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害灭病]历史上坊子城乡天花、霍乱等烈性病时有发生,黑热病、疟疾、 寄生虫等病在农村普遍流行,麻疹、百日咳、伤寒、痢疾、猩红热、大脑炎、流 行性脑脊髓膜炎等病蔓延,严重危害着人民的身体健康。每当瘟疫流行,常是死 者无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 人民政府重视急性传染病和流行病的防治, 贯彻 “预防为主”的方针,在开展卫生宣传教育的同时,为群众接种牛痘,进行霍乱、 伤寒、白喉等病的预防注射,使霍乱、天花、黑热病、布氏杆菌病、疟疾等恶性 传染病先后绝迹,麻疹、白喉、百日咳、猩红热、脊髓灰质炎、流脑、乙脑、伤 寒、狂犬病等十几种流行病得以控制。 霍乱:1951年基本绝迹。为防止霍乱由外地传入,加强了流动人员的检疫, 采取重点人群防预接种等措施。1975年,坊子区各乡镇医院成立预防霍乱机动队, 对防治人员普遍进行技术培训, 每年5月~10月加强肠道疾病及各种疫情检测, 截至1989年底霍乱、副霍乱在坊子区尚未发生, 天花:民国时期始给小儿试种牛痘,因收费过高,未大面积推广。新中国成 立后,在全区范围内免费给儿童普种牛痘,1951年基本消灭了天花。为防止天花 复发, 根据1950年卫生部颁发的《种牛痘暂行办法》,儿童从6个月始到18岁共 种牛痘4次,每6年一次,不再复种。1982年停止接种牛痘。 黑热病: 1954年始查治黑热病,1956年制定6年消灭黑热病规划。1956年、 1959年两次对全区15岁以下儿童摸脾普查,查出黑热病80余例,均用司梯黑克治 愈,并对病家周围50米内用六六六消灭蚊蛉,1959年至1989年再未发现此病。 麻风病:历史上麻风病被区人视为一种可怕的传染病,患者受人卑视,被赶 出村庄、城镇而独居荒山、河滩,得不到应有的治疗,病情任其发展,直至恶化 烂死,甚至影响到家人的声誉。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重视此病的防治,1955 年组织麻风病防治小组,开展对麻风病的防治。1971年,麻风病人送原潍县建的 麻风村集中治疗,对少数散居的现症病人送医送药上门。1984年遵照“查、收、 治、管、研、宣”的六字方针对麻风病进行综合防治。1955年至1989年累计查出 麻风病患者370人,采用氨苯利福平、氯苯吩嗪等药物联合化疗,治愈197人,除 死亡和外迁外,现尚有现症病4人,巩固治疗9人,定期查体的139人。 结核病:新中国成立前,此病患者和死亡率分别为全区的5%和0.2%,男子患 此病称为痨症,女子患此病称为细症,无特效药治疗。新中国成立后,各级成立 结核防治组, 为各医疗单位配备X光透视镜开展检查。1972年始对儿童普种卡介 苗。1976年,对涌泉、眉村、穆村、车留庄公社112893人抽样调查,共透视6356 人,查出现症病人368人,患病率为1.2%。1985年至1989年累计发现此症病人298 例,治愈283人,治愈率达95%。现坊子区尚有此症病人61例,同时对此病进行计 划免疫和综合治疗,该病达到了控制流行。 坊子区1984年~1989年各种传染病发病统计表 单位:人 ┌────┬──┬──┬──┬──┬──┬──┐ │病情名称│1984│1985│1986│1987│1988│1989│ ├────┼──┼──┼──┼──┼──┼──┤ │流脑 │3 │10 │7 │1 │4 │1 │ ├────┼──┼──┼──┼──┼──┼──┤ │百日咳 │2 │14 │6 │4 │5 │16 │ ├────┼──┼──┼──┼──┼──┼──┤ │猩红热 │ │1 │ │1 │ │1 │ ├────┼──┼──┼──┼──┼──┼──┤ │麻疹 │1 │86 │ │3 │ │1 │ ├────┼──┼──┼──┼──┼──┼──┤ │痢疾 │845 │552 │605 │661 │581 │243 │ ├────┼──┼──┼──┼──┼──┼──┤ │伤寒 │ │ │4 │ │ │ │ ├────┼──┼──┼──┼──┼──┼──┤ │肝炎 │5 │26 │56 │163 │103 │27 │ ├────┼──┼──┼──┼──┼──┼──┤ │乙脑 │ │ │3 │2 │1 │ │ ├────┼──┼──┼──┼──┼──┼──┤ │斑疹寒 │3 │14 │7 │2 │6 │2 │ ├────┼──┼──┼──┼──┼──┼──┤ │出血热 │ │5 │25 │49 │11 │8 │ ├────┼──┼──┼──┼──┼──┼──┤ │合计 │859 │708 │713 │886 │711 │299 │ └────┴──┴──┴──┴──┴──┴──┘ 坊子区1984年~1989年计划免疫统计表 单位:人/次 ┌──┬───┬───┬───┬───┬───┬───┬───┐ │年度│卡介苗│脊灰 │百白破│麻疹 │精百破│流脑 │乙脑 │ ├──┼───┼───┼───┼───┼───┼───┼───┤ │1984│13116 │11546 │9647 │13346 │ │ │ │ ├──┼───┼───┼───┼───┼───┼───┼───┤ │1985│7396 │14078 │6843 │14341 │7591 │48336 │17423 │ ├──┼───┼───┼───┼───┼───┼───┼───┤ │1986│11937 │11133 │7204 │17977 │7878 │58919 │17527 │ ├──┼───┼───┼───┼───┼───┼───┼───┤ │1987│11246 │17037 │9881 │8107 │9245 │ │15491 │ ├──┼───┼───┼───┼───┼───┼───┼───┤ │1988│14853 │14044 │14465 │18043 │9115 │ │24104 │ ├──┼───┼───┼───┼───┼───┼───┼───┤ │1989│32200 │17694 │21885 │15226 │8952 │ │16500 │ └──┴───┴───┴───┴───┴───┴───┴───┘ [地方病防治]潍坊市确定的地方性甲状腺肿、地方性氟中毒、流行性出血 热三种主要地方病在坊子区境内均有分布。 地方性甲状腺肿(简称地甲病):因缺碘所致,主要发病区为坊子镇。1979年 普查地甲病率为9.3%,肿大率为15.42%。对查出的现症病人均服碘油丸治疗和长 期供应碘盐等综合措施,发病率和肿大率明显下降,基本得以控制。1989年对坊 子镇后张、东王、西王和三马路小学进行普查,共查村民3334人,查出肿大患者 24人, 患病率为0.72%; 共查在校学生258人,查出生理性肿大14人,肿大率为 5.43%,均低于国家规定的现行控制标准。 地方性氟中毒:坊子地处高氟地带,饮水中含氟量高,地方性氟中毒者较多。 据1979年调查, 全区有氟病村59个,其中轻病村51个,中病村8个,病区总人口 约4901 0人。1984年,病区采取民办公助的办法积极开展防氟改水工作,至1989 年底改水工程总投资76.45万元, 其中国家和地方财政投资24.1万元,群众集资 52.55万元,完成34个氟病村的改水任务,占病村总数的57%,受益人口30400人。 流行性出血热:区境1985年始有记录,1987年累计发病100人,死亡5人。针 对这一疫情,全区加强了灭鼠除害预防流行性出血热的工作,1988年达到无鼠害 区标准,同时流行性出血热得到控制。患出血热者1987年49例,1988年10例,发 病率逐年下降,无一患者死亡。 [妇幼保健]为迅速改变妇幼卫生的落后状况,人民政府重视妇幼保健工作, 大力宣传和推行新法接生。1951年,举办旧接生婆训练班,学习新法接生,考核 合格者发给证书和产包。 1953年,新训和改训旧产婆200余人。1958年,新法接 生率达80%,新生儿死亡率28.9‰,产妇死亡率12/万。此后,新法接生率逐年提 高,1978年新法接生率达98%,新生儿死亡率降至22‰,产妇死亡率降至3.5/万。 1989年新法接生率达100%, 新生儿死亡率为5.45‰,产妇死亡率为0,住院分娩 率达61%。 在普及新法接生的同时,加强妇女围产期保健和妇女病防治。1979年,坊子 区部分人员先后参加昌潍地区举办的妇女围产期保健进修班,以农村为重点加强 公社医院的妇产科建设,培训乡村医生,健全大队和妇幼卫生室,并建立了孕期 管理卡、产时记录卡、产后访视卡和新生儿访视卡,农村实行围产期管理卡。对 妇女病进行普遍查治,经查有阴道炎、宫颈糜烂、子宫脱垂、闭经、尿瘘等常见 病,均为土法接生和历史遗留下来的不卫生习惯所致。1985年,培训乡镇医院妇 幼人员和女乡村医生100人次,至1989年底建立高危妇科档案239人,发放《产妇 守则》 3250册,优生优育宣传材料10000余份,建宣传版面56块。进行妇女遗传 病普查, 普查妇女28794人,查出妇女病患者4895人,其中阴道炎1194人,宫颈 糜烂2647人,子宫肌瘤103人,附件炎88 3人,盆腔炎265人,卵巢囊肿76人,子 宫脱垂27人,其他疾病260人,共51个病种,患病率为8.64‰,而结合新法接生, 宣传妇女卫生,多种途径治疗,治愈率达95%。 加强妇女病查治的同时,重视儿童保健工作。1985年坊子区妇幼保健站成立, 至1989年, 区、乡两级举办小儿四病、母子程序化管理学习班6次,受训1000余 人。 给儿童查体18945人,查出疾病3253人;小儿营养性贫血和小儿佝偻病发病 率15%,采取措施矫正率达98%;为儿童查体建卡17945册,高危儿童建档439人。 妇幼保健紧密配合计划生育工作,保证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至1989年底, 女扎3691人,男扎45人,流产8482人,无一例技术事故。 妇幼保健人员情况统计表 单位:人 ┌──┬──────┬──────┬─────┬───┐ │年度│妇幼保健机构│乡镇妇幼医生│女乡村医生│接生员│ ├──┼──────┼──────┼─────┼───┤ │1985│3 │16 │77 │77 │ ├──┼──────┼──────┼─────┼───┤ │1986│4 │16 │75 │80 │ ├──┼──────┼──────┼─────┼───┤ │1987│10 │10 │70 │82 │ ├──┼──────┼──────┼─────┼───┤ │1988│9 │13 │74 │88 │ ├──┼──────┼──────┼─────┼───┤ │1989│9 │14 │63 │91 │ └──┴──────┴──────┴─────┴───┘ 新法接生统计表 单位:人 ┌──────┬──┬──┬──┬──┬──┐ │年份项目 │1985│1986│1987│1988│1989│ ├──────┼──┼──┼──┼──┼──┤ │出生数 │3222│3629│3333│3129│1318│ ├──────┼──┼──┼──┼──┼──┤ │新法接生数 │3200│3627│3333│3129│1318│ ├──────┼──┼──┼──┼──┼──┤ │新法接生率% │99.3│99.9│100 │100 │100 │ ├──────┼──┼──┼──┼──┼──┤ │住院分娩数 │1509│1947│1968│1739│789 │ ├──────┼──┼──┼──┼──┼──┤ │住院分娩率% │46.8│52 │53.6│55.6│61 │ ├──────┼──┼──┼──┼──┼──┤ │死亡数 │74 │63 │30 │27 │12 │ ├──────┼──┼──┼──┼──┼──┤ │死亡率% │22.9│17 │9.06│8.6 │5.45│ ├──────┼──┼──┼──┼──┼──┤ │产妇死亡数 │0 │1 │1 │0 │0 │ └──────┴──┴──┴──┴──┴──┘ 妇女病普查情况统计表 单位:人/次 ┌────┬───┬───┬───┬────┬──┐ │项目年份│已婚 │应查 │实查 │查出疾病│治疗│ ├────┼───┼───┼───┼────┼──┤ │1986 │40715 │16968 │6928 │1363 │1350│ ├────┼───┼───┼───┼────┼──┤ │1987 │40354 │14324 │5650 │1157 │1132│ ├────┼───┼───┼───┼────┼──┤ │1988 │39749 │12912 │3679 │802 │795 │ ├────┼───┼───┼───┼────┼──┤ │1989 │70384 │18598 │12537 │1573 │1562│ └────┴───┴───┴───┴────┴──┘ [食品卫生]建国前,坊子人民长期受不良卫生习惯的影响,食品卫生工作 较差,人们的身体健康受到严重影响。建国后,政府重视食品卫生的管理和改善, 1956年起食品卫生由防疫站管理,定期对饮食服务人员进行卫生常识教育和体检。 1960年,商业部、卫生部联合颁布饮食业“卫生五四制”,对从事饮食业的人员 和单位的集体食堂人员按系统、分行业组织食品卫生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卫 生水平。1979年,国务院公布《食品卫生管理条例》,区境饮食服务从业人员进 行体检、培训、考核,合格者发给“健康证书”,无健康证者不准办饮食服务业。 1983年7月1日《食品卫生法》颁布实施,区境各级成立食品卫生领导组织,具体 检查指导全区的食品卫生工作。 1 984年,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实施“卫 生许可证” 和从业人员“健康证” 制度,同时部分食品的生产实行报检制度。 1984年至1989年, 对各类食品从业人员查体1 3221人次,培训15000人次,区乡 均配备专职食品卫生监督员和检查员,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成立卫生领导小组。 1989年, 全区有专职食品卫生监督员10人, 兼职食品卫生检查员22人。为贯彻 《食品卫生法》 ,杜绝食物中毒的发生,几年来先后出动宣传车100辆次,播放 录音录像530场次, 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份,举办各种学习班10余次,培训1600 余人,受教育面达40万人次。组织大型食品卫生检查36次,受查单位340 6个次, 合格率达90%;不合格限期整顿者占6.4%,停业整顿者占3.6%。对111个食品单位 进行罚款, 销毁不合格产品10962公斤。从而提高了食品从业人员的卫生素质和 卫生观念,保证了食品的卫生,使食物中毒情况逐年减少。 坊子区食品卫生两证发放统计表 单位:个 ┌─────┬──┬──┬──┬──┬──┬──┐ │年度证书 │1984│1985│1986│1987│1988│1989│ ├─────┼──┼──┼──┼──┼──┼──┤ │卫生许可证│160 │592 │803 │974 │1002│1210│ ├─────┼──┼──┼──┼──┼──┼──┤ │健康证 │548 │1900│3838│3063│3225│3536│ └─────┴──┴──┴──┴──┴──┴──┘ [爱国卫生运动]1952年,以反对美帝国主义施行细菌战为重点,开展群众 性的爱国卫生运动,以五灭(灭蚊、灭蝇、灭虱、灭跳蚤、灭臭虫) 、八净(大人 净,孩子净,锅、碗、瓢、盆、街道、院子净) 、一扑(扑老鼠)为内容组织宣传 组,深入农村、工厂、机关、学校普及防御细菌战的知识,防止疫病蔓延。1956 年, 贯彻《农业发展纲要》提出的7至12年内消灭四害和危害人民健康最严重疾 病的任务,展开以除四害(老鼠、麻雀、苍蝇、蚊子)为中心的改造水井、厕所、 填平污沟、清除垃圾等卫生运动。1958年要求实现五洁四无 (街道洁、院子洁、 室内洁、厕所洁、牲畜栏圈洁,无老鼠、无麻雀、无蚊子、无苍蝇) 标准。1963 年,麻雀不再列为四害范围,以臭虫代之。1963年至1966年,以抓积肥带卫生为 重点,各生产大队成立积肥专业队,实行粪尿密封发酵,进行无害化处理,收到 了多积肥、讲卫生、促生产、保健康的良好效益。1977年,贯彻卫生部“两管五 改”(管好粪便、饮水,改造水井、厕所、栏圈、锅灶、鸡窝)的部署,对农村水 井、粪便等加强管理,降低了蚊蝇密度,减少了传染病的发生。据不完全统计, 改水井763眼,改厕所18934个,清理污水沟2104条,整修街道45条。1981年,爱 国卫生运动与开展“五讲四美”紧密结合,各级政府把治理脏、乱、差作为环境 美的主要内容。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实行门前三包(包绿化、包卫生、包秩序)责 任制,农村制定乡规民约,开展创建卫生文明村活动。1985年10月,区政府转发 《潍坊市城区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暂行规定》 ,1988年4月坊子区政府印发坊子 区《市容卫生管理实施细则》,同时成立52人组成的清洁队伍。至1989年,城区 新建厕所3个,设置垃圾箱36个;卫生检查15次,3个村达省级卫生文明村标准, 16个村达市级卫生文明村标准, 272个单位达区级卫生文明标准。积极开展灭鼠 防病保粮工作,至1989年底,投放毒饵159000公斤,灭鼠盒3750个,简易灭鼠盒 29.5万个, 鼠夹500个。1987年7月实现“一级达标”验收,1988年8月达到“无 鼠害区”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