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管理 建国初期,疫情管理由县医院防疫股承担。卫生防疫站建立后,实行 法定传染病报告制度。对疫情管理采取的主要措施有:(一)规定疫情报告和管理范围。 (二)规定疫情报告人及报告时限。(三)建立疫情报告网。(四)对疫情及时处理。(五) 对疫病实行隔离、治疗。 疾病监测 1984年, 县卫生防疫站根据世界银行对华贷款协议书规定,承担疾 病监测任务。 王庄、书院、息陬3个乡列入全省20个综合疾病监测点。总监测人口12 万余人,占全县人口20.68%。由卫生防疫站负责各项监测任务的具体实施及质量控 制;乡防保站(组)承担监测资料的收集核对;村卫生室负责原始资料报告。监测项目 有居民出生状况、死亡状况、法定传染病、计划免疫、恶性肿瘤、意外死亡、预防接 种异常反应、 暴发疫情等。慢性病调查始于1985年,固定调查王庄、书院、息陬3个 乡8个自然村, 调查人口1.1万人。1987年5月,曲阜市卫生防疫站疾病监测工作经过 省卫生厅考核,受到表彰,获得荣誉证书。至1990年,已累计监测人口879494人,平 均每年监测人口125642人。 1987年6月,世界卫生组织腹泻控制中心代表来曲阜进行腹泻病考察后,同意将 曲阜列为世界卫生组织腹泻病监测点。 1988年4月,市卫生防疫站在曲阜镇大庄村、 时庄乡罗汉村设立腹泻病监测点。对2个村庄的548户2021人进行常年系统监测。村卫 生室负责对所有受监测人口进行卡片登记。每月15~17 日由市防疫站统一组织腹泻病 (霍乱、痢疾、伤寒、肠炎、小儿腹泻病等)随访调查,按腹泻监测卡落实到人,每月 30 日将调查结果汇总上报省腹泻病监测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