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编制采取"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再自上 而下"的方法。县计划管理部门制定初步计划方案,发至各主管部门和乡镇政 府征求意见;各主管部门和乡镇政府根据初步方案,制定本单位计划,并上 报县计划管理部门;县计划管理部门将各上报计划衔接平衡,形成计划草案, 经县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成为正式计划,下达执行。县内编制下达的国 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分长期计划、中期计划和年度计划: 长期计划(10年和 10年以上)系纲领性远景规划, 确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中期 计划多为五年计划,以长期计划为依据,内容包括计划期间国民经济重大比 例关系和增长速度、主要工农业产品产量、人民生活提高幅度、固定资产投 资规模、方向和重点建设项目、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主要要求、重大经济技 术政策、实现计划的措施等;年度计划系具体的行动计划,内容在中期计划 分年指标基础上,增加当年财政、信贷、外汇、物资、市场、劳力等方面的 平衡情况和实施计划的具体措施。 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1953—1957) 1953年蓬莱县以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为依据,编制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第一个五年计划。计划要求到1957年粮食总产达到1.1 6亿公斤,花生总 产达到0.28亿公斤。1956年全县基本完成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 社会主义改造,粮食总产达到1.15亿公斤,花生总产达到0.43亿公斤。1957年 编制年度工业计划,计划工业总产值达到185.99万元,年终实现657万元,是 计划的353%; 农业因旱灾减产,粮食总产0.90亿公斤,花生总产0.19亿公斤, 分别为计划的77.6%和67.9%。 第二个五年计划时期(1958—1962) 1958年,蓬莱县根据建设社会主义总路线,编制实施第二个五年计划。 计划要求1962年粮食总产达到1.99亿公斤,工业总产值达到973.7万元。1959年, 编制《1960—1967年国民经济远景规划》,规划不适当地要求1962年工业总产 值达到 1.7亿元,粮食总产达到8.22亿公斤,花生总产达到1.60亿公斤。"二五 "期间,因受"大跃进"、"共产风"和自然灾害的影响,国民经济发生严重困难。 1960 年工业产值达到1993万元,粮食总产下降到0.65亿公斤,花生总产下降 到0.11亿公斤。此后,计划被迫调整,一批工业项目下马。1962年,实际完成 工业总产值957万元, 粮食总产1.00亿公斤,花生总产0.23亿公斤。"二五"期 间,蓬莱县还编制《山水林田路综合治理规划》,根据规划境内建成3座中 型水库和一批综合治理工程。 三年调整时期(1963—1965) 1963—1965年,蓬莱县根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编制实施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年实际完成工业总产值分别为1 133 万元、 1418 万元、1807万元,粮食总产分别为1.12亿公斤、1.14亿公斤、1.24亿公斤, 花生总产量分别为0.36亿公斤、0.42亿公斤、0.35亿公斤。 第三个五年计划时期(1966—1970) 蓬莱县国民经济经过三年调整以后,于1966年编制实施第三个五年计划。 计划要求1970年粮食总产1.59亿公斤,花生总产0.56亿公斤,实现工业总产值 1300万元。第三个五年计划虽然受到"文化大革命"的严重干扰,但干部群众坚 持生产, 国民经济仍得到发展。 1970年实现工业总产值2590万元、粮食总产 1.42亿公斤、花生总产0.38亿公斤,分别完成计划的199%、89%、68%。 第四个五年计划时期(1971—1975) 1971年,蓬莱县根据"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发展国民经济总方针, 编制实施第四个五年计划。计划要求1975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达到1.93亿元, 工业总产值5500万元,粮食总产1.96亿公斤,花生总产0.5 4亿公斤,财政收 入1016万元。"四五"期间,全县大搞农田基本建设,农业生产得到较快发展。 1975年全县实现工农业总产值1.91亿元,完成计划99.1%;工业总产值7593万元, 完成计划138.1% ;粮食总产2.18亿公斤,完成计划111.7%;花生总产0.4 7亿 公斤,完成计划87%;财政收入1047万元,农民人均收入129.5元。 第五个五年计划时期(1976—1980) "五五"计划编制于1975年,修订于1977年。计划以建设社会主义总路线和 发展国民经济的总方针为指导,要求1980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达到3.66亿元, 工业总产值2亿元,粮食总产2.76亿公斤,花生总产0.75亿公斤,农民人均纯 收入 160元。 "五五"期间,工作重点向经济建设转移,国民经济发展加快。 但由于修订后的计划指标过高,多数未能完成。1980年全县实现工农业总产 值3.07亿元,完成计划84%;工业总产值1.48亿元,完成计划73.9%;粮食总产 1.94亿公斤,完成计划70.3%;花生总产0.63亿公斤,完成计划84.1%;财政收 入1362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01元。 第六个五年计划时期(1981—1985) 1981年蓬莱县以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编制实施第六个五年 计划,计划要求1985年全县工业总产值达到2亿元,粮食总产2.50亿公斤,花 生总产0. 80亿公斤,果品总产0.45亿公斤,水产品总产0.25亿公斤,农民人 均纯收入300元。"六五"期间,县内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 包责任制,乡镇、 村办企业迅速发展。1983年粮食总产2.77亿公斤。1984年 花生总产0.77亿公斤。1985年实现工业总产值4.11亿元,完成计划213.5%;粮 食总产1.7 0亿公斤,完成计划83%;花生总产0.48亿公斤,完成计划59%;果 品总产0.56亿公斤, 完成计划125.1%; 水产品总产0.26亿公斤, 完成计划 104.0%;财政收入3373万元;农民人均收入559元,完成计划186.3%。 第七个五年计划时期(1986—1990) 1986年蓬莱县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为指针, 编制实施第七个五年计划。计划要求1990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达到11.34亿元, 工业总产值8.40亿元, 粮食总产2.30亿公斤,花生总产0.75亿公斤,果品总产 1.10亿公斤, 水产品总产0.50亿公斤, 外贸出口商品总值1亿元, 财政收入 5030万元, 农民人均纯收入850元。1988年编制《1988—2050年蓬莱县经济发 展战略构想》。"七五" 期间,全县贯彻"对外开放,对内搞活" 发展国民经济 总方针, 国民经济发展迅速。1990年全县实现工农业总产值19.39亿元,完成 计划170.9%;工业产值16.56亿元,完成计划197.2%;粮食总产2.61亿公斤,完 成计划113.3%;花生总产0.49亿公斤,完成计划65.8%;果品总产0.60亿公斤, 完成计划54.5%;水产品总产0.81亿公斤,完成计划161.1%;外贸出口商品收 购总值1.07亿元,完成计划107.4% ; 财政收入5607万元,完成计划111.5%; 农民人均纯收入833元,完成计划98%。 第八个五年计划时期(1991—1995) 1991年,蓬莱县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 深化改 革扩大开放,推动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为指针, 编制实施国民 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及第八个五年计划。"八五"计划确定"八五"期间全县 固定资产投资五年累计10亿元,要求到1995年全县国民生产总值达到2 5亿元, 国民收入21亿元, 工农业总产值55亿元,工业总产值46亿元,粮食总产2.75 亿公斤,花生总产0.75亿公斤,果品总产1.50亿公斤,水产品总产1.50亿公斤, 外贸出口商品收购总值3.5 亿元,利用外资2000万美元,财政收入1亿元,人 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8.31 ‰以下,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100元。1991年,全 县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实现国民生产总值14.59亿元,国民收入13.14亿元,工 农业总产值33.47亿元,工业总产值25.66亿元,粮食总产2.61亿公斤,花生总 产0.40亿公斤,果品总产0.75亿公斤,水产品总产1.0 1亿公斤,外贸商品收 购总值1.49亿元,利用外资878.8万美元, 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7 1亿元,财政 收入622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861元,人口自然增长率1.19‰,各项主要指 标大都完成或超额完成年度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