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停运省级地情数据库的公开镜像与长期存档。 关于本站

第二辑 天主教

档案浏览器

公元7世纪, 天主教传入中国,后来随着元朝的灭亡而中断。16世纪中叶由
意大利再度传入中国,鸦片战争以后外国传教士依靠帝国主义势力和不平等条约,
取得了在华传教的“自由”,纷纷深入我国内地、边疆,建教堂,设教区,发展
教徒,使天主教在我国获得较大发展。
清光绪九年(1883年),天主教传入潍县,第二年在坊子进一步传播。1905年,
德人在坊子三马路西段路北建立天主教堂,主教姓罗(法国人) ,神甫姓梁(德国
人),直属烟台教区管辖。
坊子天主教堂分东、西两座,占地70余亩,建筑面积519.24平方米。东教堂
建筑规模较大,呈十字型,屋顶下西边是镶有五颜六色的玻璃窗。教堂大门上有
耸立的单钟楼,楼内悬吊金钟一只,每日三次敲响。教堂大门里边是音乐楼,置
有钢琴,祭礼颂主时由修女弹琴,伴有女孩合唱。教堂正中为木制大祭台,台上
有耶稣圣心像, 高1.5米。像下祭台中央是圣体楼,正中吊有圣体灯一盏。祭台
后有一条木栏杆,栏后置联椅和跪凳,神拜时修女在前座,教徒在后座。教堂内
还设更衣室和木制工架,院内有花园,走道两边是架起的葡萄、核桃和苹果树。
教堂北侧是菜园,西侧过铁路涵洞是窑场,后教会买来做教友住宅区,有房屋若
干间。西教堂隔一条街与东教堂相对,大门向东,门口北面是走廊,院中高台上
盖有20余间房屋,皆木板铺地。中间为会客室,东头为小教堂,西头为宿舍,主
教、神甫和神父居此。
修女院随坊子教堂而建,始由玛利方济格修女管辖。1934年后由百尔纳定、
白格拉、路济亚(法籍人)相继任院长,有修女40余人。修女一生献身教会,保守
童贞,终生不嫁。坊子修女院系方济格会,会衣有白色的,戴白色头巾;有灰色
的,戴黑色头巾。会内规矩甚严,一般不准随便外出和外人接触,去见神父必须
2~3人,不得个人独自拜访。抗日战争前,路济亚院长离坊。1945年抗日战争胜
利后,大部分外国修女都离开坊子回国,仅留中国籍修女。
修女院下设有学校、医院、仁慈堂、绣花房和菜园等。学校在东教堂北面,
193 4年设立,校名崇光女子小学,一至四年级,学生200余人,日本侵入中国后
停办。医院在教堂大门口东边,名曰“济贫院”,有病房数间,床位二三十个,
由四五个修女管理,主要为周围村落穷人看病,以扩大教会影响,解放前夕停办。
仁慈院设在学校附近,分孤儿院和残老院,于1910年建成。孤儿院由孤儿院委员
会管理, 设院长1人,助理修女3人,其他4人。孤儿院最早收养孤儿60余人,抗
日战争前最多时收养达3 00余人,后因经济困难,逐步减少。中华人民共和国建
立后,由人民政府接管,195 2年改为潍坊市教养院,1958年改为潍坊市救济院,
1982年更名为潍坊市福利院。残老院与孤儿院同时建立,在东教堂大门西侧,房
屋4间, 来院人员多是困苦和病残老人,白天在这里干活,晚上回家。院管吃、
穿,人员最多时达100余人,住在院内的仅20余人,种地60余亩(高村30亩、铁路
西侧30余亩)。另有绣花房5间,在东教堂大门口西侧,由法籍高修女和华籍卢修
女管理,从街道和农村中招收女工,最多时达7 0余人。有打花边的,有绣花的,
成品出口,工人工资按干活多少发给。
坊子天主教神职人员:1905年为罗主教、梁神甫 (法国人) ;继后为孟神甫
(法国人) 、路神甫(德国人) ;1915年为神甫山智高,圣名巴及裴格(法国人);
1935年为神甫阚磊玉(山东高密县人)协助山智高管理教会;1946年又调来恩神甫。
1948年坊子解放前夕,山、恩同时调离坊子,1950年神甫阚磊玉主持教会。
坊子天主教徒: 1915年至1948年教徒发展较快,人数达500余人。解放后,
1951年教徒有106人, 1956年教徒114人, 1966年教徒54人,1987年教徒13人,
1989年教徒79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孤儿院因经费来源缺乏,生活难以维持,院长孙
爱德多次向人民政府请求,经政府批准成立由王子和(原潍坊市民政局长)、宋玉
章(原潍坊市委统战部长)、李星三(原潍坊市政府办公室主任)等组成的五人接管
领导小组,于1952年10月接管孤儿院和残老院,后修女院也写报告申请接管,经
潍坊市政府批准后接管。接管时有孤儿6人,修女3人,接管后改为教养院,后改
名救济院、福利院,经费由潍坊市人民政府拨发。教堂仍有神甫阚磊玉等管理。
人民政府提倡宗教活动,1957年10月,神甫阚磊玉、修女杨业青、刘文秀到济南
参加天主教学习班二个月,并参加了山东省天主教爱国委员会成立大会。1964年
春,阚、杨和赵玉珍再次赴济南参加天主教爱委会。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
后,阚被“红卫兵”打成反革命遣送回原籍,其他人员被赶出教堂。1967年秋红
卫兵破“四旧”砸毁东教堂,1972年拆除。西教堂交由坊子公社和无线电三厂使
用。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落实宗教政策,1979年对天主教现有人员进行了平反和
安置生活。1981年夏,修女邢惠欣赴济南参加天主教爱国委员会代表大会。1985
年, 邢参加了潍坊市天主教爱国委员会成立大会,1987年6月,邢再次赴济南参
加山东省天主教爱委会第二届会议,天主教的活动也逐步恢复起来。

附:潍坊市坊子天主教章程

第一章准则
第一条:本教会定名为坊子区天主教会。
第二条:本教会的宗旨:本教会遵守集会、结社自由之原则,以自治、自养、
自传之精神,进行修德行善教育,做好人好事,并在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服务于
广大人民群众。
第三条:本教会信仰:教徒信仰所事各项,承认新旧约为天主默启之圣言,
并为训导信徒之标准。
第四条:本教会设于潍坊市坊子三马路九十八号。

第二章任务
第五条:有四条任务:一、代表本教会团体对内外联系事项。二、人民参加
本教会及受洗信徒事项。三、领导信徒做礼拜、讲盟经,实行教会各种盟事事项。
四、计划并执行有关本教会的宣传爱国、慈善教育及其他社会公益事项。

第三章信徒
第六条:凡思想纯洁、无不正行为者,如愿参加本教会,受洗后即可为本教
会信徒。
第七条:凡在本教会受洗之教徒,或由外区迁入本区的受洗教徒,经本会认
可,即可为本会信徒。
第八条:凡违犯本教会信条即章程行为者,本会予以批评、警告、除名。

第四章权力义务
第九条:本教会信徒应享有下列权利:一、发言权及表决权。二、选举权及
被选举权。三、有参加本教会礼拜、领盟、集会及学习之权利。
第十条:本教会信徒应享有下列义务:一、应遵守本教会信条和章程的义务。
二、有承担本教会一定工作的义务。三、有交纳捐献的义务。
第十一条:本教会为烟台教区潍坊市教会分会。一、由坊子及附近村庄信仰
目的相同的信徒组成。二、由烟台总教会传教士一人或一人以上领导本教会及各
种组织。三、由教会信徒会议选举委员二至四人扶助工作。
第十二条:本教会委员任期一年,可连选连任。
第十三条:本教会均为义务职。
第十四条:本教会委员不得以事故旷废职务,有违犯法律或有其它不正当行
为者,经信徒会议议决,得予解职。
第十五条:本教会信徒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必要时随时召开。

第五章经费
第十六条:本教会经费来源:一、信徒自己捐献。二、院内的生产收入。
第十七条:本教会章程如有未尽事宜者,经信徒会议修正之。

潍坊市坊子区天主教会
一九五一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