信 息》等刊物上刊登了十余期行政许可法疑难问题解答,并编印了《行政许可法释义》 和《疑难问题解答》及《行政执法目录》等宣传书籍,收到了良好效果。以贯彻实施 《行政许可法》为契机,加强了政府法制建设,全面推进了依法行政。 二是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根据上级统一安排,各部门均进行了专业 法律法规的考试, 2004年5月份组织了全市20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公共法律知 识考试,并根据成绩认真填报执法证件审批表,规范了行政执法证件的发放。认真执 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对违反规定的执法人员及时进行了通报。 三是切实抓好“两书一刊” 的征订发行工作。 按照上级要求,市政府法制办把 《国务院法规汇编》《山东省法规规章汇编》和《法制行政》杂志的征订发行工作作 为政府法制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并且召开了专题会议具体安排部署,将征订任务 逐个单位分解,并下达了文件,确保征订工作的圆满完成,共征订“两书一刊”70余 套,超额完成上级分配的征订任务。 四是大力宣传仲裁事业,不断加强仲裁队伍建设。努力拓展案源,提高办案质量, 通过不懈努力工作, 仲裁案件办理的数量、标的额均为全济宁市第一位。2004年8月 25日,济宁市仲裁工作现场会在邹城召开,对邹城市仲裁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工作 经验得到推广,推动了全市仲裁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撰稿人:张 华 陈明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