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管理 清末,户口管理以征税为主要目的,丁税入地,户口调查 工作较为细致。 民国初期,户口管理不严。1931年和1933年,全县先后进行两次户口统 计,户口管理逐渐严格。1937年"七?七"事变后,战事频繁,户口管理搁置。 建国以后,人民政府将户口管理工作列为国家行政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1951年公安局建立户口登记簿,进行户口登记。1954年,乡镇建立户口登记 簿和人口变动登记册, 对出生、死亡、迁出、迁入进行登记。1956年1月, 县公安局设立户籍股,户口管理更加严格。农村人口迁移户口,须村证明, 乡介绍,县公安部门批准。1958年,户口管理改为公社和生产大队两级管理, 公社管审批办理迁出、迁入、变更、更正户口项目;生产大队管出生、死亡 登记。建立活册户口登记卡片簿,一人一张户口登记卡片。1959年9月,各公 社设专职户籍员。1961年, 国家机构精简,公社户籍员撤销。"文化大革命" 期间户口管理一度混乱,1978年恢复正常。1981年11月,公社重新配备专职户 籍员,生产队由会计兼管户口。1983年开始,各乡镇的户籍管理工作均由当 地公安派出所负责。1989年,实行身份证制度,年满16岁的公民必须办理身 份证,由县、乡两级管理。 改造娼妓 旧社会,县城和部分村镇曾出现过明妓暗娼,日伪军盘 踞蓬莱期间,县城有5处妓院。人民政府建立后,公安机关依法取缔妓院, 对妓女进行教育、改造,帮助她们安家立业。 禁烟肃毒 清末,鸦片传入蓬莱。1939年,日伪军侵占蓬莱县城后, 城内"东兴"、"福合"等十多家土店烟馆由伪县公署备案,商业科核发营业证明, 公开经营。人民政府建立后,公安机关依法取缔烟馆,收缴毒具300余套、烟 泡100多个;对染有吸毒恶习者进行登记教育,屡教不改者,予以劳动改造。 吸毒现象彻底铲除。 查禁赌博 1937年以前,蓬莱县城乡赌风甚盛。抗日战争和全国解放 战争时期,沦陷区和国民党占领区赌风依然盛行,赌徒输赢少则几元,多则 上千元。人民政府建立后,公安机关开展查禁赌博专项斗争,赌博邪风有所 收敛。1963年1月, 遵照山东省公安厅《关于查禁赌博的通告》要求,严惩 赌头,查封赌场,赌博歪风基本刹住。8 0年代初,赌博歪风再度抬头。1983 年初,公安机关采取果断措施,依法对赌徒给予拘留、罚款等处罚,赌博现 象基本得到控制。1988年后,赌博活动出现新变化,客车、客船上赌博活动 猖獗,赌资大,输赢快。公安机关每年开展打击赌博专项斗争,采取换便衣、 跟车船上线等办法,严厉查禁。 打击刑事犯罪 抗日战争和全国解放战争时期,人民公安的主要职责 是除奸反特,同时负责一般刑事案件侦破。 建国后, 公安工作重点转为打击刑事犯罪。1957年,开展"打击现行, 破获积案"活动,破获一批刑事案件,积案全部侦破。此后,刑事案件发案数 较少, 社会治安较为稳定。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法制遭破坏,刑事 案件发案率上升。197 9年,公安机关根据改革开放的需要,开展"反盗窃, 抓流窜,破大案" 活动,坚决打击各卷刑事犯罪活动。1983-1986年, 根据全 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实行全民 动员,全社会参与,展开声势浩大的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三大战役, 6次集中收捕, 依法从重从快严惩一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1984年,刑事案 件发案率比1983年下降47%。此后,"严打"斗争不断深入,有计划、有针对性 地组织开展一系列专项斗争和专项治理,整顿一批治安秩序混乱的村庄和单 位,挖出一批隐藏较深的犯罪分子,打掉一些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团伙 和窝点。1991年,刑事案件发案率比1990年下降19.7%。 附:案例登州镇待业青年孟纪(男,19岁)因恋爱遭其父、母及姐姐的反 对,遂产生杀人恶念。1990年10月10日晚,孟纪伙同蓬莱县劳动技校学生李 升令(男, 19岁) ,在其家中将父、母和姐姐杀害。孟纪和李升令于1990年10 月 19 日被逮捕,1991年1月被依法处决。 特种行业管理 建国后,公安机关对全县的旅店和刻字、印刷、旧货 收购、钟表修理及公共娱乐场所等14种行业进行登记管理。1983年,特种行 业重新登记,制定新的管理办法,坚持对从事特种行业人员进行先培训后上 岗制度,安排专人负责,经常登门检查,堵塞漏洞。 枪支弹药管理 1946年,县人民政府发出通知,要求各区对所有枪支 弹药登记上报,严格管理。建国后,全县枪支弹药归公安机关管理。1981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公安厅《关于切实加强公安 保卫系统枪支弹药管理规定的通知》,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强枪支管理 的通告》。1984年对各种枪支(包括猎枪、 土枪)普遍进行登记、发证。凡是 无证的, 不经治安部门批准私自购买的和私造的枪支一律没收。1990年6月, 公安机关规定群众不准购买猎枪, 汽枪的交易场所需经公安机关批准。 爆炸物品管理 1954年县公安局遵照上级指示,对全县的火药生产, 雷管、导索等物品的销售、运输、使用等环节进行严格管理和控制,对有关 单位逐个进行检查;收缴散存在民间的地雷、炮弹共317枚。1961年,开设爆 破人员培训班,培训100名爆破人员;对各单位爆炸物品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 查。1981年9月,县公安局发出通知, 要求严格执行《爆炸物品管理守则》, 严禁私自购买、使用爆破器材;处理私自制造危险爆炸物品者15人。1988年 开始,各公安派出所建立炸药库,专人看管;对使用炸药的单位实行发药、 监炮、回收一条龙服务。 自行车管理 1977年,建立三级管理网,县公安局设自行车管理处, 公社设自行车管理站,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农村生产大队设兼职自行车管理员, 实行自行车登记、挂牌、发证管理制度,在自行车的主要零部件上加打钢印 号码(和车牌号码相同),每年验证一次。1991年起,在原有管理制度的基础上, 又实行自行车钥匙挂自行车号码牌的办法,自行车被盗现象明显减少。 综合治理 80年代,公安机关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法制教育的同时, 不断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突出抓三个防范体系建设:一是抓多元保障的 责任制体系的建设,建立以"谁主管,谁负责"为核心的各级领导负责制、岗 位安全责任制和治安承包责任制。1991年,全县已普遍实行治安承包责任制, 厂企单位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合同书,农村制定"乡规民约",采取家长包子女、 教师包学生、村委会包村民、工厂包工人等方法,对社会治安实行全方位、 立体式综合治理;对一般违法人员和刑释人员由公安干警牵头,会同其所在 单位的治安、青年、妇女等组织,组成帮教小组,对其实行思想上帮助教育, 生活上体贴照顾,生产上(劳动上)适当安排和指导,有的放矢地进行帮教。 二是抓基层组织体系的建设,以保卫科和派出所为根基,建立健全以基层治 安保卫委员会为主体的多种形式、不同层次的治安巡逻队。三是抓物技合防 体系的建设,在公共复杂场所设治安岗亭;县城居民区建防护墙、值勤室, 安装防盗安全门,设置看门望锁队;有关单位建立内部安全财会室;建立健 全暂住人口、民用爆炸物品和船舶治安3个管理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