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土地管理
第一节机构队伍
潍坊市国土资源局坊子分局属潍坊市派出机构,受潍坊市国土资源局和坊子区政府双重领导。1988年8月6日,撤销潍坊市坊子区土地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立潍坊市坊子区土地管理局、潍坊市坊子区矿产资源管理局,列政府序列。1991年3月,坊子、埠头、荆山洼、眉村、穆村、涌泉设立乡镇矿管所。1992年12月,区矿产资源管理局、乡镇企业局合并组建区乡镇企业矿产资源管理局。1993年,分设区矿产资源管理局、区乡镇企业局。12月,撤销区土地管理局、区矿产资源管理局,设立潍坊市坊子区国土矿产管理局,并设立坊子区矿产资源管理所(事业编制、副科级、隶属潍坊市坊子区国土矿产管理局)。1994年12月,设立区土地评估交易所、镇(街)国土矿产管理所。1995年2月,区矿产资源管理所升格为正科级。1996年1月,区建委规划科析出,与坊子区国土矿产局合并为坊子区规划国土矿产局;4月,设立行政划拨土地有偿使用地租征收处、凤凰街道土地矿产资源管理所;10月,分设潍坊市规划国土坊子分局、潍坊市地质矿产坊子分局。1997年1月,潍坊市规划国土坊子分局、潍坊市地质矿产坊子分局实行市局垂直领导;3月,坊子区土地评估交易所更名潍坊市规划国土坊子分局土地评估交易所;同时设立潍坊市规划国土坊子分局勘察测绘队(副科级事业编制)。2001年4月,埠头、沟西所撤销;12月,潍坊市规划国土坊子分局、潍坊市地质矿产坊子分局合并组建潍坊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坊子分局,内设办公室、财务科、土地管理科、地籍管理科、规划管理科、检查科、矿产管理科、土地评估交易所、土地储备中心、土地整理开发中心。2003年1月,清池所划归潍坊市高新区;6月,撤销车留所;10月,设立南流所。2004年1月,设立坊安所。2005年1月,潍坊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坊子分局规划管理科析出,成立潍坊市规划局坊子分局,潍坊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坊子分局更名潍坊市国土资源局坊子分局。
2007年,潍坊市国土资源局坊子分局设办公室、财务科、规划科、耕地保护科、土地利用科、地籍管理科、土地开发中心、矿产管理科、测绘管理科、执法监察大队10个科室,辖凤凰、恒安、长宁、坊安、眉村、穆村、荆山洼、南流、黄旗堡9个土地资源所,干部职工98人。
第二节土地现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次土壤普查暂行技术规程》“八个划分标准”,坊子区土地划为4个等级。1989年,全区可利用土地面积41081亩,占总面积的75.7%,非可利用的土地面积131668亩,占总面积的24.3%。其中:二级地面积75022亩,占可利用土地面积的18.3%;二级地面积271312亩,占可利用土地面积的66%;四级地面积25872亩,占可利用土地面积的6.3%;五级地面积38606亩,占可利用土地面积的9.4%。在基本农田保护率不变、耕地保有量不减少的ill提下,1990?2007年,对区内荒草地、裸岩石砾地、田坎及其它未利用土地进行开发整理复垦。2003年6月,安丘市南流镇划归坊子区,于2005年完成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并建立健全了数据库。2007年9月,安丘市黄旗堡镇划归坊子区。是年,全区土地总面积618250.1亩,其中耕地356029.0亩,占土地总面积的57.6%;园地14784.8亩,占土地总面积的2.4%;林地36360.6亩,占土地总面积的5.9%;草地10500.4亩,占土地总面积的1.7%;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28355.0亩,占土地总面积的20.7%;交通用地28695.3亩,占土地总面积的4.6%;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35721.9亩,占土地总面积的5.8%;其他土地7803.1亩,占土地总面积的1.3%。
第三节土地使用制度
1990年,农村宅基地实行宅基地有偿使用,收取宅基地有偿使用费,1993年废止。是年,坊子区政府与乡镇、街道签订土地管理目标责任书,将乡镇企业纳入土地有偿使用范围,收取土地使用费。2002年,推行国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根据《山东省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办法》和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7月,开展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工作,所有商业、旅游、娱乐和房地产用地全部以招标、拍卖和挂牌方式出让,协议出让的不予办理;挂牌出让土地5宗,面积210.1亩,土地成交价款1842.257万元。是年,完成城区土地级别调整与基准地价更新。2003年,按照《国有土地招拍挂出让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规范》,对经营性用地、新增工业用地全部实行招、拍、挂方式出让;挂牌出让土地3宗,面积288.88亩,成交价款2385万元;协议出让3宗、面积49.2135亩,成交价款872万元。2004年,挂牌出让土地6宗,面积493.299亩,成交价款8311.8万元;协议出让7宗,面积37.83亩,成交价款3601.1万元。2005年,挂牌出让土地10宗,面积257.3895亩,成交价款7975.8万元;协议出让16宗,面积198.7595亩,成交价款2307.1万元;划拨土地1宗,面积10.89亩。2006年,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12宗,面积204.732亩,成交价款7570.1万元;对西白羊埠村进行“城中村”改造,面积630.444亩,成交价款26063.4万元。协议出让21宗、面积373.0335亩,成交价款4222.7万元;划拨土地1宗、面积7.7235亩。2007年,拍卖挂牌出让10宗、面积439.6735亩,成交价款20568.7万元;协议出让8宗、面积178.3515亩,成交价款1260万元。是年,完成城区土地级别调整与基准地价更新。
第四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1994年,编制第一轮坊子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0?2000),各乡镇相应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随着经济的发展,第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不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1998年始,编制第二轮坊子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是年,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同时开始编制,成果:规划文本、说明书、专题规划、总体规划图、基本农田保护区图。2000年10月,坊子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坊子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说明书、坊子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专题规划、坊子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坊子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保护区图经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土字〔2000)1056号文件批复实施。
第五节耕地保护与开发
基本农田保护1995年,编制坊子区农田保护区规划。1997年,制定基本农田领导责任制等5项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全区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3个、保护片1207个,设立基本农田保护牌565块,保护基本农田238181.1亩,占耕地面积的76%。
耕地占补平衡在基本农田保护率不变、耕地保有量不减少的前提下,实行先补后占、占一补一的农用地转用制度。2000?2007年,坊子区上报城市分批次建设用地45个,征收总面积9769.61亩,占用耕地6755.93亩,根据“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全部补充了同等数量和质量的耕地,其耕作层、排灌渠系和道路林网符合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要求,经潍坊市国土资源局验收合格,达到国家验收标准。
1999年,按照“谁破坏、谁复垦,谁开发、谁受益”的原则,在全区开展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工作,对区内荒草地、裸岩石砾地、田坎及其它未利用土地进行开发整理复垦。2002年6月,对全区的耕地后备资源进行详细调查。2003年5月,完成坊子区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编制工作。2004年7月,建立全区开发复垦整理项目库。2000?2007年,共实施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27个,开发整理复垦土地3221.8899公顷,新增耕地543.6506公顷。实现了国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耕地保护目标,促进了全区资源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2000?2007年坊子区开发整理复垦土地情况一览表
单位: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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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涉及村庄 │验收文号 │建设规模│新增耕地面│
│ │ │ │ │ │ │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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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坊子区穆村镇废弃砖厂│区级 │九龙街道尚庄村、岳家村、凤│潍规土验字 〔2 │28.9 │28.46 │
│ │土 地开发整理项目 │ │凰庄 村、大冯家村 │000〕 19号 │467 │ │
├───┼──────────┼────┼─────────────┼────────┼────┼─────┤
│2 │坊子区凤凰山土地开发│区级 │清池街道山后郑家村 │潍土验字 〔20 │7. 0 │6. 85 │
│ │整 理项目 │ │ │00〕 26号 │667 │33 │
├───┼──────────┼────┼─────────────┼────────┼────┼─────┤
│3 │坊子区坊子镇废弃路基│区级 │坊城街道徐家大路村、高家村│潍土验字 〔20 │5. 7 │5. 66 │
│ │土 地复垦项目 │ │、西 王村 │00〕 27号 │6 │67 │
├───┼──────────┼────┼─────────────┼────────┼────┼─────┤
│4 │坊子区埤头镇废弃工矿│区级 │坊城街道前埠头村 │潍土验字 (20 │7.6 │6. 13 │
│ │土 地开发整理项目 │ │ │00) 28号 │ │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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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坊子区穆村镇废弃砖厂│区级 │九龙街道附二村 │潍土验字 (20 │10 │9. 26 │
│ │土 地开发整理项目 │ │ │00) 29号 │ │ │
├───┼──────────┼────┼─────────────┼────────┼────┼─────┤
│6 │坊子区胶济铁路废弃路│区级 │坊安街道罗家宅子村、王松一│潍土验字 (20 │44. │24.99 │
│ │基 土地开发整理复垦 │ │村、 王松二村 │01〕 32号 │62 │2 │
│ │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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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坊子区潍河流域土地整│省级补助│九龙街道于家村、新村、穆一│潍规国资发 〔2 │400 │41.6 │
│ │理 项目 │ │村、 穆四村、袁刘李村、前 │002〕 56号 │ │ │
│ │ │ │邓村、望庄 村、西李二 │ │ │ │
│ │ │ │村、东李村、王一村、 王二 │ │ │ │
│ │ │ │村 │ │ │ │
├───┼──────────┼────┼─────────────┼────────┼────┼─────┤
│8 │坊子区穆村镇潍莱高速│区级 │九龙街道东河下村、杨庄村、│潍规国资发 〔2 │16.3 │14. 6 │
│ │公 路取土场土地整理 │ │陈村 │002) 57号 │333 │667 │
│ │复垦项 巨 │ │ │ │ │ │
├───┼──────────┼────┼─────────────┼────────┼────┼─────┤
│9 │坊子区眉村镇王三村废│区级 │九龙街道王三村 │潍规国资发 (2 │4. 9 │4. 98 │
│ │弃 砖厂土地复垦项目 │ │ │002) 58号 │867 │67 │
├───┼──────────┼────┼─────────────┼────────┼────┼─────┤
│10 │坊子区清池镇寺后村土│区级 │清池街道寺后村、南冯村 │潍规国资发 〔2 │13.8 │7. 34 │
│ │地 整理复垦项目 │ │ │002〕第59号 │533 │ │
├───┼──────────┼────┼─────────────┼────────┼────┼─────┤
│11 │坊子区凤凰街道韩尔庄│区级 │凤凰街道韩尔庄王家村 │潍规国资发 (2 │5. 3 │5. 19 │
│ │王 家土地开发整理项 │ │ │003〕 9号 │2 │33 │
│ │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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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长宁街道石河园土地整│市级补助│坊城街道石河园村 │潍规国资发 〔2 │28.8 │6. 29 │
│ │理 项目 │ │ │003) 9号 │133 │33 │
├───┼──────────┼────┼─────────────┼────────┼────┼─────┤
│13 │荆山洼镇灵山一黄山流│市级补助│坊城街道霸王泉村、石泉子村│潍规国资发 〔2 │138. │27. 3 │
│ │域 土地整理项目 │ │、东 房仕村、李家木庄村、 │003) 9号 │ 85 │3 │
│ │ │ │盖家庄村、 龙山坡村、 │ │ │ │
│ │ │ │岔子官庄村 │ │ │ │
├───┼──────────┼────┼─────────────┼────────┼────┼─────┤
│14 │坊子区南流镇北王皋村│区级 │坊安街道北王皋村 │潍规国资发 〔2 │9. 4 │8.253 │
│ │砖 场土地复垦项目 │ │ │003) 114 │5 │3 │
│ │ │ │ │号 │ │ │
├───┼──────────┼────┼─────────────┼────────┼────┼─────┤
│15 │坊子区南流镇李家水坡│区级 │坊安街道李家水坡村 │潍规国资发 〔2 │23.4 │17.61 │
│ │村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 │ │003) 114 │8 │33 │
│ │ │ │ │号 │ │ │
├───┼──────────┼────┼─────────────┼────────┼────┼─────┤
│16 │坊子区南流镇吴家庄村│区级 │坊安街道吴家庄村 │潍规国资发 〔2 │4. 6 │4. 66 │
│ │砖 场土地复垦项目 │ │ │003) 114 │6 │ │
│ │ │ │ │号 │ │ │
├───┼──────────┼────┼─────────────┼────────┼────┼─────┤
│17 │坊子区长宁街道王裴家│区级 │坊城街道王裴家村 │潍规国资发 〔2 │4. 3 │3. 46 │
│ │土 地开发整理项目 │ │ │003〕 114 │7 │ │
│ │ │ │ │号 │ │ │
├───┼──────────┼────┼─────────────┼────────┼────┼─────┤
│18 │坊子区穆村镇马村土地│区级 │九龙街道马村 │潍规国资发 〔2 │83.3 │8.413 │
│ │整 理项目 │ │ │003〕 114 │1 │3 │
│ │ │ │ │号 │ │ │
├───┼──────────┼────┼─────────────┼────────┼────┼─────┤
│19 │车留庄镇郭家土地整理│区级 │凤凰街道郭家村、南范村 │潍规国资发 〔2 │120. │11.65 │
│ │项目 │ │ │003〕 114 │17 │ │
│ │ │ │ │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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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类型涉及村庄验收文号建设规模新增耕地面积20南流镇南王皋村土地开发 整理项目区级坊安街道南王皋村潍规国资发 〔2003) 114号14.693313.3221穆村镇官庄土地整理项目区级九龙街道官庄村、太公堂村、大冯 家村潍规国资发 〔2003〕 123号144.518. 1722坊子区荆山洼镇东房仕土 地开发整理项目区级坊城街道东房仕村、才子官庄村、 仕子口村、霸王泉村潍土验字 〔2004) 3号326. 7961.7923坊子区南流镇河南郎郡庄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区级坊安街道河南郎郡庄村潍土验字 (2004) 3号197. 6857. 724坊子区南流镇葫芦埠流域 土地整理项目区级坊安街道葫芦埠李家村、葫芦埠梁 家村、葫芦埠韩家村潍土验字 (2004) 25号805. 5555. 466725坊子区南流镇刘家营子土 地整理复垦项目区级坊安街道刘家营子村潍土验字 〔2004〕 25号171. 3316. 58226坊子区南流镇田家庄子土 地整理复垦项目区级坊安街道田家庄子村潍土验字 〔2004〕 25号87. 0222. 196727坊子区坊安街道任家祥疃 土地整理项目区级坊安街道任家水坡村、祥疃村、洼 里村、张疃村潍土验字 〔2004〕 25号516. 7355.6合 计——————3221.8899543. 6506
第六节建设用地管理
建设用地实行计划管理做到“五个不批”、“七项把关”。即没有用地计划指标的不批、未列入基本建设计划的不批、虽有“三废”项目但没有治理方案的不批、化整为零分期申报的不批;对所有建设用地实行现场勘察制度,对重点项目建设保证足量用地,对可上可不上的项目严格把关,对能够在原址建设的项目不批新地,对能够少用土地的项目坚决压缩用地面积,对不符合用地条件的坚决不批,对能用劣地的不批好地,有效地控制了非农业建设用地和计划外用地。至2007年,共审批各类建设用地2496宗,面积36761.83亩。其中办理出让1039宗,面积17781.54亩;办理划拨257宗,面积11758.82亩;办理集体使用1200宗,面积7221.47亩。为全区经济建设提供了用地保障。
1990年,坊子煤矿,经潍坊市土地管理局潍土管字〔1990〕38号文件批准,征用坊子区沟西乡蒋家一村土地9.9亩(耕地)。潍坊十二中学,经坊子区土地管理局坊土征字〔1990〕10号文件批准,征用坊子镇后宁村土地64.71亩(耕地)。坊子酒厂,经坊子区土地管理局坊土征字〔1990)10号文件批准,征用坊子镇西岭村土地8.25亩(其中耕地6.45亩)。
1991年,潍坊发电厂,经坊子区土地管理局坊土征字〔1991)5号文件批准,征用车留庄乡于家官庄、董流村等土地298.64亩(耕地)。山东省地质矿产局,经坊子区土地管理局坊土征字〔1991〕32号文件批准,征用坊子镇中宁村土地7.79亩(耕地)。
1992年,峡山水库管理局,经坊子区土地管理局坊土征字〔1992)21号文件批准,征用车留庄乡于家官庄村土地9.9亩(其中耕地2.89亩)。解放军54678部队,经坊子区土地管理局坊土征字〔1992〕26号文件批准,征用埠头乡马司三村土地9.9亩(非耕地)。潍坊制药二厂,经潍坊市土地管理局潍土字〔1992)23号文件批准,征用坊子镇高家村土地80.06亩(耕地)。
1993年,潍坊市峡山水库给水工程指挥部,经坊子区土地管理局坊土征字〔1993〕1号文件批准,征用穆村二村、穆村三村、穆村四村等土地2.92亩(耕地)。清池济青公路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经山东省土地管理局鲁土征字〔1993〕64号文件批准,分别征用清池镇油房村、王家寨子村土地50.89亩(耕地)。
1994年,潍坊市引黄入峡工程指挥部,经山东省土地管理局鲁土征字〔1994)44号文件批准,分别征用眉村镇西李二村、穆村镇小沼范家村土地67.01亩(非耕地)。市引黄入峡工程指挥部,经山东省土地管理局鲁土征字〔1994)53号文件批准,分别征用穆村四村、小沼于家、新村、尚庄等村土地441.87亩(非耕地)。
1995年,天乐保健品公司,经潍坊市土地管理局潍土用偿〔1995)54号文件批准,征用沟西镇郭家村土地39.1亩(耕地)。市肉鸡集团冷藏厂,经潍坊市土地管理局潍土用偿〔1995)101号文件批准,分别征用小吴家、葛家土地49.61亩(耕地)。坊子区邮电局,经潍坊市土地管理局潍土用偿〔1995)157号文件批准,分别征用韩尔庄李家、西白羊埠村土地42.47亩(耕地)。
1996年,潍坊南郊储运货场,经潍坊市土地管理局潍土用偿〔1996)69号文件批准,征用坊子镇后宁村土地25亩(耕地)。坊子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潍坊市土地管理局潍土用偿〔1996)41号文件批准,征用韩尔庄李家土地37.8亩(耕地)。潍坊利宝房地产开发公司,经潍坊市土地管理局潍土用偿〔1996)43号文件批准,征用沟西镇响河子、邓家村土地68.67亩(耕地)。
1997年,北汽福田车辆股份公司,经潍坊市国土资源局潍政土字〔1997)274号文件批准,征收葛家村土地49.9875亩(耕地)。沟西镇人民政府,经潍坊市国土资源局潍政土字〔1997〕569号文件批准,征收南沟西和北沟西村土地23.7405亩。
1998年,沟西初级中学,经潍坊市国土资源局潍政土字〔1998)73号文件批准,征收南沟西村土地49.215亩。北沟西铆焊厂,经潍坊市国土资源局潍政土字〔1998)157号文件批准,征收郭家村和南沟西村土地43.9695亩、其它土地5.2875亩。潍莱高速公路指挥部,经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土字〔1998)336号文件批准,征用东王村等17个村土地660.0225亩(其中耕地250.935亩)。
1999年,北汽福田,经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土字〔1999〕40号文件批准,征收小吴家和葛家村土地84.0405亩(其中耕地42.9825亩)。潍莱高速公路指挥部,经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函〔1999〕329号文件批准,征收高家等村土地26.121亩(耕地)。
2000年,潍坊渤海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经潍坊市国土资源局潍政土字〔2000〕152号文件批准,收回市肉鸡集团公司土地41.0715亩。坊子区眉村镇前邓村胡希军,经潍坊市国土资源局潍政土字〔2000)209号文件批准,征收前邓村土地8.325亩(耕地)。
2001年,坊子镇人民政府,经潍坊市人民政府潍政土字〔2001)6号文件批准,使用高家和石河园土地27.3855亩(耕地)。潍坊钢铁集团公司,经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土字〔2001)331号文件批准,征收蔡家楼村土地363.8535亩(耕地)。
2002年,恒安街道东王村注塑厂,经潍坊市人民政府潍政土字〔2002)28号文件批准,使用东王村土地12.7785亩(耕地)。潍坊华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经潍坊市人民政府潍政土字〔2002)35号文件批准,收回产业园热力公司土地7.2亩。
2003年,潍坊陇鑫煤炭经销有限公司,经潍坊市人民政府潍政土字〔2003〕19号件文批准,征收石河园村土地12.4995亩(耕地)。眉村镇前邓村,经潍坊市人民政府潍政土字〔2003)563号文件批准,征用前邓村土地2.16亩(耕地)。
2004年,山东交通职业学院,经潍坊市人民政府潍政土字〔2004)50号文件批准,征收山后郑家和韩尔庄王家土地132.1605亩。潍坊福田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经潍坊市人民政府潍政土字〔2004〕51号文件批准,征收小吴家和葛家村土地291.096亩。
2005年,潍坊双利交通设施有限公司,经潍坊市人民政府潍政土字〔2005〕146号文件批准,征收南沟村土地5.7795亩。潍坊华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经潍坊市人民政府潍政土字〔2005)281号文件批准,征收南沟西村土地2.5333亩。
2006年,山东恒安纸业有限公司,经潍坊市人民政府潍政土字〔2006〕488号文件批准,征收邓家村土地11.4812亩。帛方纺织有限公司,经潍坊市人民政府潍政土字〔2006)549号文件批准,征收韩尔庄李家和韩尔庄王家土地46.9657亩。
2007年,潍坊共达电讯有限公司,经潍坊市人民政府潍政复字〔2007〕300号文件批准,征收南沟西村土地106.038亩。山东豪丰置业有限公司,经潍坊市人民政府潍政复字〔2007)127号文件批准,征收南沟西村土地51.3345亩。
第七节地籍管理
1988年,开展城镇土地申报登记,对9个乡镇工矿企事业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全部进行申报登记,摸清全区城镇土地和国有土地家底,全面掌握土地使用者的土地权属、界址、面积等地籍资料,为建立地籍档案、实行城乡地政的统一管理奠定基础。对9处乡镇、277个行政村的土地资源情况进行调查,调查总面积544199.3万亩。编制乡镇1:10000土地利用现状图和1:50000坊子区土地利用现状图及1:10000行政村地籍图,编制区、乡镇、行政村三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面积统计表等,对坊子区的土地资源数量、种类、开发利用情况作全面详细的调查统计,为开发、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奠定基础。1990、1991年,实施以权属管理为中心土地登记发证,全区9处乡镇全面开展土地登记发证,调查436个单位,950块宗地,277个村、12000户,埋设界粧3200根,发证103本。1992年,进行城镇地籍调查、权属调查,登记发证1.9万宗地,完成村集体所有土地地籍调查,调查277个行政村、1529宗地。1996年,制定《坊子区城镇日常地籍管理办法》《坊子区城镇日常地籍管理工作方案》《坊子区农村日常地籍管理工作方案》,使地籍管理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管理的轨道。年内发放国有土地使用证152本,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704本。1997年,全面进行土地证书年检和换发新版土地证书,年检单位18600户,换发新版国有土地证书28本。1998年,开展全区建制镇地籍测量,加强地籍档案管理。全区农村宅基地10万宗,已发证10万本。区直单位年检换证968本,乡镇年检换证880本,农村宅基地年检9.5万本。对变更的单位,及时进行地籍变更调查,换发土地证书。1999年,区政府与各乡镇政府签订1999?2002年区、乡镇土地管理目标责任书,开展土地证书年检,年检土地68宗,面积1791191平方米,完成277个村的集体土地使用证发证工作。在查清各类土地变更情况的同时,加强地籍信息系统的建设,开展农村土地利用现状图的数字化整理工作,建立地籍信息系统、做好软件选用配置。2000年,实施土地证书年检,共年检单位(户)3650宗,发证142宗;使用集体土地证书年检单位(户)13598宗,集体所有土地年检232宗,发证162宗。城镇日常地籍管理随变更随登记,农村日常地籍管理巡回检查,分类指导,逐步走上规范化轨道。2001年,建立健全国有土地、集体土地登记台帐和土地证书年检统计表,发放国有土地使用证117宗,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25宗。地籍变更调查随变更随登记,地籍变更调查登记比例达100%。2002年,进行房改房用地登记,发证1420宗,完成2002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对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10155.7亩,进行土地确权发证,做到“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四邻无争议纠纷”,建立土地利用现状库,所有地籍图实现坐标化和微机出图。2004年,办理192宗国有土地登记发证1605宗,办理土地登记244宗,完成土地勘测定界301宗,面积1850亩。2005年,完成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按《坊子区土地调查实施方案》,全部建立数据库,通过了潍坊市局组织的初检初验。是年,日常地籍管理共核发土地使用证1070本,其中国有土地使用证442本。2007年,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成果通过国土资源部验收,基本完成城镇地籍变更调查城区数据库建设和镇区控制测量、权属调查。
第八节执法监察
认真贯彻落实《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管理法》,开展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打击土地、矿产违法案件,全区国土资源管理秩序井然。
执法机构1988年,潍坊市坊子区土地管理局成立时即设监察科,工作人员2人,乡镇配备土地监察员。随后制订土地监察工作暂行规定和处理土地案件暂行办法,并举办多起农村党支部书记参加的土地管理法和矿产资源法培训班。1999年,确立土地巡回检查制度、局长接访制度、重大案件集体会审制度等。2003年,成立区规划与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2005年,改设潍坊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坊子大队,配备车辆,人员8人,制定执法监察暂行办法。建立区、镇(街道)、村三级执法监察信访网络体系,加强与公、检、法等多个部门的联合办案制度。
监察活动1990?2007年,先后进行非农业建设用地清查、清理越权批地占地、保护耕地大检查、民营经济园用地检查、整顿规范土地市场秩序、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土地违法违规专项行动和卫片执法检查等多项检查、清查活动;同时加强日常巡查工作,坚持常年巡回检查。处理涉及土地、矿产管理的人民来信来访809件,查处土地违法占地案件561起,违法占地面积2256亩,折除违法占地建筑物4638平方米,依法收回土地437亩,查处无证釆矿业户33家,依法取缔非法釆矿企业13家,申请人民法院执行案件187起,行政处分44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