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后,县公安、司法、民政、教育等部门经常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活动。 1980年12月成立曲阜县司法局, 1981年,培训人民陪审员90人。1982年自办 《法制宣传报》,至1985年共出刊38期,15.5万份。1984年,司法局设法制宣传教育 股,为法制宣传教育的专门机构。根据1985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关于向 全体公民普及法律常识的五年规划》的通知”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议指示,重点做了 普法的准备工作。年内向全县干部、职工、农民分别发放了《干部法律知识读本》、 《职工法律知识读本》、《农民法律知识读本》,计达30万余册,基本达到干部、职 工人手1册,农民每户1册。1986年,成立曲阜市普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配备正 副主任及工作人员计10人, 全市13个乡镇和116个企事业单位均建立普法领导班子,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全面展开。至1990年,共开展大型法制宣传活动30余次,受教育者 60万人次;开办普法讲座100余讲;电视台播放普法录像片9部;编印《普法通讯》60 期;举行各种形式的学法竞赛活动300余场次;举办法律常识考试lO次,其中干部5次, 职工3次,农民2次,参加考试者40余万人次。圆满完成了普及“十二法一条例”的教 育任务, 通过考核验收均达到合格标准。其中考核6600名干部,学法均在100课时以 上, 验收合格率达98%;2万名职工考核验收合格率达95%;农村28万名普法对象已 考核验收23.8万名,合格率达85%以上。全市11万名在校学生全部开设法制教育课, 并基本做到教材、师资、课时三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