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食盐专营政策 提升食盐专营水平 市盐务局局长 毕孝伟 曲阜市盐务局(曲阜盐业公司)位于曲阜市静轩西路50号,占地面积4400平 方米,拥有固定资产400余万元,共有干部职工49人,属国家食盐 专营单位,依 法从事曲阜市行政区域内的盐资源 开发利用, 盐产品的生产、加工、储存、运 输、 批发等业务,同时行使政府盐业行政主管机构职 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 盐业管理、盐政执法和 食盐专营的行政管理工作。根据山东省盐务局关 于县级 盐务局内部机构设置的规定,曲阜市盐务 局下设办公室、人事劳资科、财务科、 专营科、 盐政稽查大队5个科室,同时设立城区、王庄、时 庄、南辛4个食盐供 应站。 2006~2007年, 全体干部职工认真落实国 家食盐专营政策,认真执行国家 盐业法规,积极 维护本辖区盐业市场秩序,严厉打击私盐贩销行 为,为切实保 证合格碘盐供应, 确保人民群众身 体健康,做出积极努力,较好地履行管理、 执 法、 宣传、送销服务的各项职能。两年销售各类 盐1.1万余吨,实现销售收 入1150万元,上缴利税130万元。碘盐供应合格率达到100%,碘盐普及率 达到98 %以上,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 务。两年中,局领导班子带领全体员工 以科学发 展的态度,围绕食盐专营中心工作,积极探索切 实有效的措施和方法, 不断加强内部管理,严格 依法行政,努力提高送销服务水平,受到社会各 界好 评, 食盐专营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至2007 年,连续8年被山东省盐务局评为 “全省盐业系统 先进单位”。 【曲阜市食盐专营政策进一步落实】 2006~2007年,市盐 务局继续围绕食盐专 营开展工作。为切实完成上 级盐业主管部门下达曲阜的食盐计划,采取细化 分 解指标、 目标责任到人、乡镇分片包干管理 等切实有效的内部管理办法,同时 着重提高服务 质量,要求送销服务人员送货上门,卸货到店。 在食盐销售网络 建设方面有新的加强, 按照合理 布局、方便群众、保证供应原则,重新设置零 售 网点, 由2006年的1400个压缩到960个,并建立 一证、一簿、一门牌制度, 严格加强管理,杜绝无证经营行为,规范食盐终端市场。在食品加工用盐方面, 实行《购盐证》制度,对全市食品加工户、酿造用盐户实行凭证供应,并加强跟 踪监 管,做到专盐专用,防止大包装盐流入食盐市场。 【市盐务局加强盐政执法打击私盐贩销】 2006~2007 年,市盐务局不断加强执 法队伍建设,不断加大 各项盐业法规的执行力度,始终对涉盐违法犯罪 行为保 持高压打击态势。 队伍建设方面,加大对 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对每个执法人 员的政治 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提出更高要求,做到逢进必 考,考核合格,持证 上岗。同时加强制度建设, 建立公安盐政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在打击涉盐违 法 犯罪方面, 严格依法办事,坚持执法公正、违 法必究。两年中,针对本市私盐 贩销的新特点, 先后开展4次盐业市场集中整治活动。活动中充 分发挥公安部 门的强大威力, 公布举报电话,开 展有奖举报,形成政府牵头、部门协作、群 众参 与、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执法人员创新稽查思 路,开展“走百村,进万 户”用盐情况摸底调查 活动,取得大量有价值的线索,挖出一批隐藏 深、数量 大的涉盐犯罪团伙。两年中,共查处涉 盐违法案件315起,其中涉盐10吨以上的 大案要案147件, 共查没私盐967吨,罚款57.9万元,拘留4 人,判刑2人,极大 地震慑私盐贩售分子,维护了 全市盐业市场秩序。 【市盐务局加强服务监督提高送销水平】 2006~2007 年,市盐务局注重各项服 务质量的提高,向社会 公布服务承诺,公开投诉电话,对公司窗口服务 人员实 行标准化服务, 对仪表、语言、行为作了 详细规定,服务标准进一步规范。对 送销人员, 规定送货上门、卸货到店、礼貌待客、服务热 情、定期回访、月送 货两次以上等服务标准。 大大提升公司形象,受到社会各界好评。2007年, 被 曲阜市文明委、消协、工商局评为“消费者满 意单位”。(贾 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