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虾 对虾是县内渔民捕捞的主要经济虾卷之一。作业区域主要在烟台、蓬莱 沿海及渤海渔场。渔期分春、秋两汛。春汛从4月上旬至5月上旬。1990年始, 国家实行春汛对虾通道管理规定,4月份内有半个月禁止在对虾通道区域作 业。秋汛从8月中旬至12月上旬。1984年,国家规定秋汛开捕期为9月10日。 捕捞对虾主要使用坛子网和对虾板网。70-80年代,渤海对虾毛流网兴起。 1988年始,国家禁止在渤海开展拖网生产,秋季捕虾一律使用对虾毛流网, 开捕期提前至9月5日。 县内对虾产量不稳定。1956年对虾大丰收,全县年产对虾1725吨。1957 年产量为1049吨。1963年秋汛,全县数十对渔船参加山东省水产局组织的" 大战渤海湾"捕虾生产,年产对虾496吨。1965年,鲁蓬渔1111、1112号渔 船秋季捕捞对虾80吨。1974年对虾丰收,鲁蓬渔1111、1112号渔船曾日产 对虾5吨,全县年产对虾1621吨。1987年,全县年产对虾仅85吨。1991年产 对虾241吨。 鹰爪虾 鹰抓虾是县内渔民捕捞的主要经济虾卷之一。作业区域50-60年代主要 在烟台、蓬莱沿海,70年代扩大到烟威渔场和石岛渔场。烟台、蓬莱沿海 的渔期在5月中旬前后。烟威渔场渔期从4月中旬至5月上旬。石岛渔场渔 期从3月下旬到4月下旬。捕捞鹰爪虾主要使用坛子网。60年代中期开始使 用鹰虾拖网,80年代初期开始使用鹰虾一号拖网。1962年鹰爪虾大丰收, 全县年产4607吨。1989年年产1680吨。1991年年产810吨。 桃花虾 桃花虾系近海资源。历史上曾进行过生产,后因资源减少而停止捕捞。 70年代末和80年代初,资源恢复,逐步恢复生产。渔期在1-3月份。主要 捕捞工具是桃花虾拖网。产量历来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