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辑 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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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事监察工作原由人事局负责, 1988年2月成立坊子区监察局,负责政府序
列的人事监察。监察局内设办公室、审理、检查、信访4个工作机构,行政编制8
人。

    [摸底清查]监察局成立后,采取边工作边组建的原则,一是在全区范围内
进行了摸底清查,对区政府序列的71个单位1055名监察对象逐一进行摸底登记;
二是对在签订和执行对外经济合同中的贪污、索贿、受贿、出卖经济情报和失职、
渎职行为等有关情况进行初步摸底;三是对有涉外经济项目的潍坊无线电三厂、
潍坊服装四厂和区粮食局的对外经济合同进行清查,并会同区财委、供销社、粮
食局、农业局对全区9处乡镇27个“三挂钩” (化肥挂钩、农药挂钩、柴油挂钩)
物资供应经营单位进行全面的调查;四是向全区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企
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发出公开信,要求全体国家干部率先垂范、端正政风,为推动
坊子区的经济建设做出贡献;五是根据中央关于各级检察机关设立举报中心的通
知, 逐步健全人民检举制要求,于198 8年11月23日成立“潍坊市坊子区行政检
察举报中心” ,设10个举报箱和1个举报电话,重点受理政府工作人员借用职务
之便索贿、受贿、贪污、弄权渎职、泄露国家机密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
至1989年,共受理信访案件12件,转办案件2件,查除违纪案件4期,年底全部结
案。

    [执法监察]主要是会同区工商局清理行政公司;会同土地管理局进行“土
地法”的执法监察;会同区计委压缩了固定资产投资在建项目;会同区财政局、
税务局、物价局进行了财税、物价大俭查;对夏粮收购的执法情况进行了监督检
查;会同区财政局,审计局对全区各单位私设小金库和个人拖欠公款进行了清理。

    [廉政建设]通过各种形式对检查对象进行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抓廉政的制
度建设, 帮助、督促政府各部门制定了廉政制度297条,对区政府序列的36个正
局级单位和4个区属企业进行了廉政建设检查, 并就部分单位存在的问题向区政
府写了专题报告。在廉政建设中重点抓了反腐败斗争,至1989年共受理信访、举
报案件62件,处结率为100%。立案查处违纪案件12起,其中处结10起,移交司法
机关两起,共处分干部11人。其中警告3人,记过2人,记大过1人,降级2人,开
除公职2人, 免于行政处分1人,给予批评教育4人。1989年根据国家监察部“通
告” 精神于8月23日发出了通告,敦促有贪污、贿赂行为的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
员自通告下发之日起至10月31日止向区监察局、本单位或其他有关部门主动交待
贪污、受贿、行贿事实,争取从宽处理。监察局自成立后,加强了机关干部对业
务法规的学习,对1988年以来中央、省、市的有关政策、法规及监察、信访审理
各个环节的工作程序和办案要求等进行了全面的培训; 加强监察网络建设, 至
1989年会同有关部门成立了6处行政监察室,配备10名专职监察员,120名兼职监
察员。还在各乡镇、区政府各部门及区属企业中选聘了127名人民监察通讯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