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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文明新风

第一节移风易俗
改革旧的风俗习惯,倡导新的生活方式,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提高全区人民思想道德文化素质,推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措施。由于旧风陋习的潜移默化及其他种种原因,坊子区一些资本主义和封建主义的腐朽思想仍有市场。如婚丧事大操办、讲排场、比阔气、相互攀比、追求奢华的风气呈上升趋势;算卦、相面、看风水、烧香拜佛、巫婆神汉、上大供、跳大神等封建迷信活动和非法宗教活动公开进行;打架斗殴、赌博、虐待老人等现象仍然存在。这些不法行为,不仅侵蚀着人们的心灵,也败坏着社会风气,而且严重妨碍着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进程。为此,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制定《关于加强移风易俗工作的意见》《红白理事会工作章程》等进行正确宣传引导。广泛开展“八提倡、八反对”和“十禁止”宣传教育,引导人们更新观念,树立新风,追求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区文明办、统战部、公安分局、民政局、工商局、文化局等组织专门力量大抓移风易俗工作。参与部门每年在全区范围进行一次拉网式集中整治行动。
查禁、取缔各种封建迷信活动和非法宗教活动。坚决取缔算命、占卦、看风水和祭神等迷信活动,对从事生产和销售迷信品和迷信工具的厂、店、商一律查封;对利用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活动、诈骗钱财、谋财害命、造谣惑众、扰乱社会治安的依法严肃处理,对从事非法宗教活动者依法查处。1990年,狠抓灵山庙会、太公堂庙会治理,净化了社会思想文化环境。2000年,加大力度抓提倡科学文明活动,反对迷信愚昧教育,举办科普展览,开展与邪教“法轮功”的斗争。2007年,提倡文明殡丧,6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加强墓地绿化工作的通知》,提倡树葬、花葬等文明葬俗。
禁止婚事大操大办,提倡婚事新办、简办,鼓励青年人旅游结婚和举办集体婚礼。坊子区严格执行婚嫁规定,严禁公车参与婚嫁活动。对违反规定的予以经济处罚,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和党纪、政纪处分。禁止丧事雇佣吹鼓手、木棺、土葬等行为。对违犯者,予以经济处罚,严重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扫除文化垃圾,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在区内严禁各种媒体对封建迷信和旧习俗的渲染、传播,严禁修建各种带封建迷信色彩的设施。对违反规定的,给予行政或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惩处。文明办、文化局、公安局等有关单位每年组织力量对音像制品、音像市场、书摊、印刷行业等进行专项检查,对查获的违禁书刊、光盘等分别进行封存和销毁。
各部门、各乡镇(街道)都把移风易俗工作列入文明乡镇(街道)、文明村、文明户创评的重要内容,有效的推动了移风易俗工作的开展。
坊子区注重农村移风易俗工作,釆取一系列措施持续推动新农村文化建设,农民的文化生活越来越丰富多彩。2007年,全区农村文化生活着实吹起了新风:农家书屋树新风。黄旗堡镇大桃村农民告别了棋牌麻将、大家利用空闲时间在农家书屋翻阅农业图书,学习科技知识。书屋有法律、科技等各方面的图书近千册。为方便管理,区文化部门经常派员帮助村图书管理员对图书进行分类、著录、登记。全区41个农家书屋已办理借阅证1000余个,月均图书借阅量达4000多册次。在坊子,农家书屋成为农民学文化、除旧俗、文明富裕路上的“好帮手”。文化墙壁倡新风:走进坊城街道西岭村,“文化墙”上让你眼前一亮,过去被小广告贴成的“大花脸”墙壁,现在成了村里的宣传主阵地,“建设新农村,倡导新生活”、“文明城市大家创”等丰富多彩。是年,坊子区共粉刷“文化墙”3万平方米,在美化村居,渲染文明的同时也“润物细无声”的悄然转变着村风民俗,引领着新风尚。文化活动送新风:几年来坊子区先后投资3100万元,建起130处农民健身广场,为132个村建成132个简易篮球场和230个室外乒乓球台,配备130套健身器材,为农民文化生活搭建了有效平台。经常组织举办乒乓球、篮球、拔河、健身表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农村文体活动的开展,丰富了农民群众的文化生活,促进了村风建设的文明健康发展。
第二节好人好事
坊子区委、区政府积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把学习全国、全省的先进人物同学习本部门、本单位的先进典型相结合,把学习先进人物融于实践活动中,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立足本职工作,在平凡的岗位上尽职尽责,为两个文明建设贡献力量。
全区“学先进、讲奉献”蔚成风气。“学先进”倡导工人学习王铁人、李素丽,干部学习焦裕禄、孔繁森、王连江,青少年学习赖宁,全社会学雷锋;“讲奉献”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的精神,舍己为人、见义勇为、一心为公、无私奉献;“树新风”,倡导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为治理整顿、深化改革和“文明、稳定、富民、强区”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1990~2007年,坊子区涌现出省级文明单位16个,市级文明单位108个,区级文明单位449个;国家级巾帼文明岗1处,省级巾帼文明岗3处,市级巾帼文明岗12处,区级巾帼文明岗24处,全国巾帼建功标兵1人(刘升勤),市、区级巾帼建功标兵86人;全区五好文明家庭2万余户,4人获潍坊市“敬老好儿女”,1人被评为潍坊市“十大孝星”。还有全国模范军转干部刘坤洲,好军嫂王惠萍,全国三八红旗手、山东省第二届十大母亲“平凡魅力,感动齐鲁”、2004年度人物“富民兴鲁”劳动奖章获得者、鸾都巾帼十杰、全市道德模范、潍坊市社会福利院护理员杨守伟,感动潍坊2005年度人物、潍坊社会福利院护理员崔中军,徐献春库中救儿童,拥军模范丁淑兰,牟秀玲致富不忘众乡邻,李秀珍义务照看官兵十年不辍,优秀畜牧兽医干部庄传林,新形势下实践“三个代表”和实施“民心工程”典型代表九龙街道王三村党支部等。
第三节见义勇为
坊子区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维护社会治安和保卫现代化建设中匡扶正义、除暴安良,涌现出一批见义勇为的先进事迹和模范人物。
1994年下午23时,坊子区穆村镇孟家村北水库边正在玩耍的四五个少年儿童突然惊叫:“快救人呀,一个小孩掉到水库里去了”。正从此路过的自来水公司增压站职工徐献春循声飞奔而至,跳入3米多深的水中,把落水儿童托出水面,抱上岸来,悄然离去。落水儿童李康的父亲李成华多方寻访,找到了这位“活雷锋”——24岁的青年职工、共产党员徐献春。
1995年4月7日,坊子区委、区政府授予坊子区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杨兆武、潍坊电力技工学校保卫科长李洪发、潍坊拍卖行坊子办事处职工孔德忠坊子区社会治安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并号召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学习他们不畏强暴、舍生取义的革命精神,学习他们扶正压邪、嫉恶如仇、舍己救人的高尚情操。
1996年10月31日凌晨,坊子区埠头镇东杨家坡村发生一起暴力挟持人质事件,区公安分局干警和武警中队官兵闻讯赶赴现场,釆取果断措施,将歹徒当场击毙,人质安全获救。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区委、区政府为坊子区公安分局荣记集体三等功,奖励现金2万元,为局长王琰芳等18人记个人三等功,蒋庆春等24人通报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