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县政府民政科负责劳动管理工作。 1938年,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民政部门负责劳动管理工作。1953年改 由工商科兼管。1956年9月,成立劳动科。1962年4月,撤销劳动科,劳动管理 工作由计划部门负责。1981年3月,成立蓬莱县劳动局。1991年,蓬莱县劳动 局设办公室、 工资保险股、计划调配股、安全监察股、培训股,共有工作 人员9人; 辖蓬莱县劳动服务公司(1982年11月成立)、蓬莱县技工学校(1985年 8月成立)、 蓬莱县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1986年10月成立)、蓬莱县锅炉压力 容器检验所(1987年12月成立)、蓬莱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1988年5月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