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至民国年间直至五十年代初期,曲阜城区建设无统一规划。1958年,开始拟 定县城建设规划,当年11月,因县治迁往兖州而停止。1976年,县革命委员会再次制 订“旧城区改造规划”,因对保护古城的重大意义认识不足,次年竟将曲阜明故城城 墙拆除。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1980年,由山东省城市基本建设局、济宁地区基本建设委员会、县基本建设委 员会及县城市基本建设局共同组成曲阜县城市建设规划工作组,在进行现场勘察、综 合分析的基础上,拟定了《曲阜县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确定城市性质为文化古迹旅 游城市, 将城市划分为旧城、东新、西郊文化3个区,与城北孔林游览点和城南风景 点组成“十字花瓣”型布局。同年11月由济宁行署报请山东省人民政府审核。1982年, 山东省人民政府以鲁政函186号文件作了批复。 1982年2月, 国务院公布曲阜为全国首批24个历史文化名城之一。为搞好曲阜 城区建设,1983年,由山东省城建局、省文化局、济宁地区建委、曲阜县人民政府再 次抽调人员联合组成“曲阜历史文化名城总体规划编制组”,鉴于曲阜城东为鲁国故 城遗址,属文物保护区,确定对原《曲阜县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进行修订、调整。修 订后的规划是:依托旧城、向南发展,布局仍为“十字花瓣”型。规划期内以发展南 新区为主,火车站区适当配套,远景在火车站区发展。1985年,山东省人民政府以鲁 政函178号文,对修订规划方案作了批复。 附一: 山东省人民政府 对曲阜县城总体规划的批复 (82)鲁政函186号 济宁行署: 你署济发(1980)第210号《转发曲阜县人民政府关于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的报告》 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曲阜县城性质为历史文化游览名城,县城规模到1985年总人口为6.5万人,用 地6平方公里。 规划以明故城为中心,东新、文化区、雪泉、孔林分置东、西、南、 北,呈“十字花瓣”型布局。城东南设工业区,重点发展为旅游服务的工艺美术、食 品加工制品等。工业、建材、化工等企业在城东八宝山一带,旧城区有碍景观或污染 环境的工厂要逐步改产或搬迁。储备仓库在城东南靠近兖岚公路,转运仓库在铁路线 附近。东新区主要为生活居住区。以县党政机关组成中心。 整个旧城(明故城)为文化古迹环境保护区。规划要注意保持传统的风貌和环境 的和谐。古城名胜建筑依原状修复,新建筑应与现有古建筑相协调。住宅应保持传统 的居民风格,建筑高度均不得超过钟楼。现在保护区内与环境不协调的建筑要逐步改 造。鼓楼东可模拟古代商业街道,建古色古香的内向商场,展销全省传统名产,起到 古典橱窗的作用。 旧城内的道路基本保持现状, 不作大的更动。新区路网干道宽度24~30米。在 新区通往旧城的主干道与旧城交界处要设停车广场,以便游客步入旧城。正南门广场 为瞻游停车广场。现济微公路穿越城区,随着新区的建设,应尽快按规划将其移到城 区东缘。 曲阜火车站只设一个客站,造型力求与古城协调,将来津浦线改路经曲阜,以 在少昊陵以东进线为宜。 曲阜城绿地系统的规划应和旅游景点、路线以及古迹保护密切结合。要注意古 树名树的保护,名胜古迹绿化应以松柏科常绿树种为主,也可配一些乡土树种如楷树 等。城区重点绿化孔林,并利用环城河建环城绿带,旧城西南的水面可造古典景园。 泗水、洙水两岸防护林带宽度要在20米以上。鲁国故城保护范围要充分绿化,古城墙 可考虑为绿化带,有的地段逐步建成古城遗迹公园。苗圃面积可高于建成区面积的百 分之二至三配置。 游览区可以三孔为中心,结合城区、郊区和邻县的其它景点如颜庙、周公庙、 少昊陵、洙泗书院、尼山、孟母林、九龙山汉崖墓群、孟庙、泉林等组成一个完整的 游览系统,对此要作出统一规划。旅游宾馆问题基本同意县政府意见,在喜房旧址建 设,但较大型的宾馆近期仍可考虑建在古泮池南,远期在雪泉建临水庄园式大型宾馆。 规划的农贸市场在环城东路护城河西侧,用地尚显不足,可结合东新区的建设 再规划新的农贸市场,严防影响交通和市容。 要抓紧探明曲阜地下水源,注意合理开采。加强城镇内环境保护措施,本着谁 污染谁治理的原则限期治理“三废”。 曲阜是全国著名的历史文化名城,要根据总体规划抓紧做好近期建设地段的详 细规划,严禁乱拆、乱建,严格按规划办事。 希速按批复修订总图、说明书,并补充旅游、给排水、电力电讯、郊区等专业 规划,报省城建局备案。 一九八二年十月九日 附二: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对曲阜县城总体规划 修订方案的批复 (85)鲁政函178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 济政发(1985) l34号文悉。为了更好地保护鲁国故城的文物古迹,有必要对省 政府1982年批复的曲阜县城总体规划进行适当的修订。经审查,原则同意曲阜县名城 保护规划方案和总体规划修订方案,现一并批复如下: 曲阜县城是鲁国故城,其城市性质为历史文化旅游名城。县城规模到1990年总 人口为五万二千人,用地五点四平方公里,到2000年总人口为七万五千人,用地七点 八平方公里。城市发展用地方向调整为依托旧城,向南发展,建设新区。规划布局仍 为“十字花瓣”型,但要以明故城为中心,东鲁(故城)、西文(曲师院)、南新(新区), 北林(孔林),规划期内以发展南新区为主,火车站区适当配套,远景在火车站区发展。 城市规划区范围东至少昊陵、西至曲师院,南至蓼河,北至孔林,面积约60平方公里, 以及城外的文物古迹和风景旅游点。 城市工业区设在火车站北部,以发展为旅游业服务的文化、食品以及工艺美术 品为主,建材、化工等工业布置在城东八宝山工业点,旧城区内有碍景观和污染的工 业、仓库要逐步转产或搬迁。储运仓库安排在火车站区,生活仓库在旧城东南布置。 现济微、兖岚公路须迁至城外通过。 生活居住用地分为3区, 旧城区远期控制在3万人,南新区发展规模为3万人, 火车站区发展规模为1.5万人。对旧城区要加强保护并注意保留和发展古城风貌,道 路基本保持现状,可局部改善,名城古迹要原状恢复,新建筑的体量和高度应严格控 制,高度一般不超过钟楼,造型和风格要与古城相协调。现有不协调的建筑要尽快改 造或拆除。要适当增添水面,加强庭院绿化。建设步行商业区,五马祠街建成店铺街。 对南新区西部用地和路网要适当压缩,不要跨越小林河,避开压煤区。小沂河以北至 旧城区,应以加强绿化为主,适当配置小体量低层建筑,作为新旧区的过渡地段。新 区建设也要注意名城要求和地方风格,新区中心在雪泉路、南泉路交叉处,新区建设 要结合小沂河整治,扩大滨河绿化,形成园林化中心。主要道路红线宽24~30米,局 部宽40米,路网要结合地形,利用现有桥梁。火车站区要结合铁路占线方位,要求布 局自由相应配套建设。 绿化系统要注意古树名木和游览线路,景点及文物古迹的保护,体现古城特色, 要加快绿化系统的建设步伐,神道、林道要恢复原貌,人行石板路居中。 曲阜历史悠久,文物众多,要按名城保护规划制定的范围和要求,制定具体措 施,严格管理。 要加强基础设施,改善对外交通条件,各项基础设施必须齐全,其标准和指标 均应达到名城建设的要求,在规划设计上预留用地和位置。要进一步做好城市防洪设 施的设计,并制定具体落实措施,确保安全。 要抓紧做好旧城改造规划和新区建设详细规划,严格城市建设各项管理,尽快 使曲阜县城成为古朴、典雅、文物发达、经济繁荣、设施齐全、文明整洁的历史、文 化、旅游名城。 希望按批复修订有关图纸、说明书报省建委备案。 一九八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曲阜市规划图 见14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