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国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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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国元年(1912),州署改称县公署,知州改称民政长。同年9月,民政长改称县知事。知事下置承审员1人,县公署下设总务、财政、司法、庶务四科和警察所。原稿案改为收发房,书启改为录事,班役改为司法警察。
    民国17年(1928),县公署改称县政府,县知事改称县长,县长下置秘书1人。县府下设两科,每科置科长工人,科员1~2人,录事5人。第一科管公安、自治、教育、卫生、慈善等;第二科分管财政,建设、实业、会计、庶务等。原司法警察改为政务警察,置政长1人,政警28人,另有勤务5人。
    民国11~18年(1922~1929),县先后设教育局、建设局、财政局。民国22年(1933)裁局改设五科,第一科分管公安、卫生、自治等;第二科分管省财政,会计、庶务等;原财政局改为第三科,分管县财政;第四科分管建设、农林、工商等;第五科分管教育、文化等。县政府总计200余人。
    民国26年(1937),县政府设第一、二、三、四科和金库、电话事务所、司法处、警察局、民众图书馆等。第一科和司法处各6人,第二科5人,第三科和第四科各8人。金库2人,电话事务所和警察局各4人。民众图书馆1人。县政府共有职官47人,其中,县长、秘书、政务警长各1人,科长4人,主任3人,局长、主任审判官、主任书记官各1人。工程师、农、渔、工商技术员4人。
    地方基层机构,县下设区,有区公所,置区长工人和办事员数人;区下设乡(镇),置乡(镇)长,乡(镇)辖村,置村长;村辖闾、邻,置闾长,邻长。
      
    国民政府牟平县历任民政长、县知事、县长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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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    名  │  职  │  任职时间          │  姓    名│职  务  │    任职时  间    ┃
┃            │务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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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瑞菖    │  民政│  1912.1.23~1912.7 │  王宝璐  │县  长  │  1928.5~1928.6  ┃
┃  崔  龄    │长    │  1912.7~1912.9    │  温菽菁  │县  长  │  1928.7~1928.8  ┃
┃  任方同    │  民政│  19l2.9~1914      │  钟高翔  │县  长  │  1928.8~1928.9  ┃
┃  邹允中    │长    │  1914~1918        │  郭培武  │县  长  │  1928,9~1929.7  ┃
┃  俞廷颺    │  县知│  1918~1919.3      │  刘朝栋  │县  长  │  1929.8~1930    ┃
┃  李荫梅    │事    │  1919.4~1919.9    │  田育璋  │县  长  │  1930~1932.8    ┃
┃  沈秉德    │  县知│  1919.10~1920     │  李光琳  │县  长  │  1932.9.~1932.9 ┃
┃  李崇瑞    │事    │  1920~192l        │  宋宪章  │县  长  │  1932.9~1933.7  ┃
┃  刘凤冈    │  县知│  1921~1923        │  王家宾  │县  长  │  1933.8 ~1933.9 ┃
┃  范茂松    │事    │  1923~1924        │  周义章  │县  长  │  l933.9~1935.8  ┃
┃  金挺华    │  县知│  1924~1925.10     │  王昭旭  │县  长  │  1935.8~        ┃
┃  归舜承    │事    │  1925.11~1925.12  │  张骧伍  │县  长  │  1937~1937.l2  ┃
┃  管炳文    │  县知│  1925.12~1926.1   │  沈  前  │县  长  │  1938.3~1939.6  ┃
┃            │事    │                    │          │        │  1938.1~1938.2  ┃
┃梁德孝      │  县知│  1926.1~1926.10   │  蒋健章  │县  长  │                  ┃
┃            │事    │                    │          │        │  1939.6~1940.7  ┃
┃  姚  泽    │  县知│  1926.11~1928.4   │  董兆晋  │县  长  │  1940.7~1941    ┃
┃            │事    │                    │          │        │                  ┃
┃            │  县知│                    │          │        │                  ┃
┃            │事    │                    │          │        │                  ┃
┃            │  县知│                    │          │        │                  ┃
┃            │事    │                    │          │        │                  ┃
┃            │  县知│                    │          │        │                  ┃
┃            │事    │                    │          │        │                  ┃
┃            │  县知│                    │          │        │                  ┃
┃            │事    │                    │          │        │                  ┃
┃            │      │                    │          │        │                  ┃
┃            │  县知│                    │          │        │                  ┃
┃            │事    │                    │          │        │                  ┃
┃            │      │                    │          │        │                  ┃
┃            │  县知│                    │          │        │                  ┃
┃            │事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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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政府牟平县历任民政长、县知事、县长名录
    注:最后两任(蒋、董)为流亡县长。
      
    附:日伪县政府
    民国27年(1938)2月,日伪牟干县政府在金沟寨成立,宋健吾为县长。2月5日,日军侵占牟千城,宋健吾随日军进城。2月13日,胶东特委书记理琪率领“三军”攻克牟平城,活捉伪县长宋健吾。2月下旬,日军委任孙家滩盐务所王茂勋为伪县长,伪县政府迁至孙家滩。3月3日夜,原国民党牟平县公安局巡官苗占奎攻入牟平城,王茂勋逃跑。11月,日军又任命周东华为伪县知事。次年春,伪县政府迁至牟平城。
    伪县政府始设秘书室、行政股、总务股、财政科、建设科、教育科、承审处、警察所。至民国34年(1945)7月,日伪县政府设有秘书室、民政科、财政科、建设科、教育科、宣传科、电台、金库、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队等机构。另设新民教育馆、新民体育馆、新民图书馆。秘书室2人,无秘书长;民政科6人,科长1人;财政科7人,科长1人;建设科18人,科长1人;教育科6人,科长、学校股长、社教股长各1人;宣传科4人,科长1人;电台12人,台长1人;警察局10人(内设刑事警察科5人),警察局长、司法科长、督察长、刑事警察科长各1人;警察保安大队31人,大队长、大队副、中队长各1人,警长2人。
    新民教育馆4人,新民体育馆2人,新民图书馆9人,其中各设馆长1人。
    伪牟平县政府受山东省登州道牟平县特高支部(日本的管理机构)的直接控制,特高支部设顾问,支部长、副支部长、工作班长、总务班长、特高组长、情报组长各1人,工作员8人。特高支部由顾问高城重雄主宰行政。
    基层机构,在日伪统治区内,县下辖区,设区公所,有区长、副区长各1人,委员2~3人。
    区辖乡(镇),设乡(镇)公所。有乡(镇)长、副乡(镇)长各1人,乡(镇)委委员数人,书记2人,勤务4人,乡丁若干人。
    乡(镇)辖村,设村公所。有村长1人和村委委员若干人,另有村公所书记1人和村差数人。
    村内实行保甲制,以户为单位,户设户长,十户为甲,设甲长,十甲为保,设保长。
      
    日伪牟平县政府县知事,县长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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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    名  │  职  │  任职时  间        │  姓    名│职  务  │    任职时间      ┃
┃            │务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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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健吾    │县  长│1938.2~1938.2.13   │  徐秉谦  │县  长  │  1944.5~        ┃
┃  王茂勋    │县  长│1938.2.19~1938.3.3 │  孙亦新  │县  长  │  1945.2~        ┃
┃  周东华    │知  事│  1938 11~ 1943    │  于振海  │县  长  │  l945~          ┃
┃  赵三言    │知  事│  1943.11~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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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伪牟平县政府县知事、县长名录