坊子区政府组建的同时设立区计划委员会,其职责主要是在国家计划指导下, 在区政府领导下,贯彻执行统一计划、分级管理的原则,对全区经济实行宏观管 理。同时担负统计、物价及经济协作等工作。1987年6月、1988年2月区政府分别 设立统计局、物价局后相应业务亦由计划委员会析出。1987年11月成立物资协作 公司, 由计划委员会下属经济协作办公室主管,实行政企合一。1989年4月,物 资协作公司定为企业,单独核算,与经济协作办公室脱钩,由计划委员会代区政 府管理。 [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坊子区施政后编制的第一个计划是《坊子区经济和社 会发展第六个五年计划》 ,1984年5月,根据潍坊市“六五”规划总体要求,以 原潍坊市、潍县、安丘、昌乐四市、县“六五”计划为依据,以市计划委员会切 块、分割给坊子区的指标为基础,计划安排1985年全区工农业总产值13150万元, 其中工业产值36 50万元,农业产值9500万元,财政收入525万元,基本建设投资 5975万元,建筑面积52936平方米。 1985年7月, 根据全区“六五”计划完成情况和实际经济实力,编制《坊子 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1986~1990年),安排1990年工农业总产值 26579万元,平均每年递增9.1%。其中工业总产值15535万元,平均每年递增12.3 %; 粮食产量1990年达到8500万公斤,平均每年增长0.3%;棉花90万公斤;油料 1500万公斤, 平均每年增长17.2%;烤烟455万公斤;农业总产值11044万元,平 均每年递增5.4%; 社会总产值33678万元, 平均每年递增8.9%; 国民收入总额 16169万元, 平均每年递增6.3%;财政收入1050万元,平均每年递增5%;固定资 产投资2600万元, 其中基本建设20 50万元, 技术改造550万元;农民人均所得 688元, 平均每年增长10%;职工工资达到人均所得988.4元,平均每年增长5%。 “七五”确定了全区的经济建设布局、经济发展重点、经济发展速度和城乡建设 规模。 1989年8月, 编制《坊子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八个五年计划》 (1991- 1995年) 。在“七五”计划的基础上,就全区经济发展规模、速度和经济布局作 了安排,计划1995年工农业总产值83800万元,平均每年增长10.1%;其中工业总 产值达到74300万元,平均每年增长11%;农业总产值9500万元,平均每年增4%; 财政收入4200万元, 平均每年增长10%;农民人均收入平均每年递增7.2%,职工 平均工资(扣除物价因素)平均每年增加3.5%。 [农业发展布局]“第七个五年计划”期间,全区大体分为平原、丘陵两个 区域性农业生产区:一是以潍河流域、埠下河谷平原、清池镇北部、沟西乡西部、 埠头乡和坊子镇部分村庄为主的平原地区。该区域水源较充足,土质肥沃,以粮、 油、棉、畜牧业和乡镇企业为经济发展方向,大力营建速生丰产林,逐步建成农、 林合理配置,贸、工、农结合的商品经济区。二是以涌泉乡、车留庄乡、荆山洼 镇及沟西乡的东部为主的丘陵地区。该区域水利资源贫乏,计划在搞好粮食结构 调整,发展耐旱作物,保持粮食总产稳定增长的同时大力发展林果生产,做到粮 果并举。 “第八个五年计划”期间,对农业区域布局作了调整,全区分三个区域进行 综合开发。 一是坊东河谷平原粮食蔬菜基地区,该区耕地面积占全区的13.4%。 这一地区位于潍河以西、眉南路以东,土层深、地下水资源丰富,农业生产基础 条件好。“八五”期间建成粮食高产稳产区和以大宗商品菜为主的蔬菜生产区。 二是区境中部有机旱作区。 这一地区范围大,耕地占全区总耕地的68.6%,水资 源缺乏, 灌溉面积仅占耕地的26%,农业生产受自然条件制约。“八五”期间, 该区域重点是合理利用现有水资源,推广有机旱作农业技术,在注重粮食生产的 同时,发展果品、棉、烟、花生等经济作物生产,走农、果、牧、副全面发展, 综合经营的路子。三是城郊粮菜生产基地。该区位于坊央路以西,东虞河沿岸, 占全区耕地面积的18%, 土质较好,水资源丰富,距城区近。“八五”期间,注 重发展城郊型农业,抓好粮食生产的同时大力发展大棚蔬菜生产。 坊子区粮田和经济作物计划面积比例表 单位:万亩 ┌────┬────┬─────┬─────┬───────┐ │项目年份│粮田面积│经济作物及│粮田占耕地│经济作物及其他│ │ │ │其他面积 │面积% │占耕地面积% │ ├────┼────┼─────┼─────┼───────┤ │1984 │25.86 │7.84 │76.7 │23.3 │ ├────┼────┼─────┼─────┼───────┤ │1985 │23.23 │10.35 │69.2 │30.8 │ ├────┼────┼─────┼─────┼───────┤ │1986 │23.14 │10.26 │69.3 │30.7 │ ├────┼────┼─────┼─────┼───────┤ │1987 │22.93 │10.4 │68.8 │31.2 │ ├────┼────┼─────┼─────┼───────┤ │1988 │23.18 │9.99 │69.9 │30.1 │ ├────┼────┼─────┼─────┼───────┤ │1989 │22.71 │10.26 │68.9 │31.7 │ └────┴────┴─────┴─────┴───────┘ [工业发展布局]“第七个五年计划”期间,区属企业发展重点由单纯扩大生产 能力,转向技术改造和改建扩建上来,走内涵为主、扩大再生产的路子,搞好产 品更新换代,提高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乡镇企业立足当地资源,重点发展农副 产品加工业、小型采矿业、建筑材料工业和为大工业服务的工业项目。 “第八个五年计划”期间工业的总布局是:城区工业以现有优势产业和正在 发展的技术密集型产业为主,乡镇工业以资源优势产业、传统工业、接受辐射等 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到“八五”计划末,建成以坊子城区为重点的轻工基地和 机械工业基地,以埠头、坊子、荆山洼三乡镇为重点的建材工业基地和煤炭工业 基地,以坊子城区及眉村、清池二乡镇为重点的纺织、服装基地。以五大基地为 主形成工模具、酿酒饮料、卫生洁具、铸造、膨润土、开采加工等中心。 坊子区工农业计划产值比例表 (按1980年不变价) 单位:万元 ┌────┬───┬───┬────┬────┐ │项目年份│工业 │农业 │工业占% │农业占% │ ├────┼───┼───┼────┼────┤ │1984 │2750 │9200 │23.01 │76.99 │ ├────┼───┼───┼────┼────┤ │1985 │12167 │11430 │51.55 │48.45 │ ├────┼───┼───┼────┼────┤ │1986 │10064 │9086 │52.55 │47.45 │ ├────┼───┼───┼────┼────┤ │1987 │12850 │9605 │57.22 │42.78 │ ├────┼───┼───┼────┼────┤ │1988 │25000 │10000 │71.42 │28.58 │ ├────┼───┼───┼────┼────┤ │1989 │35100 │7300 │82.78 │17.22 │ └────┴───┴───┴────┴────┘ 坊子区工业内部结构年度计划变动表 (按1980年不变价) 单位:万元 ┌────┬───┬───────┬──────┬───────┐ │项目年度│全部工│区以上工业 │乡镇办工业 │村及村以下工业│ │ │业产值├───┬───┼──┬───┼───┬───┤ │ │ │产值 │占全部│产值│占全部│产值 │占全部│ │ │ │ │工业% │ │工业% │ │工业% │ ├────┼───┼───┼───┼──┼───┼───┼───┤ │1984 │2788 │585 │21 │2203│79 │ │ │ ├────┼───┼───┼───┼──┼───┼───┼───┤ │1985 │12162 │2832 │23.3 │3340│27.5 │5990 │49.2 │ ├────┼───┼───┼───┼──┼───┼───┼───┤ │1986 │10064 │3000 │29.8 │3300│32.8 │3764 │37.4 │ ├────┼───┼───┼───┼──┼───┼───┼───┤ │1987 │12850 │4115 │32 │3860│30 │4878 │38 │ ├────┼───┼───┼───┼──┼───┼───┼───┤ │1988 │25000 │11000 │44 │5450│21.8 │8550 │34.2 │ ├────┼───┼───┼───┼──┼───┼───┼───┤ │1989 │35100 │12800 │36.5 │7300│20.8 │15000 │42.7 │ └────┴───┴───┴───┴──┴───┴───┴───┘ 注:1984年度“村及村以下工业”未计算在内。 [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管理]编制、实施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是对国民经济进行宏 观控制的重要内容。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分为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两项,分别由区 计划委员会和经济委员会管理。全民所有制的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由区计划委员会 实行实际项目管理, 农村集体及个体投资的基本建设计划实行实际总量控制。 1984、1985两年基本建设计划是由市切块分配,当时农村集体和个体基本建设不 列入计划管理,全民和区以上集体单位基本建设项目由区计划委员会直接安排到 各建设项目。根据国家计委规定,1985年有五类建设项目不受基建计划控制,经 区计委批准后即可进行建设,批准数量不受计划限制。此类项目称“五不纳入” 项目,即用地方机动财力和预算外资金安排的中、小学建设;用机动财力和预算 外资金安排的县以下医院、文化馆、体育馆、博物馆;用养路费新建、扩建公路; 由城市维护费安排的新建、扩建城市道路和公共交通车辆购置;用企业自有资金 安排的职工宿舍。自1986年起,为控制基建规模,国家计委将“五不纳入”项目 减少为“一不纳入”,即用地方机动财力和预算外资金安排的中、小学建设项目, 仍不受基建计划控制。 清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1988年,区政府成立清理固定资产投资在建项目领 导小组,由区计委牵头组织力量对全区所有在建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共清理各种 在建项目153项, 计划投资7100万元,依据保农业、交通、通讯、重要原材料, 压一般加工项目;保计划内项目,压计划外项目;保生产项目,压非生产项目; 保重点引进项目,压一般性技改项目的“四保四压”方针,停缓建12个项目,压 缩投资975万元。 调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管理:1989年,区以上全民、集体基建计划市计委 不再切块分配到各县、市、区,所有项目按批准权限报省、市计委审批。农村集 体及个体投资仍切块分配到各县、市、区,由各县、市、区在切块分配规模内按 照投资10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市计委审批,1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县、市、区计委 审批的权限审批, 取消“一不纳入”项目,教育项目亦受基建计划控制。投资5 万元以下, 建筑面积为500平方米以下的建设项目,称“零星建设项目”,由区 计委审批,不受基建计划的控制。大修、翻建项目,翻建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 由市计委审批,1000平方米以下的由区计委审批,不受投资计划控制。老企业配 套建设项目由市计委审批,列全民技术改造投资计划。 1987年,土地使用、土地开发纳入计划管理。市计委将土地使用计划切块分 配到各县、市、区,由区计委进行总量控制,土地管理局负责审批。凡由上级计 划部门和本区计委列入投资计划的, 用地超过3市亩的建设项目,由区计委会同 土地管理局申请用地计划,由市土地管理部门按项目审批,下达用地计划。 1988年,执行国务院按自筹资金一定比例购买重点企业债券的指示,除按规 定应免购的建设项目外,所有自筹资金建设的县以上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 按自筹资金额的15%认购重点企业债券,计划外项目按30%认购重点企业债券。 坊子城区供水工程:坊子城区供水工程设计任务书由市计委转报省计委,投 资计划为856.74万元,日供水2万立方米。省计委批准立项,批准投资500万元, 日供水能力1万立方米。计划于1990年实施。 坊子区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表 单位:万元 ┌──────────┬──┬──┬──┬───┬──┬──┬─────────┐ │年度指标名称 │1984│1985│1986│1987 │1988│1989│备注 │ ├──────────┼──┼──┼──┼───┼──┼──┼─────────┤ │合计 │156 │212 │3225│4536.7│6487│2545│ │ ├──────────┼──┼──┼──┼───┼──┼──┼─────────┤ │全民所有制投资 │95 │112 │125 │1536.7│2747│628 │ │ ├──┬───────┼──┼──┼──┼───┼──┼──┼─────────┤ │其中│基建 │95 │112 │125 │125 │147 │325 │ │ │ ├───────┼──┼──┼──┼───┼──┼──┼─────────┤ │ │技改 │ │ │ │1411.7│2600│304 │包括县以上技改投资│ ├──┴───────┼──┼──┼──┼───┼──┼──┼─────────┤ │县以上集体所有制投资│61 │100 │100 │100 │100 │76 │ │ ├──┬───────┼──┼──┼──┼───┼──┼──┼─────────┤ │其中│基建 │61 │100 │100 │100 │100 │76 │ │ │ ├───────┼──┼──┼──┼───┼──┼──┼─────────┤ │ │技改 │ │ │ │ │ │ │ │ ├──┴───────┼──┼──┼──┼───┼──┼──┼─────────┤ │农村集体投资 │ │ │1100│1000 │1500│500 │ │ ├──────────┼──┼──┼──┼───┼──┼──┼─────────┤ │个体投资 │ │ │1900│1900 │2140│1340│ │ └──────────┴──┴──┴──┴───┴──┴──┴─────────┘ [物资计划管理]根据计划体制改革有关规定列入物资供应计划的企业,从1984 年起不再增加物资供应计划。因此,建区之后一直以1984年前的物资计划为基数, 该基数是市计划委员会从原潍坊、潍县、安丘、昌乐四市、县分割给的。1985年 市下放给区的9处企业, 1987年下放来的1处企业,1988年下放来的5处企业,均 随企业下放转来物资计划。随着计划体制的改革和物资供应“双轨”制的发展, 物资计划供应部分逐年下降。 几种主要物资计划变化表 ┌────┬──────┬──────┬──────┬──────┐ │品种年份│钢材 │生铁 │煤炭 │汽油 │ │ ├──┬───┼──┬───┼──┬───┼──┬───┤ │ │数量│比上年│数量│比上年│数量│比上年│数量│比上年│ │ │(吨)│+-% │(吨)│+-% │(吨)│+-% │(吨)│+-% │ ├────┼──┼───┼──┼───┼──┼───┼──┼───┤ │1988 │691 │ │655 │ │7.2 │ │430 │ │ ├────┼──┼───┼──┼───┼──┼───┼──┼───┤ │1989 │627 │-9.4 │653 │-0.3 │7.25│+0.7 │322 │-25 │ └────┴──┴───┴──┴───┴──┴───┴──┴───┘ 计划内柴油、木材变化情况表 ┌──┬─────┬──┬──┬───┬───┬───┬──┐ │品名│数量 │1984│1985│1986 │1987 │1988 │1989│ ├──┼─────┼──┼──┼───┼───┼───┼──┤ │柴油│吨数 │1995│1820│1756 │1690 │1375 │1294│ │ ├─────┼──┼──┼───┼───┼───┼──┤ │ │比上年+-% │ │-8.8│-3.5 │-3.7 │-18.6 │-5.9│ ├──┼─────┼──┼──┼───┼───┼───┼──┤ │木材│立方米数 │329 │318 │319 │263 │254 │248 │ │ ├─────┼──┼──┼───┼───┼───┼──┤ │ │比上年+-% │ │-3.3│+0.31 │-17.6 │-3.4 │-2.4│ └──┴─────┴──┴──┴───┴───┴───┴──┘ 物资计划的编制:物资计划大体分为三部分。一是切块分配。包括农用及农 田水利基本建设和支农工业用材料,分配依据主要是土地面积、水浇条件及支农 产品产量。二是按产品分配。凡是列入市计划的地方机械产品和轻工小商品,按 照列入计划的产品数量,由地方指标供应部分材料,分配到各企业。三是按基数 分配。1984年前列入计划物资供应的企业,在原来基数上随着市分配计划增减而 增减。由于物资计划供应数量逐年下降,凡1984年以后新建企业,均不根据生产 能力增长而增加计划内物资供应。按照物资供应计划,到1989年计划内物资供应 量仅能供应生产所需的20%~35%。 计划内物资供应分工:木材、钢材、有色金属、建筑材料、汽车等由区物资 局所属公司负责,汽油由商业局所属石油公司负责,柴油由农机局负责,煤炭由 市燃料公司坊子燃料经理部负责。区计划编制下达后,各供应单位按照计划供应 到有关企业、农村。 随着计划体制的改革, 计划内和计划外物资的差价越来越小。1988年7月, 省计划内钢材实行“差价返还”办法,即按市场价格供应材料,年终返还计划价 格与市场价格的差价, 并规定当年差价为每吨450元。1989年12月规定,自1990 年起取消“差价返还”,价格与市场持平,个别品种还高于市场价格。同时全部 放弃省计划钢材指标。 计划内、计划外物资价格变动情况表 单位:元 ┌───────┬──┬───┬───┬──┬────┐ │品名 │年度│计划内│计划外│差价│备注 │ ├──┬────┼──┼───┼───┼──┼────┤ │木材│落叶松 │1988│423 │750 │327 │ │ │ │原木 ├──┼───┼───┼──┼────┤ │ │ │1989│474 │700 │226 │ │ ├──┼────┼──┼───┼───┼──┼────┤ │钢材│15盘圆│1988│997 │1430 │433 │省指标 │ │ │ ├──┼───┼───┼──┼────┤ │ │ │1989│1349 │2100 │751 │省指标 │ ├──┼────┼──┼───┼───┼──┼────┤ │生铁│普通 │1988│470 │650 │180 │ │ │ │ ├──┼───┼───┼──┼────┤ │ │ │1989│466 │790 │324 │ │ ├──┼────┼──┼───┼───┼──┼────┤ │水泥│潍坊 │1988│180 │190 │10 │ │ │ │ ├──┼───┼───┼──┼────┤ │ │ │1989│185 │190 │10 │ │ ├──┼────┼──┼───┼───┼──┼────┤ │煤炭│兖州末 │1988│65 │118 │53 │计划内价│ │ │ │ │ │ │ │为供应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