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县衙设户房办理财政事务。1913年,县公署设财政科。1929年, 县政府设二科掌管地方财政、金库,设三科掌管财务;后二科、三科合并为 财政科。 1938年,县抗日民主政府设财政处;8月,改称财政科。1945年9月,财政 科改称财粮科;1946年7月,复称财政科。1952年8月,与农业税科合并为财粮 科。1956年3月再次改称财政科。9月,撤销财政科,成立财政局。"文化大革 命"开始后,财政局机构瘫痪。1968年,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设财政组。 1969年财政组与税务组合并为财税组。1970年2月,撤销财税组,成立财税局。 1971年1月,撤销财税局,成立财政金融局。1973年8月,撤销财政金融局,恢 复财税局。1983年4月,撤销财税局,成立财政局。1991年,财政局设办公室、 预算股、企财股、行财股、农财股、预算外股、社控办、会计师事务所和国 债服务部;辖国有资产管理局、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管理处和税收财务物 价大检查办公室,共有工作人员3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