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国策实施
20世纪80年代,党中央、国务院先后把计划生育、土地管理、环境保护列为基本国策。至2001年,相继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下来。1990?2007年,坊子区委、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基本国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有效地促进了计划生育、土地管理、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计划生育工作力度大、措施硬、效果明显。2007年,全区晚婚率达64.7%,晚育率达78.5%,计划生育率达98.5%,人口出生率达10.83%。,自然增长率达6.44%。,人口增长得到有效控制。土地管理工作勇于改革,不断创新,科学规划,严格控制,在基本农田保护率不变,耕地保有量不减少的前提下,实施先补后占,占一补一的农田转用制度,实现了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2007年,全区土地总面积618250.1亩,其中耕地356029.0亩,占57.6%。环保工作严格目标管理,进行科学监测,坚持依法治污。对污染企业实行控、关、停、并、转、迁,环保措施持续落实。全区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城区空气质量达到国家标准。2005年,潍坊市被国家环保总局授予“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荣誉称号,坊子区被潍坊市委、市政府授予“潍坊市创建国家环保城市先进单位”。
基本国策实施
20世纪80年代,党中央、国务院先后把计划生育、土地管理、环境保护列为基本国策。至2001年,相继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下来。1990?2007年,坊子区委、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基本国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有效地促进了计划生育、土地管理、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计划生育工作力度大、措施硬、效果明显。2007年,全区晚婚率达64.7%,晚育率达78.5%,计划生育率达98.5%,人口出生率达10.83%。,自然增长率达6.44%。,人口增长得到有效控制。土地管理工作勇于改革,不断创新,科学规划,严格控制,在基本农田保护率不变,耕地保有量不减少的前提下,实施先补后占,占一补一的农田转用制度,实现了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2007年,全区土地总面积618250.1亩,其中耕地356029.0亩,占57.6%。环保工作严格目标管理,进行科学监测,坚持依法治污。对污染企业实行控、关、停、并、转、迁,环保措施持续落实。全区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城区空气质量达到国家标准。2005年,潍坊市被国家环保总局授予“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荣誉称号,坊子区被潍坊市委、市政府授予“潍坊市创建国家环保城市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