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初期,昌邑县人民来信来访,由县委、县府办公室秘书兼管。1958年县委设接访室,1964年县府设接访室,均由办公室秘书分工处理信访事务。1967年6月,昌邑县革命委员会设人民来信来访办公室。1971年中共昌邑县委设信访办公室,由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分管。1978年,改信访办公室为信访科,设正副科长。同时县直各部门亦安排专职或兼职人员处理信访事宜。1981年,昌邑县府成立信访科,设正副科长。
第一节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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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初期,昌邑县人民来信来访,由县委、县府办公室秘书兼管。1958年县委设接访室,1964年县府设接访室,均由办公室秘书分工处理信访事务。1967年6月,昌邑县革命委员会设人民来信来访办公室。1971年中共昌邑县委设信访办公室,由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分管。1978年,改信访办公室为信访科,设正副科长。同时县直各部门亦安排专职或兼职人员处理信访事宜。1981年,昌邑县府成立信访科,设正副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