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人民银行蓬莱县支行配备侨汇工作专职干部,设立侨汇解汇点, 采取侨汇专业干部登门解付、发函通知到行来取、委托农村信用社代理解付 等办法解汇;实行保送、保密、谁款谁取、存款方便、取款自由等制度。 1962年, 对侨汇购货实行优惠政策,每百元的汇款供应65元的牌价物资 (大米、面粉、豆卷、粮食制品、食油、白糖、猪肉、棉布及其他工业产品)。 1978年, 实行侨汇供应券,凭券到侨供商店购买商品。赡家侨汇每百元人民 币供应价值30元的牌价商品,千元以上供应300元的牌价商品。 1978年12月,人民银行蓬莱县支行被定为"外汇兑换点",每日按中央人民 广播电台广播的国家牌价进行兑换。1987年,蓬莱县与24个国家和地区建立 起通汇关系。1988年4月,外汇业务交由中国银行蓬莱县支行负责,兑换外汇 根据侨属志愿, 可按国家牌价,也可按市场调类价。 1963—1991年蓬莱县侨汇统计表 单位:元 ┌──┬────┬─────┬──┬────┬─────┐ │年份│汇入笔数│汇入金额 │年份│汇入笔数│汇入金额 │ │ │ │(折人民币)│ │ │(折人民币)│ ├──┼────┼─────┼──┼────┼─────┤ │1963│547 │102275 │1978│701 │391084 │ ├──┼────┼─────┼──┼────┼─────┤ │1964│765 │85890 │1979│661 │224069 │ ├──┼────┼─────┼──┼────┼─────┤ │1965│680 │102014 │1980│681 │254756 │ ├──┼────┼─────┼──┼────┼─────┤ │1966│695 │99866 │1981│830 │291056 │ ├──┼────┼─────┼──┼────┼─────┤ │1967│561 │65356 │1982│853 │410666 │ ├──┼────┼─────┼──┼────┼─────┤ │1968│563 │92265 │1983│770 │333635 │ ├──┼────┼─────┼──┼────┼─────┤ │1969│541 │120066 │1984│714 │357478 │ ├──┼────┼─────┼──┼────┼─────┤ │1970│648 │117767 │1985│499 │308833 │ ├──┼────┼─────┼──┼────┼─────┤ │1971│631 │115885 │1986│357 │442483 │ ├──┼────┼─────┼──┼────┼─────┤ │1972│665 │233013 │1987│388 │579511 │ ├──┼────┼─────┼──┼────┼─────┤ │1973│742 │268635 │1988│132 │50146 │ ├──┼────┼─────┼──┼────┼─────┤ │1974│586 │301656 │1989│584 │768571 │ ├──┼────┼─────┼──┼────┼─────┤ │1975│616 │206266 │1990│576 │528267 │ ├──┼────┼─────┼──┼────┼─────┤ │1976│626 │169875 │1991│674 │868682 │ ├──┼────┼─────┼──┼────┼─────┤ │1977│655 │211929 │合计│17941 │810499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