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勃发展的曲阜知识产权事业 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孔祥民 曲阜市知识产权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中心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总体要求,以“三个代 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针,以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为主线,实 施知识产权带动战略,全面提升了经济综合竞争实力和经济运营质量,2005年,曲阜市被山东省 科技厅、信息产业厅、知识产权局列为全省首批知识产权试点城市。 初步建立健全了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体系。 市委、 市政府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于2002年5月, 在济宁市率先成立了正科级的知识产权局。市委、市政府多次组织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市知识 产权工作各项工作。知识产权局积极引导和帮助骨干企业建立内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有条件的 企业还成立了知识产权科室,如圣阳电源有限公司、天博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在2004年分别 挂牌成立了知识产权办公室。知识产权工作体系的初步建立,为有效、快捷地开展知识产权工作 奠定了基础。 采取积极的激励措施,促进专利申请量快速增长。本市先后制定了《曲阜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专 利工作的意见》、《曲阜市专利申请资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强企业自主知识产 权研发和保护的意见》,转发了《济宁市卫生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办法(试行)》、《济宁市中小 学生申请专利奖励暂行办法》等一系列的政策性、指导性文件。至2005年底, 全市累计申请专利 427件, 其中,2003年24件,2004年54件,2005年首次突破了年专利申请量100件达到123件,专 利授权45件,较往年同期增长50%以上。 专利申请量在全省的位次由2004年的67位上升到60位, 专利授权量在全省的位次由2004年的54位上升到48位, 两项指标的增长幅度均处济宁市前列。 2004、2005年曲阜市知识产权局连续两年被山东省知识产权局授予全省专利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借助专博会,推动知识产权与科技、经济的密切结合。曲阜市利用每年国际孔子文化节中国专利 高新技术博览会召开的有利时机,以博览会这个平台宣传曲阜、服务于曲阜, 在博览会上开设了 曲阜市专利技术及产品展示专区,积极组织曲阜市的企业参会、参展, 设立知识产权咨询服务台, 参与科技招商活动,积极帮助企业进行项目筛选、技术洽谈活动。 积极实施知识产权带动战略,提高经济运营质量。曲阜市实施知识产权带动战略,大胆创新工作 思路,以加强企业专利工作为试点重要内容,引导企业成为创新主体,积极引导和帮助企业把知 识产权管理工作纳入科技攻关、新产品开发、市场运作计划中去,涌现出了圣阳电源有限公司、 天博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金皇活塞有限公司等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做 得好的优秀企业。曲阜圣阳电源有限公司的主导产品“免维护铅酸蓄电池”已拥有10多项专利技 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占总销售产品的比重达到90%以上。 截至2005年底,全市共有各级 高新技术企业12家;曲阜圣阳电源实业有限公司、金皇活塞有限公司、孔府家集团有限公司、曲 阜市郭氏洁具研究所、 曲阜市应用科技研究所等5家企业被命名为中国专利山东明星企业。这些 专利、高新技术企业对曲阜经济的增长起到了拉动作用,对曲阜广大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起到 了带动和示范作用 。 圣阳电源有限公司的一种“阀控密封铅酸蓄电池”项目,荣获山东省第七 届专利奖创新奖;该公司还获得2004年度山东省企业专利工作先进单位称号,该公司的“铅酸蓄 电池板栅”项目荣获济宁市“十佳专利产业化项目”称号;书院街道办事处的专利发明人郗腾来 荣获济宁市“十佳专利发明人”称号。 【创建山东省知识产权工作试点城市】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专利试点城市和《山东省知 识产权试点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标准,曲阜市在符合申报条件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创建山东省 知识产权工作试点城市工作。在扎实开展好知识产权工作的基础上,由市政府向山东省知识产权 局上报了“关于申请将曲阜市列为山东省知识产权工作试点城市的函”。山东省科技厅、教育厅、 信息产业厅、知识产权局经过各有关单位的申报、推荐和审核,曲阜市被批准列入首批山东省专 利试点城市(共16个城市)。同时也是济宁市唯一进入本次试点的城市。 【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和培训工作】 曲阜市抓住“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科技宣传周等时机, 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普及活动,同时,邀请上级领导和知识产权专家来本市 举办讲座、报告会,三年中,共举办各类普及、提高型培训班30余期,培训人员近万人。通过从 各个层面和全方位开展宣传培训活动,使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明显增强,知识产权工作进程大大 加快。 【专利行政执法工作】 为配合全国知识产权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侵权盗版,2005年,曲阜市专 门召开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动员会。 开展流通领域专利标识整顿专项行动, 经过调查摸 底、 统计分析,先后对流通领域中的200余项产品的专利标识进行了合法性认定,对标识不规范 的商品经营单位下发整改通知,对假冒的专利标识,依据《山东省专利保护条例》给以处罚。 市知识产权局和旅游局密切配合应诉的“曲阜明故城墙侵权案”,经山东省知识产权局审理,曲 阜胜诉;后对方当事人又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曲阜再次胜诉。专利行政执法对 保护专利权人合法权益、净化专利市场、规范市场秩序发挥了积极作用。(王 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