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县内林业先后由劝业所、建设局、建设科分管。 1938年,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以后,先后由建设处、建设科、实业科分 管林业。建国初,先后由实业科、建设科分管林业。1952年,成立蓬莱县林 业所;1954年,撤销林业所,县人民政府增设林业科;1956年9月改为林业局。 1963年8月林业局并入农业局,1964年8月恢复。“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林业 局机构瘫痪。1967年3月,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管理林业工作。1968年11 月,县革委生产指挥部成立农林水服务站。1970年2月,撤销农林水服务站, 成立农林局。1974年3月,撤销农林局,恢复林业局。1991年,林业局内设办 公室、林政股,共有工作人员9人; 辖林业工作站、林木种苗站、森林病虫 防治站、干果技术指导站、城郊林业管理所、艾山林场、县苗圃和各乡镇林 业工作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