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人大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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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机构  曲阜市(县) 人大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常委会)于1980年5月设立,至
1990年共历4届。为人民代表大会常设机关。常委会由15至19人组成,其中主任1人,
副主任、委员各若干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组成主任会议,负责处理常委会的
重要日常工作,并为常委会的召开做好筹备事宜。市(县)人大常委会设立后,其办事
机构不断完善。1980年5月设立常委会办公室。1982年1月设立代表联系科、信访科。
1984年4月撤销代表联系科、信访科,设立代表联络科、调查研究科。1987年7月撤销
调查研究科,设立法制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和教科文卫工作委
员会。 1989年3月设立农村经济工作委员会,将代表联络科更名为代表工作室。11月
设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将原财政经济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更名为财政经济
工作委员会。 至1990年,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为两室、5个委员会,共有工作人员28
人。

表17~4  曲阜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人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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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届次    │主任    │任期时间    │副主任    │任期时间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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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清伦  │1980.5~     │高克明    │1980.5~1984.2 │1984年2月机构改 ┃
┃第九届  │        │1984.2      │          │              │革              ┃
┃1980.5~ ├────┼──────┼─────┼───────┤时上级领导机关确┃
┃1984.5  │张贲贞  │1984.2~5    │刘树德    │1980.5~1984.5 │定              ┃
┃        │        │            │          │              │张贲贞任主任,刘┃
┃        │        │            │          │              │树              ┃
┃        │        │            │          │              │德、蔡留群、孙胜┃
┃        │        │            │          │              │凯、高振祥、赵翠┃
┃        │        │            │          │              │英、胡          ┃
┃        │        │            │          │              │金奎任副主任,其┃
┃        │        │            │          │              │他人            ┃
┃        │        │            │          │              │免职。          ┃
┃        │        │            │          │              │本届常务委员会由┃
┃        │        │            │          │              │15              ┃
┃        │        │            │          │              │人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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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蔡留群    │1980.5~1984.5 │                ┃
┠────┼────┼──────┼─────┼───────┼────────┨
┃        │        │            │崔绪贻    │1980.5~1984.2 │                ┃
┠────┼────┼──────┼─────┼───────┼────────┨
┃        │        │            │魏振生    │1980.5~1984.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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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孙胜凯    │1984.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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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高振祥    │1984.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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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赵翠英    │1984.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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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胡金奎    │1984.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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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届  │张贲贞  │1984.5~     │刘树德    │1984.5~1987.3 │本届常务委员会由┃
┃1984.5~ │        │1987.3      │          │              │19              ┃
┃1987.3  ├────┼──────┼─────┼───────┤人组成          ┃
┃        │        │            │蔡留群    │1984.5~1987.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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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孙胜凯    │1984.5~1987.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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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高振祥    │1984.5~1987.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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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赵翠英    │1984.5~1987.3 │                ┃
┠────┼────┼──────┼─────┼───────┼────────┨
┃        │        │            │胡金奎    │1984.5~1987.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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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届│李清伦  │1987.4~     │蔡留群    │1987.4~1990.3 │1989年7月至1990 ┃
┃1987.4~ │        │1988.3      │          │              │年3月由蔡留群代 ┃
┃1990.3  ├────┼──────┼─────┼───────┤理              ┃
┃        │房立泉  │1988.3~     │孙胜凯    │1987.4~1990.3 │主任。          ┃
┃        │        │1989.7      │          │              │本届常务委员会由┃
┃        │        │            │          │              │17              ┃
┃        │        │            │          │              │人组成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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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高振祥    │1987.4~1990.3 │                ┃
┠────┼────┼──────┼─────┼───────┼────────┨
┃        │        │            │赵翠英    │1987.4~1990.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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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王成海    │1987.4~1990.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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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孔庆坦    │1987.4~1990.3 │                ┃
┠────┼────┼──────┼─────┼───────┼────────┨
┃        │        │            │刘振洪    │1988.3~1990.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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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届│尹效英  │1990.3~12   │李秀文    │1990.3~12     │本届常务委员会由┃
┃1990.3~ ├────┼──────┼─────┼───────┤19人组成        ┃
┃1990.12 │        │            │高振祥    │1990.3~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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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刘振洪    │1990.3~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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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徐庆刚    │1990.3~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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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孔宪连    │1990.3~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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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孔庆庄    │1990.3~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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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务活动  人大常委会主要是通过例会来行使职权,同时还要做好视察调查、督办代
表议(提) 案及代表联系等项工作。常委会例会在主任主持下召开,一般两个月举行1
次。会议的议题事先由主任会议拟定,交常委会议通过。出席会议的委员必须达到法
定人数(超过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的半数)方为有效。通过例会,依法行使对本行政区
域内各方面重大事项的决定权,对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以下简称
“一府两院”) 的监督权,对国家机关人员的任免权。1980年5月至1990年底,4届人
大常委会共举行77次会议,其中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28次,十届、十一届常委会各举
行22次,十二届常委会任期的第一年举行5次。

    行使监督权  1980年5月至1990年4届人大常委会先后听取审议“一府两院”工作
报告118项。 审议的一般程序是:事先由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向委员通报有关情况或
提供有关资料,使其心中有数;会上“一府两院”负责人按照常委会的要求对某项工
作作出认真负责的汇报;听取汇报后,全体委员采取分组、联组或全体会议等形式进
行审议, 提出审议意见。1985年12月5日十届人大常委会十一次会议,听取审议县政
府关于贯彻城市经济体制改革情况的汇报,认为本县改革的步子大,效果好,增强了
企业的活力,促进了全县经济的发展。同时,针对本县企业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较
底,应变能力差;拳头产品缺乏,市场竞争力差等情况,向县政府提出了增加智力投
资、 搞好职工培训;提高产品质量、增强企业竞争能力的建议。1989年4月十一届常
委会十六次会议,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廉洁勤政情况的汇报,审议后,做出了《关于
加强廉洁勤政工作的决议》,要求全市各级干部要进一步提高对廉洁勤政工作的认识;
严格实行“两公开一监督”的办事制度,切实有效地制止各种不正之风。人大常委会
每年都围绕各项法律的贯彻、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有计划地组织委员、人大代表开
展几次视察或专题调查。至1990年,共组织视察、调查61次,有效地进行了对“一府
两院” 工作的监督。1985年9月,对全县教育工作进行了视察。先后查看了4个区,9
个乡镇,15处学校。在视察中了解到各级人民政府对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
制改革的决议》是积极认真的;尊师重教有了良好的开端,广大教师的积极性空前高
涨;通过依靠群众集资办学,教学条件得到改善。同时也发现教学质量不高的一些问
题。视察后,向政府提出努力提高教师素质,进一步改善教学条件,严格管好用好教
育集资经费等方面的建议。 1987年6月对政法工作进行了视察。视察后,充分肯定了
公、检、法机关在执法中所取得的成绩,同时还根据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深入学法,
从严治警,加强队伍自身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并建议政府逐步解决公、检、法机关在
办公经费、人员配备及装备设施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

    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代表们提出的议(提)案、建议和批评意见,经议案审
查委员会审查后,除部分列入人大会议议程的议案外,其余均交政府和有关部门办理。
在办理过程中,常务委员会进行具体检查,并听取市(县)政府关于办理情况的汇报。
从九届一次会议到十二届一次会议共收到代表所提的议(提)案、建议和批评意见1877
件, 政府及有关部门都认真进行了办理, 基本上做到了条条有着落,件件有答复。
1984年5月十届一次会议上,代表共提出建议和批评意见122件,至年底,政府及有关
部门已全部办理完毕,其中被采纳并得到解决的有56件,占总数的45.9%;已被列入
计划正在解决的60件, 占49.2%;意见合理,但因条件限制,无法解决的有6件,占
4.9%。 关于代表提出农村提留摊派较多的问题,县政府专门下了文件,对集体提留
的限额、 用途、审批、方法和管理等5个方面作了明确规定,并要求区、乡、村严格
执行。1990年3月十二届一次会议上收到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121件,至年底已处
理完毕的有56件,占46.3%;已被采纳正在落实的60件,占49.6%;因条件限制不能
完全解决的5件,占4.1%。对代表提出的扶助贫困村的议案,引起市政府的重视。为
落实这一议案,正副市长多次到贫困村现场办公,召开现场办公会16次,先后拨款29
万元,帮助19个村解决了人畜吃水困难和农田基本建设等具体问题。

    行使决定权  人大常委会在审议“一府两院”议案的基础上,先后依法做出决议、
决定98项。其中重要决议有:《关于的决议》、《关于将曲
阜县改为县级市议案的决议》、《关于撤区并乡的决议》、《关于依法治市的决议》
等。重大决定有:《关于同意颁发的决
定》、《关于授予日本友好人士西村昌夫先生和山浦启荣先生曲阜市名誉市民称号的
决定》;《关于 的决定》、《关于 的决定》、《关于曲阜与美国戴维斯市建立友好城市的决
定》等。

    行使任免权  人大常委会严格按照法律手续任免干部。任免前根据“一府两院”
领导人的提议,首先进行考察,审议时充分发扬民主。从1987年开始,改举手表决为
投票表决。 对任命的干部进行谈话,颁发任命书,年终进行政绩考核。从1980年5月
至1990年, 人大常委会先后任免“一府两院”及人大常委会工作部门干部52批,810
人(次),其中任命730人(次),免职79人(次),撤职1人。

    代表联系  1982年人大常委会设立代表联系机构,负责与代表的联系工作。1984
年以代表团为单位建立15个联系小组,为便于活动,后又划为59个代表小组。1987年
常委会制定了《关于加强与人民代表联系办法的暂行规定》。1989年全市建立代表联
络服务小组57个, 代表小组142个。1990年人大常委会在总结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重
新制定了《联系代表办法》。

    联系代表的主要方式有个别走访、组织代表参加视察活动、召开座谈会、处理代
表来信和接待来访等。1985年人大常委会向代表寄送《会刊》3期,《人大工作通讯》
4期, 收转代表来信27封,接待来访30人次。1986年春节前,常委会领导同志带领工
作人员走访代表78人,虚心征求代表的意见。1990年常委会先后邀请省、济宁市及本
市人大代表58人举行座谈会,代表们对常委会及政府工作提出了142条建议和意见。



附:县议会及临时参议会

    县议会  1911年(宣统三年)曲阜遵照《钦定宪法大纲》始设县议会。议员先经地
方绅士荐举,再由县署聘请。议员可对政事参议。

    1912年(民国元年)国体变更,对清末县议会进行改组。多数议员是遵照单选举法
规定通过选举产生,正副议长由省委派。改组后的县议会由18名议员组成,夏懋勋、
郭廷勋分别任正副议长。 参事会为其常设机构,设参事长1人,参事4~6人,均由议
员担任。其中参事长及半数参事由县知事委任,其余参事由议员选举产生。颜承浃任
参事长。县议会在县公署办公,负责筹备县自治的有关事宜。1915年大总统袁世凯通
令裁撤。

    临时县参议会  1947年4月按照国民政府的意旨组建。 参议员由县、区和职业团
体推选产生,多系地主、乡绅、“社会名流”。参议会由27人组成,孔锦堂、范麟生
分别任正副参议长。正副参议长及1名参议员驻会,另置秘书、干事、雇员、公役6人
为办事人员。自称“民意机关”,其宗旨是“协助政府实行宪政”。参议会先后召开
两次全体会议,1948年6月随着曲阜的重新解放而瓦解。



附:曲阜县谘议局议员、省议员、国大代表名录

    胡福田  清谘议局议员。

    孔昭曾  民国临时省议会议员。

    孔祥柯  民国第一届省议会议员,第二届省议会副议长

    乔新民  民国第一届省议会议员。

    颜承瀚  民国第二、三两届省议会议员。

    孔繁堉  民国第二届省议会议员。

    孙伯棠  1947年山东省临时参议会参议员。

    孔德成  1946年国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