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计划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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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坊子区政府组建的同时设立区计划委员会,其职责主要是在国家计划指导下,
在区政府领导下,贯彻执行统一计划、分级管理的原则,对全区经济实行宏观管
理。同时担负统计、物价及经济协作等工作。1987年6月、1988年2月区政府分别
设立统计局、物价局后相应业务亦由计划委员会析出。1987年11月成立物资协作
公司, 由计划委员会下属经济协作办公室主管,实行政企合一。1989年4月,物
资协作公司定为企业,单独核算,与经济协作办公室脱钩,由计划委员会代区政
府管理。
    [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坊子区施政后编制的第一个计划是《坊子区经济和社
会发展第六个五年计划》 ,1984年5月,根据潍坊市“六五”规划总体要求,以
原潍坊市、潍县、安丘、昌乐四市、县“六五”计划为依据,以市计划委员会切
块、分割给坊子区的指标为基础,计划安排1985年全区工农业总产值13150万元,
其中工业产值36 50万元,农业产值9500万元,财政收入525万元,基本建设投资
5975万元,建筑面积52936平方米。
    1985年7月, 根据全区“六五”计划完成情况和实际经济实力,编制《坊子
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1986~1990年),安排1990年工农业总产值
26579万元,平均每年递增9.1%。其中工业总产值15535万元,平均每年递增12.3
%; 粮食产量1990年达到8500万公斤,平均每年增长0.3%;棉花90万公斤;油料
1500万公斤, 平均每年增长17.2%;烤烟455万公斤;农业总产值11044万元,平
均每年递增5.4%; 社会总产值33678万元, 平均每年递增8.9%; 国民收入总额
16169万元, 平均每年递增6.3%;财政收入1050万元,平均每年递增5%;固定资
产投资2600万元, 其中基本建设20 50万元, 技术改造550万元;农民人均所得
688元, 平均每年增长10%;职工工资达到人均所得988.4元,平均每年增长5%。
“七五”确定了全区的经济建设布局、经济发展重点、经济发展速度和城乡建设
规模。
    1989年8月, 编制《坊子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八个五年计划》  (1991-
1995年) 。在“七五”计划的基础上,就全区经济发展规模、速度和经济布局作
了安排,计划1995年工农业总产值83800万元,平均每年增长10.1%;其中工业总
产值达到74300万元,平均每年增长11%;农业总产值9500万元,平均每年增4%;
财政收入4200万元, 平均每年增长10%;农民人均收入平均每年递增7.2%,职工
平均工资(扣除物价因素)平均每年增加3.5%。

    [农业发展布局]“第七个五年计划”期间,全区大体分为平原、丘陵两个
区域性农业生产区:一是以潍河流域、埠下河谷平原、清池镇北部、沟西乡西部、
埠头乡和坊子镇部分村庄为主的平原地区。该区域水源较充足,土质肥沃,以粮、
油、棉、畜牧业和乡镇企业为经济发展方向,大力营建速生丰产林,逐步建成农、
林合理配置,贸、工、农结合的商品经济区。二是以涌泉乡、车留庄乡、荆山洼
镇及沟西乡的东部为主的丘陵地区。该区域水利资源贫乏,计划在搞好粮食结构
调整,发展耐旱作物,保持粮食总产稳定增长的同时大力发展林果生产,做到粮
果并举。
    “第八个五年计划”期间,对农业区域布局作了调整,全区分三个区域进行
综合开发。 一是坊东河谷平原粮食蔬菜基地区,该区耕地面积占全区的13.4%。
这一地区位于潍河以西、眉南路以东,土层深、地下水资源丰富,农业生产基础
条件好。“八五”期间建成粮食高产稳产区和以大宗商品菜为主的蔬菜生产区。
二是区境中部有机旱作区。 这一地区范围大,耕地占全区总耕地的68.6%,水资
源缺乏, 灌溉面积仅占耕地的26%,农业生产受自然条件制约。“八五”期间,
该区域重点是合理利用现有水资源,推广有机旱作农业技术,在注重粮食生产的
同时,发展果品、棉、烟、花生等经济作物生产,走农、果、牧、副全面发展,
综合经营的路子。三是城郊粮菜生产基地。该区位于坊央路以西,东虞河沿岸,
占全区耕地面积的18%, 土质较好,水资源丰富,距城区近。“八五”期间,注
重发展城郊型农业,抓好粮食生产的同时大力发展大棚蔬菜生产。

    坊子区粮田和经济作物计划面积比例表
                                       单位:万亩
┌────┬────┬─────┬─────┬───────┐
│项目年份│粮田面积│经济作物及│粮田占耕地│经济作物及其他│
│        │        │其他面积  │面积%     │占耕地面积%   │
├────┼────┼─────┼─────┼───────┤
│1984    │25.86   │7.84      │76.7      │23.3          │
├────┼────┼─────┼─────┼───────┤
│1985    │23.23   │10.35     │69.2      │30.8          │
├────┼────┼─────┼─────┼───────┤
│1986    │23.14   │10.26     │69.3      │30.7          │
├────┼────┼─────┼─────┼───────┤
│1987    │22.93   │10.4      │68.8      │31.2          │
├────┼────┼─────┼─────┼───────┤
│1988    │23.18   │9.99      │69.9      │30.1          │
├────┼────┼─────┼─────┼───────┤
│1989    │22.71   │10.26     │68.9      │31.7          │
└────┴────┴─────┴─────┴───────┘

[工业发展布局]“第七个五年计划”期间,区属企业发展重点由单纯扩大生产
能力,转向技术改造和改建扩建上来,走内涵为主、扩大再生产的路子,搞好产
品更新换代,提高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乡镇企业立足当地资源,重点发展农副
产品加工业、小型采矿业、建筑材料工业和为大工业服务的工业项目。
    “第八个五年计划”期间工业的总布局是:城区工业以现有优势产业和正在
发展的技术密集型产业为主,乡镇工业以资源优势产业、传统工业、接受辐射等
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到“八五”计划末,建成以坊子城区为重点的轻工基地和
机械工业基地,以埠头、坊子、荆山洼三乡镇为重点的建材工业基地和煤炭工业
基地,以坊子城区及眉村、清池二乡镇为重点的纺织、服装基地。以五大基地为
主形成工模具、酿酒饮料、卫生洁具、铸造、膨润土、开采加工等中心。

    坊子区工农业计划产值比例表
         (按1980年不变价)
                                单位:万元
┌────┬───┬───┬────┬────┐
│项目年份│工业  │农业  │工业占% │农业占% │
├────┼───┼───┼────┼────┤
│1984    │2750  │9200  │23.01   │76.99   │
├────┼───┼───┼────┼────┤
│1985    │12167 │11430 │51.55   │48.45   │
├────┼───┼───┼────┼────┤
│1986    │10064 │9086  │52.55   │47.45   │
├────┼───┼───┼────┼────┤
│1987    │12850 │9605  │57.22   │42.78   │
├────┼───┼───┼────┼────┤
│1988    │25000 │10000 │71.42   │28.58   │
├────┼───┼───┼────┼────┤
│1989    │35100 │7300  │82.78   │17.22   │
└────┴───┴───┴────┴────┘

    坊子区工业内部结构年度计划变动表
          (按1980年不变价)
                                   单位:万元
┌────┬───┬───────┬──────┬───────┐
│项目年度│全部工│区以上工业    │乡镇办工业  │村及村以下工业│
│        │业产值├───┬───┼──┬───┼───┬───┤
│        │      │产值  │占全部│产值│占全部│产值  │占全部│
│        │      │      │工业% │    │工业% │      │工业% │
├────┼───┼───┼───┼──┼───┼───┼───┤
│1984    │2788  │585   │21    │2203│79    │      │      │
├────┼───┼───┼───┼──┼───┼───┼───┤
│1985    │12162 │2832  │23.3  │3340│27.5  │5990  │49.2  │
├────┼───┼───┼───┼──┼───┼───┼───┤
│1986    │10064 │3000  │29.8  │3300│32.8  │3764  │37.4  │
├────┼───┼───┼───┼──┼───┼───┼───┤
│1987    │12850 │4115  │32    │3860│30    │4878  │38    │
├────┼───┼───┼───┼──┼───┼───┼───┤
│1988    │25000 │11000 │44    │5450│21.8  │8550  │34.2  │
├────┼───┼───┼───┼──┼───┼───┼───┤
│1989    │35100 │12800 │36.5  │7300│20.8  │15000 │42.7  │
└────┴───┴───┴───┴──┴───┴───┴───┘
注:1984年度“村及村以下工业”未计算在内。

[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管理]编制、实施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是对国民经济进行宏
观控制的重要内容。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分为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两项,分别由区
计划委员会和经济委员会管理。全民所有制的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由区计划委员会
实行实际项目管理,  农村集体及个体投资的基本建设计划实行实际总量控制。
1984、1985两年基本建设计划是由市切块分配,当时农村集体和个体基本建设不
列入计划管理,全民和区以上集体单位基本建设项目由区计划委员会直接安排到
各建设项目。根据国家计委规定,1985年有五类建设项目不受基建计划控制,经
区计委批准后即可进行建设,批准数量不受计划限制。此类项目称“五不纳入”
项目,即用地方机动财力和预算外资金安排的中、小学建设;用机动财力和预算
外资金安排的县以下医院、文化馆、体育馆、博物馆;用养路费新建、扩建公路;
由城市维护费安排的新建、扩建城市道路和公共交通车辆购置;用企业自有资金
安排的职工宿舍。自1986年起,为控制基建规模,国家计委将“五不纳入”项目
减少为“一不纳入”,即用地方机动财力和预算外资金安排的中、小学建设项目,
仍不受基建计划控制。
    清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1988年,区政府成立清理固定资产投资在建项目领
导小组,由区计委牵头组织力量对全区所有在建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共清理各种
在建项目153项, 计划投资7100万元,依据保农业、交通、通讯、重要原材料,
压一般加工项目;保计划内项目,压计划外项目;保生产项目,压非生产项目;
保重点引进项目,压一般性技改项目的“四保四压”方针,停缓建12个项目,压
缩投资975万元。
    调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管理:1989年,区以上全民、集体基建计划市计委
不再切块分配到各县、市、区,所有项目按批准权限报省、市计委审批。农村集
体及个体投资仍切块分配到各县、市、区,由各县、市、区在切块分配规模内按
照投资10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市计委审批,1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县、市、区计委
审批的权限审批, 取消“一不纳入”项目,教育项目亦受基建计划控制。投资5
万元以下, 建筑面积为500平方米以下的建设项目,称“零星建设项目”,由区
计委审批,不受基建计划的控制。大修、翻建项目,翻建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
由市计委审批,1000平方米以下的由区计委审批,不受投资计划控制。老企业配
套建设项目由市计委审批,列全民技术改造投资计划。
    1987年,土地使用、土地开发纳入计划管理。市计委将土地使用计划切块分
配到各县、市、区,由区计委进行总量控制,土地管理局负责审批。凡由上级计
划部门和本区计委列入投资计划的, 用地超过3市亩的建设项目,由区计委会同
土地管理局申请用地计划,由市土地管理部门按项目审批,下达用地计划。
    1988年,执行国务院按自筹资金一定比例购买重点企业债券的指示,除按规
定应免购的建设项目外,所有自筹资金建设的县以上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
按自筹资金额的15%认购重点企业债券,计划外项目按30%认购重点企业债券。
    坊子城区供水工程:坊子城区供水工程设计任务书由市计委转报省计委,投
资计划为856.74万元,日供水2万立方米。省计委批准立项,批准投资500万元,
日供水能力1万立方米。计划于1990年实施。

          坊子区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表
                                   单位:万元
┌──────────┬──┬──┬──┬───┬──┬──┬─────────┐
│年度指标名称        │1984│1985│1986│1987  │1988│1989│备注              │
├──────────┼──┼──┼──┼───┼──┼──┼─────────┤
│合计                │156 │212 │3225│4536.7│6487│2545│                  │
├──────────┼──┼──┼──┼───┼──┼──┼─────────┤
│全民所有制投资      │95  │112 │125 │1536.7│2747│628 │                  │
├──┬───────┼──┼──┼──┼───┼──┼──┼─────────┤
│其中│基建          │95  │112 │125 │125   │147 │325 │                  │
│    ├───────┼──┼──┼──┼───┼──┼──┼─────────┤
│    │技改          │    │    │    │1411.7│2600│304 │包括县以上技改投资│
├──┴───────┼──┼──┼──┼───┼──┼──┼─────────┤
│县以上集体所有制投资│61  │100 │100 │100   │100 │76  │                  │
├──┬───────┼──┼──┼──┼───┼──┼──┼─────────┤
│其中│基建          │61  │100 │100 │100   │100 │76  │                  │
│    ├───────┼──┼──┼──┼───┼──┼──┼─────────┤
│    │技改          │    │    │    │      │    │    │                  │
├──┴───────┼──┼──┼──┼───┼──┼──┼─────────┤
│农村集体投资        │    │    │1100│1000  │1500│500 │                  │
├──────────┼──┼──┼──┼───┼──┼──┼─────────┤
│个体投资            │    │    │1900│1900  │2140│1340│                  │
└──────────┴──┴──┴──┴───┴──┴──┴─────────┘

[物资计划管理]根据计划体制改革有关规定列入物资供应计划的企业,从1984
年起不再增加物资供应计划。因此,建区之后一直以1984年前的物资计划为基数,
该基数是市计划委员会从原潍坊、潍县、安丘、昌乐四市、县分割给的。1985年
市下放给区的9处企业, 1987年下放来的1处企业,1988年下放来的5处企业,均
随企业下放转来物资计划。随着计划体制的改革和物资供应“双轨”制的发展,
物资计划供应部分逐年下降。

          几种主要物资计划变化表
┌────┬──────┬──────┬──────┬──────┐
│品种年份│钢材        │生铁        │煤炭        │汽油        │
│        ├──┬───┼──┬───┼──┬───┼──┬───┤
│        │数量│比上年│数量│比上年│数量│比上年│数量│比上年│
│        │(吨)│+-%   │(吨)│+-%   │(吨)│+-%   │(吨)│+-%   │
├────┼──┼───┼──┼───┼──┼───┼──┼───┤
│1988    │691 │      │655 │      │7.2 │      │430 │      │
├────┼──┼───┼──┼───┼──┼───┼──┼───┤
│1989    │627 │-9.4  │653 │-0.3  │7.25│+0.7  │322 │-25   │
└────┴──┴───┴──┴───┴──┴───┴──┴───┘

         计划内柴油、木材变化情况表
┌──┬─────┬──┬──┬───┬───┬───┬──┐
│品名│数量      │1984│1985│1986  │1987  │1988  │1989│
├──┼─────┼──┼──┼───┼───┼───┼──┤
│柴油│吨数      │1995│1820│1756  │1690  │1375  │1294│
│    ├─────┼──┼──┼───┼───┼───┼──┤
│    │比上年+-% │    │-8.8│-3.5  │-3.7  │-18.6 │-5.9│
├──┼─────┼──┼──┼───┼───┼───┼──┤
│木材│立方米数  │329 │318 │319   │263   │254   │248 │
│    ├─────┼──┼──┼───┼───┼───┼──┤
│    │比上年+-% │    │-3.3│+0.31 │-17.6 │-3.4  │-2.4│
└──┴─────┴──┴──┴───┴───┴───┴──┘

    物资计划的编制:物资计划大体分为三部分。一是切块分配。包括农用及农
田水利基本建设和支农工业用材料,分配依据主要是土地面积、水浇条件及支农
产品产量。二是按产品分配。凡是列入市计划的地方机械产品和轻工小商品,按
照列入计划的产品数量,由地方指标供应部分材料,分配到各企业。三是按基数
分配。1984年前列入计划物资供应的企业,在原来基数上随着市分配计划增减而
增减。由于物资计划供应数量逐年下降,凡1984年以后新建企业,均不根据生产
能力增长而增加计划内物资供应。按照物资供应计划,到1989年计划内物资供应
量仅能供应生产所需的20%~35%。
    计划内物资供应分工:木材、钢材、有色金属、建筑材料、汽车等由区物资
局所属公司负责,汽油由商业局所属石油公司负责,柴油由农机局负责,煤炭由
市燃料公司坊子燃料经理部负责。区计划编制下达后,各供应单位按照计划供应
到有关企业、农村。
    随着计划体制的改革, 计划内和计划外物资的差价越来越小。1988年7月,
省计划内钢材实行“差价返还”办法,即按市场价格供应材料,年终返还计划价
格与市场价格的差价, 并规定当年差价为每吨450元。1989年12月规定,自1990
年起取消“差价返还”,价格与市场持平,个别品种还高于市场价格。同时全部
放弃省计划钢材指标。

计划内、计划外物资价格变动情况表
                                   单位:元
┌───────┬──┬───┬───┬──┬────┐
│品名          │年度│计划内│计划外│差价│备注    │
├──┬────┼──┼───┼───┼──┼────┤
│木材│落叶松  │1988│423   │750   │327 │        │
│    │原木    ├──┼───┼───┼──┼────┤
│    │        │1989│474   │700   │226 │        │
├──┼────┼──┼───┼───┼──┼────┤
│钢材│15盘圆│1988│997   │1430  │433 │省指标  │
│    │        ├──┼───┼───┼──┼────┤
│    │        │1989│1349  │2100  │751 │省指标  │
├──┼────┼──┼───┼───┼──┼────┤
│生铁│普通    │1988│470   │650   │180 │        │
│    │        ├──┼───┼───┼──┼────┤
│    │        │1989│466   │790   │324 │        │
├──┼────┼──┼───┼───┼──┼────┤
│水泥│潍坊    │1988│180   │190   │10  │        │
│    │        ├──┼───┼───┼──┼────┤
│    │        │1989│185   │190   │10  │        │
├──┼────┼──┼───┼───┼──┼────┤
│煤炭│兖州末  │1988│65    │118   │53  │计划内价│
│    │        │    │      │      │    │为供应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