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粉丝行业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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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9月,由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烟台金华粉丝有限公司、烟台市招远龙口粉丝加工总厂、中粮山东粮油进出口公司、山东金城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宏发食品有限公司、烟台大鹏果蔬食品有限公司、招远现代食品有限公司、蓬莱金典食品有限公司联合发起,成立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粉丝行业工作委员会。名誉会长王伟(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党委书记),会长杨君敏(烟台金华粉丝有限公司总经理),副会长李玉林(烟台市招远龙口粉丝加工总厂总经理)、张宝生(中粮山东粮油进出口公司总经理)、周立波(山东金城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尹华伟(烟台宏发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彭殿坤(烟台大鹏果蔬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杜福安(招远现代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孙永新(蓬莱金典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粉丝行业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行业委员会)在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协调下,为推动全国粉丝行业发展,探索一条集采购、生产、销售、协调、自律于一体的新路子,解决行业竞争、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循环经济等课题。在自愿的基础上,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组成联合组织,是具有法人资格的非赢利性社会团体。行业工作委员会宗旨是遵守国家制定的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公德,协助政府进行行业管理,在行业中发挥协调、服务、带头作用,维护会员和行业的合法权益,推动行业共同发展,做到产品净化、行业自律、资源整合。粉丝行业委员会接受主管部门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的指导和管理,接受各属地政府和民众的监督。行业委员会的业务范围是调查研究国内外粉丝行业及相关行业发展动态和趋势,为政府制定行业政策、规划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推动行业在改革发展的形势下,探索出一条资源整合、行业自律的新路子。积极协调解决行业内外的重大矛盾,营造行业内部竞争的良好环境,理顺协调会员之间的关系。及时反映行业的动态、信息、会员要求和建议,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定期组织会员集中进行思想业务交流,开展行业培训,提高会员素质。组织开展行业宣传、公益性事业及有益于行业委员会的其他活动。申请加入行业委员会的会员,必须拥护行业委员会的章程;有加入行业委员会的意愿;在行业内或者相关领域内有一定的影响;必须是从事粉丝及相关领域的生产、经营的单位或个人。会员入会的程序是:提交入会申请书;经行业委员会讨论通过;由理事会发给会员证。会员享有行业委员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参加行业委员会的活动;获得行业委员会服务的优先权;行业委员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入会自愿、退会自由。会员履行的义务是执行行业委员会的决议;维护本行业委员会的合法权益;完成行业委员会交办的工作;向行业委员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行业委员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制定和修改章程;选举和罢免理事;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决定终止事宜;决定其他重大事宜。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会员代表大会每四年召开一届。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需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会的职权是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情况;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领导行业委员会各机构开展工作;决定内部管理制度;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理事会必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需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以采用通讯形式召开。行业委员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会必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以采用通讯形式召开。行业委员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的条件是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行业委员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从事粉丝业的生产、加工经营或管理人员;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的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行业委员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四年,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不得连续超过两届。行业委员会会长行使的职权是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代表行业委员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行业委员会秘书长行使的职权是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协调各分支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提名副秘书长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决定办事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处理其他日常事务。行业委员会经费来源有捐赠、企业赞助、政府资助、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利息及其他合法收入。行业委员会不收取会员会费。行业委员会经费必须用于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行业委员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行业委员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行业委员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行业委员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行业委员会的资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