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投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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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投递  清末,邮政通信主要为官吏、商号服务,业务量很小,群众信函寥寥无几。1930年(民国19年)后,城内固定1人步班逐日投递,里程为22公里。日军侵占兖州后,业务量增多,配备信差3人,1人专送快信,1人专送普通信件并负责替班,1人专送政府机关、洋行、商号之信件,全为步班,邮路为35公里。抗战胜利后,城区国民党驻军增多,出口邮件猛增,投递员增加到7人,邮路达41公里。
    解放后,城市投递改为自行车班,共3个段,兼投城郊7个村,里程为46公里。1953年起,撤销快信、快包专投业务,3个投递段分上午、下午两班投递,加快了投递速度。1959年城市投递增加到4个段道,邮路为65公里。由于“大跃进”运动,业务量猛增,投递员每天工作12小时之多。1962年划分5个段道,邮路达78公里。1972年,调整为8个段道,将城郊区3个段道约70个村庄划归城市投递段,邮路达281.8公里。随着经济体制改革,邮政业务量骤增,1982年,投递段道增加到10个,邮路为316.7公里,其中市区为152公里,郊区为164.7公里。1984年城市投递推行了段道承包,投递段道调整为15个,总投递里程达383.4公里,其中城市投递段218.7公里,城郊60个村庄,为164.7公里。1995年市区设投递段道15个,邮路22.8公里,郊区4个,147公里,全部为自行车投递,每天两班,设信箱(筒)11个。
    农村投递  自1899年(光绪二十五年)至1911年(清宣统三年),邮政事业处于兴起阶段,发展较为缓慢。1912年浦铁路及兖州-济宁铁路通车,兖州的工商业有所发展,邮政业务量随之增大。除县城设有邮政局外,农村较大集镇设有邮政代办所。代办所均系私商代理,除担任收寄信件外,还负责附近乡村的投递工作。县邮政局配邮差1人,自备自行车,两天一趟,将邮件送至各代办所,由代办所再行处理,同时将农村各代办所收的信件带回发出。偏远乡村往往以“邮路不通”为由,不予投递。1945~1948年,中共领导的战邮局活动在滋、济、邹边区,传递解放区军政机关的机密文件、报纸及群众的信件、包裹等。2~3天一班,全为步班。
    解放后,对邮政代办所进行了数次整顿。1949年2月,建新驿邮政营业处,配备了投递员,改步班投递为自行车投递。1953年划分7个段道,2个驻新驿,5个在县局,投递频次为周6班,当日到区,3日到村,投递到户。7名投递员,各负责28~33个村庄,日投递邮件200多份,行程50公里。农村道路坎坷,雨雪季节上淋下滑,徒步跋涉,每天工作达12小时之多。1956年2月,全县72个乡自配投递员,工资由农业社支付,邮局予以补助。因农业社负担过重,5月,社办投递工作停止,恢复邮电局派员投递。全县投递员13名,投递总里程1006.5公里。1961年,农村投递线路划分为17条,有投递员14人,实行2日班,各类函件及报刊亲投到户。1964年10月,投递改为逐日班,投递员增加到17人,投递线路达21条。
    1971年农村投递试行摩托化,至1976年轻骑车达21辆。由于轻骑车质量不过关,加之道路坎坷,不能保证正常运行,且机械设备耗资大,劳保用品造价高。1978年,除县局及3个农村段改用3辆大摩托车投递外,其余路线全部恢复自行车投递。
    1984年5月,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农村投递实行了路段承包。全线农村路线1147.1公里,包给24名投递员,从1985年始,每年签订一次合同,投递承包制度不断完善。
    1995年底,农村投递共51个段道,51名投递人员,全部为周6班,邮路单程总长1470公里,设信箱(筒)32个,邮电代办所109个,办理收寄、储蓄、电话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